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质权人如何获得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5 09:20:13 82 人看过

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可以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股权质押是权利质权的一种。以企业出资人的股权为标的的质押。在中国,能作为股权质押的仅为股份公司股东的股票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份。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以证券登记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一、股权质押的法律特征

(一)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公司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股权质押的主体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

(二)在股权质押过程中,出质人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将其拥有的公司股权收益权让渡给交易对手方质权人。相应地,质权人支付事先约定的、一般不超过股权的收益权价值的对价。因此,在股权质押完成后,出质人通过设立、让渡股权标的物获得质权人对价而成为债务人,质权人成为债权人,并以质押股权作为其债务的担保物权。

(三)股权质押在质押期间,出质人作为公司股东的身份不变,未经出质人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质权人不得转让出质股权;未经质权人同意,出质投资者不得将已出质的股权转让或再质押。

二、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

股权质权对质权人的效力,是指股权质押合同对质权人所生之权利和义务。首先,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一般应包括:

(一)优先受偿权。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这是质权人最重要的权利。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第一,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之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第二,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清偿。从理论上讲,质权以交付占有为设立要件,这就排除了出质人再就质物设立质权的可能性,但依立法例,质物的移转占有,不以现实交付为限,而允许简易交付、指示交付,这些变相占有做法,使得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以上质权成为可能。

