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建设局、省级有关厅、局、委、办、省人民银行及各专业银行、省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有关建设单位:
现将《青海省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一九九六年十月三日
第一条为了有效掌握全省建设规模,规范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管理办法》和《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兴建的,投资额在50万元(含本数,下同)以上或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均实行报建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各类土木建筑、设备安装、管道线路敷设及建筑装饰装修等固定资产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建设工程报建的监督管理工作。州(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分级管理权限主管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报建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向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报建手续,同时交验工程项目的立项批准文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批准的建设用地等其他有关文件。
第六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报建内容主要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投资总额、工程规模、资金来源、计划开、竣工日期、工程筹建情况、发包方式等。
第七条建设单位按下列程序进行报建:
(一)持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有关批文和证明,按分级管理权限,到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表式附后);
(二)按《建设工程项目报建表》的内容及要求如实认真填写;
(三)向相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项日报建表》。
第八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和工程规模有变化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到原报建部门进行补充登记。
第九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下列几方面对建设工程项日报建实施管理:
(一)贯彻实施《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国家和本省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二)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登记工作;
(三)对报建的工程建设项回进行核实、分类、汇总;
(四)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综合的建设工程项日报建情况,掌握分析本行政区域建设规模;
(五)查处隐瞒不报违反规定建设的行为。
第十条凡未报建的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单位不得承接该项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任务。不得办理招标投标手续,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勘察设计是指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搜集资料、分析评价、编制设计文件等一系列工作的总称。 勘察设计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它涉及到工程的质量、安全、投资、进度和效益等方面。 勘察设计工作需要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 更多>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2017]138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法院,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建设局)、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的精神,规范建设工程
-
-
谁有市XX关于转发《省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这个文件文件?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按保险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咨询、服务费金额100%的比例核定:工业,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商品:按仓储保管费用和收入00%的比例核定。(八)借款合同:按借款合同100%的比例核定。(七)仓储保管合同:现将《湖省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湘地税发[2004]70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按购销金额80%的比例核定:按租赁金额100%的比例核定。(六)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和收入80%的比例
-
关于建设工程的开工报告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27工程开工报告的定义:(1)总体开工报告:承包人开工前应按合同规定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构的建立,质检体系,安全体系的建立和劳力安排,材料,机械及检测仪器设备进场情况,水电供应,临时设施的修建,施工方案的准备情况等。虽然有以上规定,但不妨碍监理工程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出工作命令。(2)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承包人在分部工程开工前14天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报告单,其内容包括:施工
-
青海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5条有哪些内容?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5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其职责是:(一)编制全省定额,拟定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计价依据;(二)建立工程造价信息社会服务平台,采集市场信息,测算和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三)监督指导各类建设工程定额的实施,负责建设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四)负责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和执业情况的考核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