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设立过户生效时间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7 09:32:28 306 人看过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过户完成主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若记载完成则已生效。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0日 11: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产过户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文章分析了房产过户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房地产转让合同自转让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同时文章还提供了包括房产过户,房产过户转让合同生效时间,房产过户转让合同等相关信息。房地产转让合同自转让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但下列情形除外:(一)转让当事人约定合同生效条件的,转让合同自约定的条件成立之日起生效;(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进行合同公证或者转让当事人约定进行合同公证的,转让合同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2023-04-22
    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
    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合同的生效时间。没有规定劳动合同生效时间的,当事人签字之日即视为该劳动合同生效时间。根据《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第八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之日起生效。劳动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没有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第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终止时间应当以劳动合同期限最后一日的24时为准。
    2023-04-22
    334人看过
  • 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时间如何规定?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需机动作业而采取不确定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2024-04-19
    440人看过
  • 地役权的设立时间规定?
    一、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地役权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剩余期限。地役权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其发生须有两个不同归属的土地存在。二、地役权的效力: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三、地役权取得的原因:1、基于法律行为而取得。经由设定行为取得地役权,包括两种情形:一是以合同行为设定地役权;二是单独行为,如遗嘱行为设定地役权。2、基于法律行为以外的原因而取得。一是因时效而取得,仅限于继续并表现的地役权;二是因继承而取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
    2023-12-03
    328人看过
  • 不动产登记发生效力的时间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1、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设置和保管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2、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为不动产权利人出具权利权属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2023-05-05
    68人看过
  • 动产交付的定义,动产交付的生效时间
    一、动产交付的定义动产交付的定义是指将标的物或所有权凭证的占有移转给受让人的法律事实,也是动产物权变动的一种公示方法。因为交付就是占有的转移,故有时也被称为占有的交付。交付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交付是当事人自愿的行为,或者说是当事人基于合意所履行的行为。否则,即使标的物的占有发生了转移,在法律上亦不构成交付。2.交付是当事人依合同的约定所为的一种积极给付行为。只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等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一般才能构成法律上的交付。3.交付使用是以标的物确定或特定为前提,或者至少说交付的本身意味着标的物已确定。4.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二、动产交付的生效时间动产交付的生效时间从何时起发生效力,应当区分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予以确定。就现实交付而言,由于其属于表意行为与事实行为的结合,即交付行为由两部分构成:其,交付动产的意思表示;其,移转动产的占有。者缺不可。交付动产的意思表示,如果是
    2023-05-06
    449人看过
  • 合同生效时间如何计算签定后立刻生效吗
    请注意合同并不是在签署的那刻立即生效,一般的情况下,只要是经过合法程序订立的合同,都会自其诞生之日起便获得法律的保护和认可。然而,具体会不会生效还得看其他的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自己的约定。1.对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进行附加条件的设定。如果存在生效期限的话,那么这份合同将会在这一期限准时生效。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这种时间段的设置并不是法令硬性规定的,而是由涉事双方共同商量决定的;同时,这个期限也必须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再者,这个时间段应该是明确预判为将来必会达成的事实。2.同样地,对于合同效力的问题,当事人也可通过协议来附加生效条件。只要相关的条件得到满足,那么这份合同便自那时起生效。请您放心,这些附加的条件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并与合同内容同等重要。3.根据相关的法律、行政方面的规定,如果合同涉及到需要获得某项审批等手续才能生效的情形,那么当事人需在办理完所有手续之后,合同才
    2024-07-26
    391人看过
  • 不动产物权设立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物权的特征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3、物权是财产权。物权是一种具有物质内容的、直接体现为财产利益的权利,财产利益包括对物的利用、物的归属和就物的价值设立的担保,与人身权相对。4、物权的客体是物。物权的客体是物,且主要是有体物。5、物权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权的权利人可以对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权是一种对世权;其次,同一物上不许有内容不相容的物权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个物上不可以有两个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有一个所有权和几个抵押权并存),即“一物一权”。二、物权保护的方式1、因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
    2023-03-16
    306人看过
  •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生效应该如何界定
    合同成立的时间和生效怎么界定: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一、只有公章没法人签字的合同有效吗只有公章没法人签字的合同有效。法人章可以代表公司,盖了章虽然未签字,也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在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法律、行政法规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规定办理。二、民法典中合同效力多久失效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有效期,也没有规定合同什么时候失效,则要看当事人是否对合同生效和终止的时间进行了约定,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是否还存在。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
    2023-03-19
    364人看过
  • 抵押权的设立时间如何?
    不动产的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之日起设立。如果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登记,只是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生效。抵押权的设立,与抵押合同的生效没有联系,且并不影响。抵押合同有效,但是抵押权未设立,那么可以根据有效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2024-04-25
    372人看过
  • 动产抵押生效要件如何规定
    首先,不动产抵押登记具有设定抵押权的效力。如当事人只订立不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权未设立。其次,动产抵押登记具有确定抵押权优先的效力。动产抵押的,在设立抵押合同后,抵押权即设立。是否办理抵押登记,不影响抵押权的设立。但对于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在以抵押物的变现受偿时具有优先效力。再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最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
    2023-08-12
    151人看过
  • 2022不予立案时间限制如何规定的
    不予立案时间限制如何规定的按法律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报案到立案要多长时间。相关法律知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章 立案、撤案 第一节 受 案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
    2022-10-08
    381人看过
  • 企业应如何合理设置劳动合同生效时间
    一、企业应如何合理设置劳动合同生效时间企业应如下合理设置劳动合同生效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如下:1.合法原则;2.公平原则;3.平等自愿原则;4.协商一致原则;5.诚实信用原则;6.其他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
    2023-09-04
    138人看过
  • 未经登记的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不发生效力
    (1)生效的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回动答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办理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处分其物权。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2)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一致;记载不一致的,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该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即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2、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物权的权利主体只有一个,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
    2023-05-01
    1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过户不动产的生效时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24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房屋过户完成主要看不动产登记簿,若记载完成则已生效。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由登记机构管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如何设置动产质权时的生效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1
      首先,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实现优先受偿。 其次,动产质权由债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生效条件。质权是以质权人占有质押财产为条件的,质权人只有占有质押财产才享有质权,移转质押财产的占有是质权与抵押权的根本区别。
    • 动产质权的设立的时间是是如何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9
      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的设立应订立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有效成立时生效。
    • 如何确定动产物权变更后生效的时间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1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3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4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5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
    • 夫妻间财产约定如何规定成立生效的协议?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8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生效的条件: 1、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2、没有损害国家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利益。生效之后,一方不得随意反悔。但一般不对外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