(二)物上代位权。因出质股权灭失或其他原因而得有赔偿金或代替物时,质权及于该赔偿金或代替物。中国《民法典》规定,质物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三)质权保全权。质权保全权,又被称为预行拍卖质物权。是指因质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害及质权人的权利时,质权人得预行处分质物,以所得价金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代充质物。对股权质权,因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使股权价值易受市场行情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而发生较大变化,尤其对股票,此倾向更甚。所以股权质权人所享有的质权保全权,对确保其债权的安全极为重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2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权人相关文章
  • 股权质权的权能范围如何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前款规定的借款人或第三人为出质人。股权质押的权能范围通常只包括自益权,理由如下:1、从股权质押协议的目的来判断,该协议的实质目的为了在债务人未按期履行债务时,保障质权人的债权受清偿,具体通过取得质押股权的交换价值实现,因此从性质上来说,股权质押属于财产权利,与自益权的财产属性相符。2、从质权的实现时间和条件来看,质权人的权利实现附期限或者条件,只有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质权提前实现的法定或约定条件成就时,才享有要求出质人履行担保责任的权利。而在此之前,质权人只享有届时实现质权的可能性,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已清偿完毕债务,则质权人因债权实现而质权消灭,也就不可能在债务履行届满前以股东身份参与目标公司的决策或者管理。3、从股权质押和股东权利各自的法律关系来看,股权质押是出质
    2023-08-17
    254人看过
  • 如何实现股权质权
    股权质权人实现股权质权可以通过将股权拍卖或者是变卖,以价款来受偿,股权被强制执行时,其余股东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质押需要进行登记。一、公司股票质押如何填写?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的,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二、股权质押过后还能转让吗股权质押后,在解押之前不能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
    2023-03-27
    474人看过
  • 如何实现股权质权?股权质押流程解析
    股权质权的实现是指股权质权人于其债权已届清偿期而受清偿时,处分出质权而使其债权优先得到清偿。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股权质权的实现,一般需具备如下两个要件:其一、须质权有效存在。其二、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质权人为银行的股权质押协议书最新通用版<p>甲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p><p>乙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p><p>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投资的股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_______________</p><p>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_______________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发放的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整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
    2023-07-06
    189人看过
  • 股权质押如何转股才能转为质押股权
    股权质押后,若是没有质权人的同意,股权是不能被转让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有效吗?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只要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即有效。出质人与质权人依法订立出质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后,质权设立、股权质押有效。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股权优先受偿。二、股权转让需要股东同意吗?若是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股东,并经过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其他股东在同等情况下有优先购买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需要进行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并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三、股权质押融资流程有哪些1、股权出质的企业召开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并作出股权质押决议。2、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质押贷款需提供股权质押贷款申请书、财务报表、股权出质公司上一
    2023-03-29
    462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获得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股权是股东在初创公司中的投资份额,即股权比例,股权比例的大小,直接影响股东对公司的话语权和控制权,也是股东分红比例的依据。股权即股东的权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股权,泛指股东得以向公司主张的各种权利;狭义的股权,则仅指股东基于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综合来讲,股权就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所以在哪些人可以获得股权上,只要成为对企业进行投资成为股东就可获得股权,或者由于公司股权激励所获得股权。哪些人不能成为股权激励的对象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
    2023-07-24
    398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质权人如何规避风险
    在股权出质商务活动中,质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障权利:1、严格审查出质人资格。《公司法》修改后,对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做了大量修改,应对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出资期限等做详尽的了解。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股东以其股权出质是否违反《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股权出质的规定,若属于限制出质或者禁止转让股权等情形,就应当审慎对待股权出质方式。3、合理评估股权价值。如上,股权价值受公司经营诸多因素的影响,且也随因市场的波动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合理评估股权价值并设定合理的出质期限显然亦非常重要。4、股权质押要签订书面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只能以书面合同的形式方可设立。5、股权出质要及时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手续。6、股权出质登记内容至少必须具备:质权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质的股权出资额或股份数(股票数或股票的编号)以及出质期限等。7、密切关注出质股权可能贬值等异动情形,如出现出质股权较大贬值时,及
    2023-08-18
    92人看过
  • 股权继承纠纷,法院判继承人获得股权
    股权继承纠纷律师办理的股权继承纠纷案例选编案例简介北京某有限公司于2003年1月制定的公司章程载明:公司由高某等42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由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股东的出资额可以依法继承。2005年1月高某因病去世,其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达成协议,由其子一人继承高某所持有的公司43.36%的股份。2005年9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形成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该章程规定:股东死亡后,继承人可以依法获得其股份财产权益,但不当然获得股东身份权。高某之子高小某遂于2006年3月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将其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手续。法院审判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按照现行《公司法》,除公司章程另有约定外,公司的股东高某死亡后,其所享有的股权可以作为遗产被继承。继承人通过继承取得的股权,既包括股权中的财产性权利,也包括非财产性权利。据此,判决被告公司应将股东名册上记载于高某名下的43.36%股份变更记
    2023-06-08
    300人看过
  • 商业银行为质权人股权质权如何行使?
    商业银行作为质权人时,股权质权如何行使?我国实行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第四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或者股票,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予以处分。在这里,商业银行可因两种情形而取得出质的股票,一是和出质人协议以股票折价,二是在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时直接由人民法院强制过户而取得。无论出于何种情形,商业银行都应该自取得之日起在一年内对所取得的股票予以处分。处分时可以在中国人民银行商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并在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协助下进行。
    2023-06-09
    67人看过
  • 如何确认如何获得股权转让收入
    企业转让股权收入应当在转让协议生效并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股份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通过后转让效力发生。股份转让资金的转让应作为实质性要件。如果是股东与公司之间的纠纷,则以股东名册的变更为依据;如果是股东之间的纠纷,则以公司章程的变更为依据;如果是第三议,则依据工商登记的变更。当形式化证据与实质性发生冲突时,应坚持形式化证据优先的原则。投资型公司股权转让收入确认都包括哪些(一)股权转让收入包括了哪些股权转让收入除了包括转让方因股权的转让而获得的现金、实物、有价证券,还包括转让方取得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各种款项,包括违约金、补偿金及其他名目的款项、资产、权益等。另外纳税人按合同约定,在满足约定条件之后取得的后续收入,也应当作为股权转让收入。(二)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的情形:1、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的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2、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2023-08-06
    371人看过
  • 股东获得股权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资格的取得标准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有两个标准,即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并正式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登记在册。如果两个标准都符合,就不会有问题。但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的不是投资,而是入账,有的相反,有的以他人名义入账,等等。在《公司法解释三》颁布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股东资格相关问题没有直接规定。《公司法解释三》对一些常见的股东资格纠纷作了详细规定,便于司法执行的统一标准。其次,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出资或者认缴股份的事实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应当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合法有效部分;二是持有有效证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签订,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公司作为法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章程的签字人愿意成为协会的一员。因此,是否以签署公司章程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更为典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2条,公司
    2023-05-02
    165人看过
  • 质权人的股权质押是否优先得到受偿?
    一、股权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指股权质权人在其债权清偿期届满没有受偿时,有权转让其所占有的股票、股份,并从其价款中优先受偿,这种优先受偿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质权人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于出质人的其他债权人受清偿。2、质权人就出质股权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优先受偿。我国《民法典》对能否在同一质物上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质权未做明确规定,但就股权质押而言,我国《民法典》并未要求必须转移占有,而是要求以进行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只要后顺序质权人同意,在股权上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质权是允许的,这样可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充分发挥股权的担保功能,但在实现质权时,前位的质权人有优先于后位的质权人受偿的权利。3、质权人就出质股权所生孳息,有优先受偿权。股权变价的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折价、拍卖和变卖。值得注意的是,因质权人于质权实现时得将股票、股份折价是质权人的权利而非义务,因此出质人不能强求质权人折价
    2023-02-16
    348人看过
  •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
    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与当铺所进行的交易。中国民法典规定,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可作为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动产质押的质权人因保管质物不善使之灭失或毁损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在可能造成灭失或毁损质物时,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物提存或提前清偿债务而返还质物,而质权人则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3-02-23
    258人看过
  • 如何获得股东资格?股东是否具有独立人格权
    1、取得公司股东资格的途径有哪些。原始采集可分为两种情况:1。即在公司成立的基础上,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这样,取得股东资格的人包括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全体发起人,股份公司成立时的发起人和认股人。成立后的原始收购。即公司成立后,公司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认购股份取得股东资格,又称继承收购或衍生收购,是指通过转让、赠与、继承、公司合并等方式取得股东资格,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按照《公司法》规定的转让方式,善意取得非债权人的股份,以取得股东资格。由于善意取得并不取决于转让人的意愿,它是原始取得的一种特殊方式一般来说,善意取得股东资格应满足以下条件:(1)股票本身有效(2)股票可以处分,法律禁止的不能善意取得(3)转让人是合法权利人的,不需要启动善意取得制度(4)取得股份时,是善意的,没有恶意或者重大过失。明知或者不注意转让人无权取得股份的
    2023-05-07
    68人看过
  • 股权质押与股权出质有何异同?
    股权质押是担保方式的一种,就是债务人以股权出质,作为债权的担保。一种权利要成为质押的标的物,必须满足两个最基本的要件:1、具有财产性;2、具有可转让性。股权兼具该两种属性,因而,在质押关系中,是一种适格的质物。根据法律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方可以设立质押。可见,可转让性是对股权可否作为质押标的物的唯一限制。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吗股权质押就是股票质押。股票是股份的书面凭证,股权是股东基于股份而享有的权利,股票质押和股权质押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股票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
    2023-07-07
    418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权人
    词条

