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委托载明的具体事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7:52:35 288 人看过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是指行政处罚外在的具体表现形式。

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1、警告。

2、罚款。通常指违法人员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向指定银行缴纳一定数量的金钱。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前者指违法行为所获得的收益,如贩卖盗版光碟的收入,后者则是指非法行为中的工具。

4、责令停产停业。指暂停生产经营或资格,如工商局责令违规营运的饭店、酒店停业整顿。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例如,交警对违规驾驶人员吊销或暂扣驾驶执照。

6、行政拘留。这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一些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人员限制其自由的一种处罚方式。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本条属于兜底性条款,例如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违反行政管理法规,行政机关可以驱逐出境。

一、行政处罚听证时间如何计算

行政处罚听证会有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是行政制裁的一种形式,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有(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拘留属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属于强制措施,属于行政处罚措施。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通常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驱逐出境相关文章
  • 委托行政处罚后果有哪些,需要有哪些条件?
    行政处罚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初上述组织以外,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受委托组织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具体规定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什么是行政处罚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
    2023-05-02
    355人看过
  • 被委托人转委托有哪些具体规定?
    有转委托是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转委托的权限和期限不得超过原委托权限和期限。是指代理人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在必要时将代理事项的一部或全部转委托第三人代为实施的行为,又称“复代理”。受转托人称为“复代理人”。相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九条【复代理】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
    2023-04-12
    289人看过
  • 依据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载明哪些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证据不足的;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职权的;5.滥用职权的。(三)被告不履行
    2023-06-13
    4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处罚具体原则有
    1、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处罚行为中的集中体现。2、公正、公开原则,处罚公正原则是指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对人的违法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行政机关在处罚中对受罚者用同一尺度平等对待。处罚公开原则就是指行政处罚的依据、过程及结果必须公开。行政机关对于有关行政处罚的法律规范、执法人员身份、主要事实根据等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情况,除可能危害公共利益或者损害其他公民或者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由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以外,都应向当事人公开。3、一事不再罚原则。4、结合教育原则。5、民事刑事责任适用原则。6、申诉和赔偿原则,相对方对行政主体给予的行政处罚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相对方因违法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提出赔偿要求。在行政处罚中必须提供充分的救济,才能真正保障相对方的权利。行政处罚案件一般是需要限期审理结束的
    2023-03-25
    354人看过
  • 票据记载具体包括哪些事项
    票据记载事项具体包括:(1)必须记载事项如不记载,票据行为即为无效(各类票据有具体的必须记载事项)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票据无效;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等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2)相对记载事项相对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规定应该记载而未记载,适用法律的有关规定而不使得票据失效的事项。如汇票上未记载付款日期的,为见票即付等属于相对记载事项。如果未记载,由法律另做相应规定予以明确,并不影响票据的效力(未约定,按法定)例如:背书日期、承兑日期、保证日期等。(3)任意记载事项任意记载事项是指《票据法》不强制当事人必须记载而允许当事人自行选择,不记载时不影响票据效力,记载时则产生票据效力的事项。如出票人在汇票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2023-05-31
    41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
    2023-06-02
    186人看过
  • 哪些事项应该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具体载明?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具体载明的事项包括:1、公司经营范围;2、公司设立方式;3、公司名称和住所;4、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6、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经营范围应怎么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或者合伙协议的规定相一致。公司在确定经营范围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投资者需要知道公司资金的投向,也就是资金投入的项目和承担风险的界限;2、公司在经营中权利能力、行为能力的大体界定;3、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可以认识自己权限所及的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八十一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设立方式;(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2023-07-06
    456人看过
  • 行政诉讼委托两个代理人合同中要明确的事项有哪些
    一、法定代理人行政诉讼法规定,没有诉讼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1、法定代理人的特点(1)代理权的产生是根据法律的规定。(2)法定代理人所代理的被代理人,是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只适用于代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原告或第三人的个人进行诉讼,而不适用于法人、其他组织或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3)法定代理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在行政诉讼中,法定代理人一般都是对被代理人负有保护和监督责任的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和被代理人之间存在着亲权或监护关系。2、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权限(1)法定代理人进行的诉讼行为视为被代理人的行为。(2)凡是被代理人享有的诉讼权利,都有权代为行使;凡是被代理人承担的诉讼义务,都应代为履行。(3)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不仅有权代原告处分诉讼权利,如起诉、上诉等,而且有
    2023-02-17
    187人看过
  • 行政处罚委托规定了哪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受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个人实施行政处罚”;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同时,接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委托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不得超越权限。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规定是什么1、最直接的差别是被委托主体性质的不同一般委托的被委托主体既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国家机关,它们的基本职能不是行使行政职能或其他国家职能,而是从事非国家职能性质的活动。行政机关内部的委托,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它们经常性的工作就是执行国家公务。2、被委托主体的法律地位也不相同一般委托中的被委托组织,不是行政主体,在行使被委托的行政职权时,也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而行政机关之间的委托,由于被委托主体本身就是行政机关,因而本身
