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产伤是不是医疗事故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8:57:59 322 人看过

新生儿产伤,满足以下情形的,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一、误诊是医疗事故吗

下面我将针对误诊能否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问题,为大家做简单分析。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而在我们平时的诊疗活动中,误诊发生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由于目前医学科学水平和医院的技术条件所限引起,亦或是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所限,也可能是医务人员极度不负责所致,在第一种情形下,由于社会医学技术水平达不到准确诊疗的标准,盲目要求医务人员承担责任亦不现实,故在此情形下的误诊,并不属于我们常说的医疗事故,医务人员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在第二、第三种情形下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系医务人员存在过错所造成,这种误诊可以认定为医疗事故,医务人员及医疗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怎么鉴定是不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是: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2日 06: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机构相关文章
  • 新生儿医疗事故之案例分析
    2000年12月21日10时,妊娠九个多月的曾某在丈夫谢某的陪同下,入住福建省长汀县某医院妇产科待产,入院诊断为“G1Po孕38周宫内妊娠ROA”。2000年12月22日7时30分,患者曾某出现“胎膜早破”、“羊水清”,此后并伴“不规则阵缩”。2000年12月23日5时25分,进入第一产程,羊水Ⅲ度混浊,6时49分进入第二产程,行“会阴切开,胎头吸引”助产娩出新生男婴谢某,生后1分钟及5分钟Apgar评分分别为8分、10分。产后婴儿逐渐出现哭声低、反应差、口唇紫绀等,经妇产科处理无好转,于同日16时转儿科治疗。入住儿科检查后拟诊:1、新生儿硬肿症;2、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予保温、吸氧、抗感染、改善微循环、脱水、止血、抗惊厥等治疗。患儿于2000年12月24日曾出现抽搐,经处理后缓解,在儿科住院一周,患儿面色红润、未再抽搐,呼吸平顺,反应好,吮乳有力,病情稳定,于2000年12月30日出院
    2023-04-21
    207人看过
  • 医疗事故导致新生儿损伤,医院需赔偿4万
    8月7日,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损害的新生儿,最终获得4万余元的赔偿。2008年1月1日,史某因孕产入住某社区医院,孩子闵某于当天出生。在生产过程中,闵某的身体遭受了损害。当即,在该医院的帮助下,急转至濮阳市油田总医院进行治疗,诊断结论为:新生儿窒息(重度)、缺氧缺血性脑病、颅内出血、左臂丛神经损伤、右肱骨骨折等。2008年1月10日,转院至北京市积水潭医院进一步治疗。史某及其家人认为社区医院的诊疗及生产操作行为存在不当,致使闵某身体受损,多次找该社区医院进行协商赔偿问题。该社区医院仅垫付医疗费10000元,其他费用拒绝支付。无奈,史某于2008年底,以其孩子闵某的名义将该社区医院及其隶属的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社区医院赔偿各项损失54691.79元。二被告认为,该社区医院在为原告提供分娩医疗服务过程中治疗措施得当、抢救及时、并无过错;原告的病情属
    2023-07-02
    292人看过
  • 新生儿出生窒息导致的医疗事故
    新生儿重度窒息医疗事故赔偿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主要审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护理活动中,是否有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因为违反上述规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一、诊断结果错误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诊疗结果错误不一定构成医疗事故,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有两个关键要素:一、医生诊疗过程中是否有违法律、法规及诊疗常规的行为;二、是否造成对患者的人身损害。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误诊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误诊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要视情况而定:1、有违反医疗常规与规范的误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2、医务人员的医疗水平引起的误诊,这种情况就属于医疗事故;3、在遵守医疗常规与规范的情况下发送的误诊是不会构成医疗事故的。一、医疗事
    2023-03-07
    54人看过
  • 新生儿重度窒息算医疗事故吗
    一、新生儿重度窒息算医疗事故吗对于新生儿重度窒息的医疗事件,判定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首要任务是明确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在整个医疗护理过程中所实施的措施是否符合医疗卫生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各部门规矩以及护理规程的要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由于医生或护士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患者身体受损的情况,才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做完胆囊切除术石头掉入胆管是医疗事故吗本起事件可被确认为医疗事故,您可以寻求与医院进行协商和妥善的解决之道;若此方式无法奏效,建议您寻求医疗事故鉴定部门
    2024-03-23
    179人看过
  • 新生儿死亡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医疗机构应当对产妇和胎儿进行全产程监护、安全助产及对新生儿进行评估及处理,严密观察产程进展,正确绘制和应用产程图,产程中密切监护胎儿,及时发现胎儿窘迫、产程异常并及时处理。医院在诊疗行为存在不足的,认定存在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涉及新生儿死亡的妇产科纠纷中,死产or新生儿死亡是医患双方争议的焦点,其涉及到死亡赔偿金及丧葬费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的支持。实践中,此项争议往往需要通过肺、胃肠浮扬试验进行明确,阿氏评分是一种临床上评价新生儿窒息程度的方法,并非确定死胎的标准。发生医疗纠纷患者死亡的,医疗机构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尸检的规定。尸体检验的目的是为了查明患者的死亡原因,
    2023-05-06
    137人看过
  • 新生儿刚出生就窒息死亡算不算医疗事故
    1.医院未告知我家属孩子的病情是否严重,是否该转院等。2.在此期间医院未对孩子进行任何病情检查,查找病因。3.孩子窒息的时候虽有值班大夫,可值班大夫无策后却让我们家属找主科医生,最后用近半小时时间在酒座上找到主科大夫,而且喝的大醉回医院救治孩子,后告知我们转院。4.剖腹产提前了5天,而医院在手术同意书上伪造患者签字。求助:这样的事情是否能属于医疗事故,如果不属于,我应该怎样打这个官司,能有多少胜算?应该从什么角度着手?福建福州吴文兴律师回复: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医院;2、起诉时你必须有在医院接受治疗的证明,如病历、住院档案,小孩的死亡证明书等;3、医疗事故是被告医院举证的,要证明不是医疗事故,或小孩的死亡与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应由医疗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医疗事故鉴定可由医疗来申请;4、你目前必须尽快把医院的所有病历档案复制回来,以防医院进行对此进行变造、伪造;5、相关证据收集齐后,向医院所
    2023-06-08
    72人看过
  • 新生儿发生医疗事故应该如何赔偿?
