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的刑事二审诉讼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2 19:21:26 226 人看过

根据以上分析,确立新的刑事二审诉讼关系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刑事二审审判中,一审时那种以公诉人代表控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辩方、法官为审判方的诉讼关系不能再继续套用,应当根据二审诉讼的实际情况来构造新的诉讼关系。设若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抗诉,这时控方仍是一审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但其指控的对象是一审判决错误,其诉求为撤销原判,重新改判。因此当二审法院开庭审理这一抗诉案件时,作出一审判决的一审法院应以程序被告身份派员出席,履行应诉义务,陈述其作出的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其法律上的称谓可名之为必要诉讼参加人。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也应派员出庭,陈述抗诉理由,不应当由它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如果此案一审中的被告人没有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则他在二审审判时显然既非控方也非辩方,但由于他是本案实体意义上的被告,案件的处理结果与他有直接利害关系,他在二审审判中的诉讼地位类似于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因此似可名之为二审中有独立请求权的当事人。因此他也有权委托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他同代理律师出席仍可对一审裁判发表意见,例如可以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等。倘若这个当事人也同时提起了上诉,这个上诉也是针对一审判决的,如果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有错误,当然牵涉到一审控方举证的问题;如果认为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有错误,则上诉仅针对一审法院。在这两种情况下,一审时的被告均为二审时提出诉求的一方,即与同时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同为诉请方,只不过指出一审判决错误的内容各不相同,请求改判的目的各不相同而已。而一审法院则无疑应为二审庭审中程序意义上的被告,应当到庭陈述一审判决理由,反驳抗诉和上诉所作的指控,以达到维持一审判决的目的。如果依现行法规定的那样,二审审判中一审法院不出庭参与诉讼,二审作出的任何裁判都等于是在被告(一审法院)缺席的情况下作出的,这样的缺席判决是有违司法公正要求的。设若一审判决后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只有一审被告人提出上诉,上诉理由如果是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则牵连到一审中处于控方的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上诉理由如果是适用法律不当,则主要针对一审法院定罪量刑上的错误。无论以哪种理由提起上诉,上诉人的诉求一般都是请求撤销原判并予以改判。可见在只有上诉没有抗诉的二审案件中,一审法院同样处于程序被告地位,有必要派员参与二审庭审并就一审判决的根据和理由作出说明,二审法院不应在一审法院缺席的情况下作出裁判。也只有在一审法院派员参与二审审判的情况下,二审审判活动才能构成控、辩、审三者相互作用的诉讼状态。二审法院才可能在兼听诉辩两方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判。对于一审判决没有提起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在二审法院审判中应有独立请求权,可以陈述支持一审判决的意见和理由,也可请求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笔者认为,在这样的程序理念下,虽然上诉、抗诉是针对一审判决的,一审法院成为程序被告,但二审审判的对象仍然是案中的刑事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并未因为二审诉讼关系的变化而改变刑事审判的对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21: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放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关系吗
    一、放弃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有关系吗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是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的诉讼活动,所以放弃民事诉讼的,不影响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适用范围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二、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必须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内容明确的申请。2、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的目的必须正当、合法。依照处分原则的要求,当事人的处分行为必须在法律规
    2023-04-26
    18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申请再审与申诉的关系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四)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
    2023-03-08
    365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上诉可以胜诉吗,审判监督与二审有什么关系?
    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大吗?一审败诉后二审胜诉的希望是不一定的,主要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和具体案情的。二审主要是看是否有新的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有胜诉的把握。一审和二审本身的区别有哪些?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再次审理的程序。而只是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判决、裁定,确实需要再审时所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3)提起的
    2023-06-03
    24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5条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相关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348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诉人应当要求法庭延期审理;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2.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提出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3.需要通知开庭前未向人民法院提供名单的证人、鉴定人或者经人民法院通知而未到庭的证人出庭陈述的。二、申请延期审理的时间和次数?延期审理只能发生在开庭审理阶段,延期审理前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延期后的审理仍然有效。但延期的时间不计算在审理期限内
    2023-04-02
    297人看过
  • 二审与一审的关系
    具体行政行为
    (一)性质不同。归根到底,由于审判依据和审判任务的不同,两者在性质上有区别: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解决。(二)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而发生,而第一审程序是基于原告行使起诉权而发生。(三)审查对象和范围不同。一审法院审查的对象是被告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仅对所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和相关的行政法律关系进行审查;而二审法院审查的范围除此以外,其直接审查对象还包括一审裁判是否正确,即二审程序中的审查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和一审裁判的双重性审查。(四)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
    2023-02-13
    477人看过
  • 一审民事诉讼与二审民事诉讼的不同
    民事诉讼是诉讼的基本类型之一,是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审理解决民事案件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产生的诉讼关系的总和。民事诉讼一审二审存在着以下区别:1、审级不同。一审程序是案件的第一审法院适用的程序,而二审程序却是第一审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案件适用的程序。2、审判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完全相同。一审程序的发生是因为当事人行使了起诉权,二审程序的起因是当事人行使上诉权。3、任务不同。第二审程序除了完成同一审程序的相同任务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纷以外,还担负着检查、监督下一级法院审判工作的任务。4、适用的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既可以适用普通程序,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而审理上诉案件,只能适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中没有规定的,应适用普通程序中的相关规定。5、审理期限不同。一审审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
    2023-07-22
    120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一审败诉上诉可以胜诉吗,审判监督与二审的关系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26
      一审败诉后二审是否能够胜诉,主要是看有没有新的证据和具体案情的。二审主要是看是否有新的证据,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才能有胜诉的把握。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关系如下: (1)提起的主体不同。第二审程序提起的主体是第一审程序中的当事人,而再审提起的主体是原审人民法院的院长、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2)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 劳动关系二审诉讼费多少钱?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9-23
      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50元,由上诉人向上级法院预交二审案件受理费,双方当事人都提出上诉的,应当分别预交。
    • 民事诉讼中再审与一审程序的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4
      不得提起上诉,包括对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进行的再审,不包括对一审程序审结的案件进行的再审,就是说,对按照一审程序审理的再审案件,可以提起上诉。r《民事诉讼法》:r第二百零七条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
    • 简述刑法与刑事诉讼的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司法机关保证被告人执行的《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能够追究刑事责任事诉讼是一种程序,受《刑事诉讼法》的约束。
    •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二审程序的抗诉理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06
      二审抗诉权主体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二审程序的抗诉理由: (1)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3)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 (4)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的。 (5)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错误的。 (6)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