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在合同生效日后加入附加条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22:04:53 141 人看过

合同上可以附加款到生效,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房产抵押合同生效日期

房地产抵押合同一般情形是依法成立时生效,但是当事人约定了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的以生效条件成就时和生效时间到达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生效相关文章
  • 赠与合同可以加附加条件吗
    赠与合同可以附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一、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为目的的合同,是赠与人转移财产所有权于受赠人的合同。这是赠与合同与借用合同的主要区别。3、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
    2023-02-19
    316人看过
  • 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哪些附加条款
    装修合同签约时可以增加的附加条款包括:1、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2、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条款;3、违约责任条款等等。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相互协作等条款。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工程承包合同写什么呢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工程范围。2、建设工期。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4、工程质量。5、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因采用不同的定额计算方法,会产生巨大的价款差额。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8、拨款和结算。施工合同中,工程价款
    2023-04-02
    143人看过
  • 买卖合同附加生效条件是什么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一、购买没有产权证的房子合同有效吗民法典规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取得房产证并不是房屋买卖必要的条件,如果符合其他规定的,该合同有效。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二、民事法律行为的附条件和附期限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设立一定的事由作为条件,以该条件的成就与否(是否发生)作为决定该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产生或解除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是法律为了适应社会成员在生产或
    2023-06-22
    392人看过
  •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附加条款吗?
    装修合同可以增加以下附加条款:1、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2、施工方所供主材及数量清单必须与施工合同中材质约定相符并在进场时通知业主进行核实,同时提供相关厂商发货凭证、销售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环保证明材料等;3、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业主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等等。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若建设工程经竣工检验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在经修复验收合格后,双方按照施工方实际已经完成的工程量结算付款,但发包方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如果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二、建筑施工安全合同一、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施工合同主体;二、注意约定合理的付款方式;三、工期和工期调整的约定技巧当事人在约定工期调整的时候,应当明确,对于施工方递交的工
    2023-06-29
    109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可以添加附加条款吗
    劳动合同是可以有附加协议的,可以对劳动者相关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应当遵照执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如果双方当事人要订立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劳动合同才有可能发生法律效力。一、劳动合同是应该给本人一份吗劳动合同应该给本人一份。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而不能用口头方式通知。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有利于加强合同当事人的责任感,促使合同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能够全面履行;有利于劳动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也有利于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和解决纠纷,能更有力地保护作为弱势群体的劳动者的利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按照
    2023-06-24
    150人看过
  • 遗嘱是否可以附加条件
    一、遗嘱是否可以附加条件民法典中遗嘱可以附加条件。遗嘱是自然人生前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财产及有关事务并于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单方民事行为。《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在附义务的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不能只表示接受权利而不接受义务。他必须在接受权利的同时,承担遗嘱人在遗嘱中为其设定的义务。如果该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在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时,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二、遗嘱公证如何办理民法典对遗嘱公证怎么办要哪些手续没有明确规定,而公证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向所在地、财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遗产公证,申请时要提供相关的材料。遗嘱公证需要的材料如下: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
    2023-05-06
    83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开始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保障的法律约束力,即合同发生法律效力。此处所说的法律效力并不是指合同能够像法律那样产生约束力。合同本身并不是法律,而只是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因此不可能具有法律一样的效力。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对当... 更多>

    #合同生效
    相关咨询
    • 合同生效日起可附加条约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26
      合同上可以附加款到生效,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的一个条款列入合同中。其与法定条件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不由当事人的意思取舍并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条件。因此,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得以法定条件作为所附条件。
    • 附加合同是否生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25
      1、生效。当附加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附加合同是否生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9
      1、生效。当附加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附期限合同未生效时违约条款可否追加?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5
      附期限合同未生效时,违约条款也不会生效。只有当合同生效时,才可能产生违约。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第五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附加合同到底是否生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1
      1、生效。当附加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