    【法律分析】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
    2023-02-04
    53人看过
  • 医疗事故是怎样产生的
    医疗事故的产生: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一、骨科二次手术医院有责任吗医院有责任,这种情况构成医疗事故,可以主张损害赔偿。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是医疗事故,建议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根据鉴定结果,判断医院的责任有无或者大小,然后主张损害赔偿权利。二、执业过失属于医疗事故吗执业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属于医疗事故。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
    2023-06-24
    194人看过
  • 如何申请新生儿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罪怎么判刑
    一、如何申请新生儿医疗事故鉴定病员及其家属认为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而向有关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规定期限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规定期限内向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五)对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规定期限内向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
    2024-01-08
    227人看过
  • 新生儿医疗事故索赔的必备条件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
    新生儿医疗事故这样起诉:1、受害者先写好起诉书,准备新生儿由于医院出现医疗事故的证据;2、向医院所在地的管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只要符合条件,人民法院都会受理该案件;4、人民法院通知举证;5、人民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和地点;6、人民法院庭前调解;7、开庭审理,作出判决。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
    2023-07-08
    162人看过
  • 处理新生儿医疗事故的法律措施
    对于新生儿的医疗事故,那么其起诉方式可以是侵权责任的起诉。具体而言,除了侵权责任的方式,还可以选择其他方式起诉,即以继承人身份起诉,这也是有效的起诉身份,婴儿作为自然人与医院有权利义务关系,而与医院的纠纷,属另外法律关系可另案诉讼。如果通过继承人身份起诉的话,就需要准备相对应的材料和证明文件。新生儿医疗事故怎么赔偿新生儿医疗事故的赔偿问题,可以先由医患双方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
    2023-07-08
    321人看过
  •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吗?它与适用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吗?
    一、新生儿出现医疗事故赔偿吗?新生婴儿出现医疗事故是需要赔偿的,他也适用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因为婴儿也是具有民事权利的人,只是他还为长大而已。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医疗事故的赔偿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
    2023-06-01
    362人看过
  • 助产损害导致新生儿骨折属于医疗事故吗
    一、助产损害导致新生儿骨折属于医疗事故吗助产损害导致新生儿骨折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是一个需要具体分析的复杂问题。1.医疗事故的认定涉及多个因素,包括:(1)行为人是否具备相应资格。(2)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是否存在过失。(3)损害是否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4)是否给病员造成了符合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2.如果助产行为导致的损害符合上述认定标准,那么这种损害就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1)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助产行为导致了新生儿骨折,也不一定就意味着这是医疗事故,(2)因为还需要考虑其他可能的因素,如患者的个体差异、疾病的严重程度等。二、如何判断医疗事故要判断一起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1.要查看行为人是否具备相应的医疗资格。(1)在医疗行为中,行为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
    2024-07-08
    448人看过
  • 医院发生伤医事件,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伤医事件并不是医疗事故,而是属于故意伤害行为,如果医生不治身亡的,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何认定医疗事故1、应当正确划清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一般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水平不高、缺乏临床经验等技术
    2023-06-01
    301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医疗机构
    相关咨询
    •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如何确定新生儿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07
      新生儿医疗事故赔偿标准参考如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
    • 新生儿医疗事故脑瘫要怎样治疗呢?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3-26
      脑瘫确实是很可怕的疾病,更可怕的是有些医院给了家长灌输了一种幻想,明知二十一世纪不可能治愈的,只能改善的。可还是浪费时间治疗,结果,不仅是浪费了大量的金钱,孩子不但没有完全康复,而且还错过了义务教育的年龄。脑瘫儿是可治好的,中西医都可以治。西医疗法一楼朋友已经说了非常对。中医高手通过补肾达到治愈目的。这种病治疗中西医都走到一起,肾生髓,脑是髓之海。西医通过补干细胞充足髓。中医通过补肾充足髓海。要家
    • 怎么鉴定新生婴儿的医疗事故?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6
      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 新生儿一级医疗事故如何解决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10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产钳助产导致新生儿骨折属于医疗事故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6
      新生儿产钳夹伤头皮出现外伤,如果经过积极治疗,已经完全愈合,没有影响到正常的智力发育,一般这种情况是不算医疗事故,产钳夹伤是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既然同意使用产前就要承担风险,如果不使用产钳就不能够顺利生产,一般不是很严重的情况下这属于正常现象,医院不承担责任,而且也不属于医疗事故。 婴儿医疗纠纷申请鉴定的流程如下: 1、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