    质权人是指占有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出质的财产,并有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而债权人为质权人。... 更多>

    #质权人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后质权人能否获得股权质押呢?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0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的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可以转让,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既然能转让给其他人,也应能转让给质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八条,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 如何获得股权股权如何执行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权执行是指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据生效的法律文书,对作为其他公司股东的被执行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或出资所采取的一种强制转让措施。股权的执行实际上是股权的一种强制转让。股权执行的流程为:首先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被执行人的股权予以冻结或者对相应股票予以扣押。 二、人民法院决定转让股权后,应组织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商,确定被执行股权的转让价格。如果协商不成,应对股权的价值组织评估,作出评估鉴定结
    • 股权能获得出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5
      可以用依法享有的股权出质。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
    • 质押股权获得减资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1
      股权质押后,未经质权人同意,公司不得办理减资手续。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押,是指质押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对象而设立的质押。股权质押流程如下:1。可以申请股权质押的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2、填写表格等材料(填写《股权质押设立申请表》等表格:提交执照复印件、质权合同、质权人、出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和证件。)3、现场提交材料(携带所有提交材料,预约成功后在电话提示受理时间到投资服
    • 获得股权如何确认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28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取得成本,具体应按以下情况分别确定。 1、支付现金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支付的全部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包括支付的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 2、放弃非现金资产 非现金资产,是指除了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现金等价物以外的资产,包括各种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含股权,下同),但各种待摊销费用不能作为非现金资产作价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