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员工享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2-11-03 04:34:00 84 人看过

退休员工享有没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案情:

李某,女,于1995年1月31日在某企业入职,双方签订无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2008年10月,在工作期间负伤,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享受了工伤医疗待遇,后鉴定为8级伤残,享受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

2012年9月,李某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50周岁,并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李某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终止,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企业认为职工退休后不应再享受该待遇,双方由此发生劳动争议。

解答:

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因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为其办理了退休手续,双方的劳动合同终止,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经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等情形。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伤职工不符合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条件。

从《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目的来看,用人单位向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对工伤职工丧失的劳动能力而影响就业的一种补偿。工伤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已不具备再就业的法定条件。《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四种情形中,并无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情形。工伤职工在退休后依然能够享受相关的工伤医疗待遇,双方的工伤保险关系并未终止。因此,即使劳动者退休后不支付其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并不损害其医疗利益。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每减少1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递减20%。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全额的10%支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综上所述,五至十级的工伤职工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n(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n(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1: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冲突吗
    一、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失业金冲突吗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和获得工伤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没有直接关系的。只要员工非本人意愿离职,并且累计缴纳满失业保险一年以上,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待遇的。《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
    2023-03-22
    449人看过
  • 公司给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多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廖刚,你好。<br>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十级工伤保险待遇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共计11个月本人工资。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与我联系。13500171817<br>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br>广东指针律师事务所<br>杨炼培律师<br>2009年2月24日于惠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十一、丧葬补助金职工因
    2023-08-09
    356人看过
  • 就业补助金如何计算一次性工伤?
    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由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劳动者因工致残,然后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或者十级的,同时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是没有统一标准的,其具体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如何计算1、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
    2023-07-01
    112人看过
  •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还会有吗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主动离职也是会有的,因为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构成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可获得的工伤赔偿待遇。除此外,还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员工本身就要在辞职后才能拿到的。一、失业金办理条件、申请程序和领取办法: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二、相关规定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
    2023-04-03
    64人看过
  • 问: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谁来负担?
    一次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X赔偿月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项目之一,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等级一至十级均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东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东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六十;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
    2023-07-04
    121人看过
  • 伤残人士可获得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标准,通常是按照工伤员工的伤残等级来定的。工伤员工属于七级伤残,那么就业补助金就是12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员工八级伤残的,那么就业补助金就相当于9个月工资。工伤员工九级伤残的,赔偿相当于6个月的工资。工伤员工十级伤残的,赔偿相当于3个月的工资。11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十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工伤事故中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者的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伤残等级不同,赔偿项目也不同。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2023-07-02
    169人看过
  • 伤残就业补助金和退休年龄有关系吗
    其实,为考虑实际情况,工伤赔偿的能否与年龄挂钩,会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具体如下:一,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多少是与年龄大小无关的。通常工伤赔偿由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组成,一般与年龄大小无关。二,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如果该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出台相关规定,使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金额大小与年龄大小挂钩,那么最终的工伤赔偿的多少就和年龄大小有关了。如江苏省就出台了类似的规定。三,实际中,对于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
    2023-03-07
    166人看过
  • 工伤职工因退休终止劳动关系不享受伤残就业补助金
    李某于1992年到苍山县某单位工作,2007年7月,李某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2008年9月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单位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2010年3月,中级法院判决维持工伤认定决定,2010年7月,李某被鉴定为6级伤残。2010年5月,李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2011年4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请,请求公司支付其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仲裁委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32条、33条及《山东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第7条、9条规定,该单位没有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故李某要求的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单位承担;自2010年6月起李某已领取养老金,与公司之间已不是劳动关系,且李某退休后不存在再就业的问题,因而其不应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至于一次性工伤
    2023-06-04
    165人看过
  • 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那么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下是详细内容,以供参考!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工伤保险待遇的一种,是对因工伤致残的劳动者给予的一次性职业伤害补偿,给付标准依据劳动鉴定机构评定的伤残等级,最多为伤残职工本人27个月的工资。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步骤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3)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4)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2023-05-05
    254人看过
  • 残疾赔偿金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可以同时享有吗
    伤残补助金是职工在受到工伤时根据相应的工伤等级享受的伤残待遇,数额为规定月份数的本人工资,一次性支付。不可以,伤残津贴是社会保险机构对工伤职工的经济补偿金,是对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种经济补偿,一般是长期待遇。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本应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但难以安排的,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对其按月支付的津贴。要求一次性赔偿后,就不能享受伤残津贴了。一、伤残津贴应当如何计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4-01
    103人看过
  • 广西工伤赔偿标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
    各市、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区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职工权益,促进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条例》的颁布实施,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关心关怀。加快推进工伤保险制度改革,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一定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推进
    2023-04-22
    213人看过
  • 杭州的8级工伤,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多少?
    (五)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支付30个月,六级支付25个月。<br>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支付10个月,八级支付7个月,九级支付4个月,十级支付2个月。<br>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br>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
    2023-08-08
    442人看过
  • 供养亲属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有时间限制吗
    我国法律没有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规定时间限制,只是对不同级别工伤的就业补助金做了不同的标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9级伤残大概赔偿多少9级伤残一般是职工因工伤导致受伤后,经鉴定为9级工伤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赔偿的项目有: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其具体能否赔偿多少钱是需要根据其实际工资为准的。二、云南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有什么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
    2023-03-22
    167人看过
  • 工伤十级5年后辞职一次性就业伤残补助金还有么
    工伤十级伤残伤者辞职还能拿到一次性就业金。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
    2023-03-14
    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是一次性就业补助金,n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2-13
      先申明,工伤赔偿的项目中,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标准是可以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自行决定的,所以这里只能给伤者一个参考,具体的赔偿标准打12333查询。以四川省为例,工伤赔偿的主要项目如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能证明受伤前12个月工资的,按照12个月工资的平均数计算;不能证明的按照受伤前12个月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平均数支付。两者相差很大,建议主动提交
    • 工伤员工离职后是否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补助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4
      工伤员工如果有伤残等级,那么在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是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的。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不需要员工离职,只要申请工伤待遇审核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下达。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就业费用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04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 一、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
    • 什么是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根据法律规定,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
    • 工伤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是否另外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假肢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6
      用人单位可不再支付假肢费用,法律依据如下: 根据2007年1月12日苏劳仲委(2007)1号《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第十三条:5-10级的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工伤保险条例》仅规定应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并未规定另行支付工伤职工一次性假肢费用。从立法本意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已考虑了工伤职工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