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6-11-06生效日期:1996-11-06
发布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部)
发布文号:劳部发[1996]3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生产管理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劳动法》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劳动部门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企业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利用多种手段广泛宣传,为《劳动法》的宣传和贯彻实施创造了条件。今后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执法检查组,对内蒙古、江苏、吉林、广东、甘肃五省(自治区)《劳动法》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要求上海、浙江等九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自查。检查组对进一步贯彻实施《劳动法》、加强宣传教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推动《劳动法》的全面贯彻,落实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的要求,劳动部定于1996年12月中旬至1997年1月中旬在全国展《劳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现将这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区、各部门应高度重视这次宣传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计划和方案,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并给予适当的经费支持,保证这次宣传活动有组织、有计划、有布置、有落实、有总结、有汇报,以求取得较好的效果。
二、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开展。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今年年底全面建立劳动合同制度的工作,突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立稳定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等重点,加强对《劳动法》的全面宣传。
三、宣传活动要以企业为重点,提高企业经营者对实施《劳动法》的重要性的认识,同时使每一个劳动者了解、遵守和正确运用《劳动法》。要结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反映出来的问题,重点对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乡镇企业开展宣传。
四、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集中报道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要积极组织发放《劳动法》宣传资料、宣传手册等宣传品;在主要街道、公共场所悬挂宣传《劳动法》的招贴画、挂图、标语等;要会同工会组织抓好基层企业的宣传,在企业组织《劳动法》知识竞赛、文艺汇演、演讲比赛等活动,并利用黑板报、宣传栏,广播站等宣传阵地,把《劳动法》实施两周年宣传活动推向深入。
五、要把宣传活动同各项劳动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意加强对保障困难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民工有序流动、安全生产等项工作的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进一步深入了解劳动政策及各项劳动工作。
《劳动法》宣传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性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同有关方面密切配合,深入持久地抓好这一工作,坚持不懈地抓出成效。宣传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劳动部政策法规司联系。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六日
-
关于开展消费者权益活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303人看过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就业再就业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
473人看过
-
纳雍县开展《劳动合同法》大型宣传活动
172人看过
-
关于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宣传活动的通知
353人看过
-
青海劳动保障监察法规实施省城开展大规模宣传活动
313人看过
-
杭州市物价局关于开展纪念《价格法》实施八周年暨“12358”价格举报电话开通五周年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479人看过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
开展社保问题宣传活动有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青白江区政务中心社保局窗口主动适应新常态,深化宣传新举措,于2015年3月起开展为期四个月的社保政策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全民拥护社保政策的良好氛围。通过社保群、12333咨询电话、微信、人社政务微博与群众开展良好互动,通过政策问题和案例分析等形式宣传社保政策。编印具有该区特色,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政策宣传资料共计30000份,此外还印制了彩色宣传海报、制作易拉宝和宣传横幅等,确保宣
-
劳动法关于劳动合同的终止通知怎么写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5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先生女士:您于年月日向公司提出了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的通知,鉴于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期截止至年月日,请您于年月日前将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并到人力资源部结算工资。同时,也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辛勤的工作。希望您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取得更大的成绩!本通知书一式两份,人力资源部门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各执一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年月日员工确认书:本人已知晓《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将在规定的时间
-
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活动怎么做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5开展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宣传活动是一次普法活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赋予了新的任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准确把握《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的重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将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
-
劳动法关于对女职工实施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章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主要内容是: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
-
劳动法关于年满60周岁必须解除劳动合同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11.法律规定年满60岁不必须解除劳动关系,我国法律对劳动者劳动年龄没有限制,超过60岁的人依然可以继续在工作岗位工作,任何单位不能以员工年满60岁为借口去辞退他们。 2.我国《劳动法》中仅规定禁止雇佣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未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招聘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这表明我国对于公民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年龄下限作出了禁止性规定,而我国法律没有对劳动者的年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