同时抗辩权是什么?它的作用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6 06:10:09 118 人看过

抗辩权是法律上的一项重要权利,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和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适用范围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还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抗辩权可以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权,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

我国的抗辩权在法律上的作用有三个方面:首先,它用来对抗对方的履行请求权;其次,它可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最后,它有助于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其适用范围是当事人互负债务,且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对方还未履行或者未按约定履行的。

同时抗辩权的适用范围

同时抗辩权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所提出的异议,同时主张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主张。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时抗辩权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当事人可以同时提出抗辩意见,主张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主张;

2. 当事人可以同时提出反诉,主张对方当事人所提出的诉讼主张;

3. 当事人可以同时提出诉讼主张,但不得与对方当事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相悖;

4. 当事人可以同时提出诉讼主张,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同时抗辩权的行使,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和效率。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行使同时抗辩权,以维护自身权益。

同时抗辩权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意义,可以平衡当事人之间的权益,维护交易的正常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事人应根据法律规定合理行使同时抗辩权,促进民事诉讼的公正、公平和效率。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七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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