    2023-07-07
    401人看过
  • 委托、受托出口的账务处理事项有哪些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委托代理出口协议后在《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签章。受托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委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章的《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由委托方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委托方持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出口货物报关单等资料及电子数据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委托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或外贸企业出口的货物。同时,还包括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但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委托出口货物的生产企业只要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出口退税政策,但未办理进出口经营权的商贸企业和个人委托出口的货物实行出口免税政策。账务处理:(1)对于委托方而言正常计收入及相关科目,如收入:借: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委托代理出口销售收入支付代理费:借:销售费用贷:银行存款、应付长款等其他处理同一般贸易账
    2023-06-12
    130人看过
  • 我国民政部行政处罚事项有哪些?
    1对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2对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处罚3对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处罚4对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处罚5对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处罚6对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或者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7对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的处罚8对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处罚9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处罚10对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而作出的处罚11对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的没收非法财产处罚12对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没收非法财产处罚13对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继续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没收非法财产处罚14对未经登记或者被撤销登记后以基金会、基金会分
    2023-04-19
    114人看过
  • 关于本票上的相对记载事项具体有哪些
    相对记载事项是指,如果这些事项不予记载,则应当依照票据法的规定执行,票据不因该事项未做记载而无效。我国票据法规定本票的相对记载事项为付款地、出票地。(1)付款地。付款地是指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支付确定的金额的地点,也就是本票债务人履行其付款义务的地点。有确定的付款地,有利于当事人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所以,票据法规定,本票上记载付款地的,应当清楚、明确。如果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这并不意味着本票无效。票据法对没有记载付款地的本票,规定了补救的途径,即本票上未记载付款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所谓出票人的营业场所,是指出票人经营其业务的处所,也就是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银行所在的处所。因为本票具有流通性,在本票载明的金额最终得到支付以前,本票可以流通到不同的地方,如果本票上没有记载付款地,那么,到付款之时,就需要确定一个地点以进行支付,否则,当事人之间就容易在履行地上发生纠纷,影响本票金额
    2023-04-21
    1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处罚委托是可以的吗?被委托组织是哪个?
    一、受委托从事行政处罚的单位需具备什么条件受委托对象既可以是有关机关,也可以是事业组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办法》第三条规定,委托有关组织从事行政处罚的,受委托组织应当具备的三个条件:(一)属于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物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和技术鉴定。另根据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办法》第三条第四款规定了符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确定的有关事业单位职能任务的要求。二、办理行政处罚委托需经什么程序《办法》第四条、第五条明确了行政处罚委托办理程序。委托主体申请行政处罚委托,应当向同级政府法制机构报送下列资料:(一)行政处罚委托申请;(二)委托的法律、法规、规章(含本办法)等依据文件;(三)受委托组织具备法定条件的资料。委托行政处罚经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商编制部门同意后,委
    2023-02-18
    10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有哪些
    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罚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义务,当事人都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见第三十二条)。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寻求救济权。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陈述申辩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又便于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情,综合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一)事前告知的途径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
    2023-06-13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驱逐出境,是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外国人或无国籍人被限期离境,在通常情况下,需由法院做出判决,是一种法律措施;有的由安全部门宣布,是一种行政措驱... 更多>

    #驱逐出境
    相关咨询
    • 超载行为的行政处罚具体是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9
      货车超载未达30%的处扣三分,罚款200到500元;超载30%以上的,处扣6分,罚款500到2000。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载明哪些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13
      所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
    •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30
      委托拍卖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拍卖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拍卖标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三)委托人提出的保留价;(四)拍卖的时间、地点;(五)拍卖标的交付或者转移的时间、方式;(六)佣金及其支付的方式、期限;(七)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八)违约责任;(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行政复议有哪些具体的事项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
    • 行政处罚权的委托方面有什么具体的规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3
      行政处罚委托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其他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 2、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 3、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 初上述组织以外,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委托行政机关对受委托的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