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由原单位承继人变更劳动关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11:24:55 144 人看过

劳动关系能够由变更后的用人单位来承继,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什么环节

1、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要以下环节:除过失性辞退外,提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向本地工会征求意见;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4日 23: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我能让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
    一、单位变更劳动合同我能让公司与我解除劳动关系吗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录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提出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工作岗位不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提出的录用条件和标准也不同。为了考察招用的劳动者是否符合所要求的条件和标准,用人单位一般都规定了长短不等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如果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双方将继续履行所订立的合同;如果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和标准,或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就可依据规定解除与该劳动者所订立的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为规范生产经营的过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而制定的内部规定。用人单位要保证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必须有相应的规则对劳动过程进行管理,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中的行为进行管理,对用人单位的各项活动进行管理,规章制度就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为这种管理
    2023-06-04
    403人看过
  • 单位否认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怎样才能证明自身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1、搜集能直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在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的过程,以及在劳动者提供劳动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会留下许多能够直接证明其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等证据。2、在无法取得能直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证据的情况下,可提供其他间接证据。在用工制度不健全、拒不执行律法规的用人单位中,劳动者要想取得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直接证据,可能存在一定的难度,因为在这样的单位中,其根本就不按照正常的招聘程序招聘员工,也不会填写所谓的“登记表”、发放“工作证”,更不会按照法律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保险,往往在招聘或辞退劳动者的事情上,都是
    2024-04-24
    373人看过
  • 员工因与单位劳动关系变更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变更有补偿吗?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可以要求补偿,但用人单位一般不同意,这时劳动合同不能变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更改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使用者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的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本法第
    2023-08-05
    90人看过
  • 是否需要向新单位报告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
    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局、总公司,计划单列企业,中央在京企业,军队在京企业:根据《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9年第48号),我局制定了《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报告和工伤认定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于4月1日起贯彻执行。原《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京劳险发〔1997〕228号)、《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认定办法》(京劳职安发〔1997〕303号)、《北京市企业职工工伤范围有关问题的解释》(京劳职安发〔1998〕164号)、《企业职工工伤认定补充规定》(京劳职安发〔1998〕266号)及《关于企业职工若干问题
    2023-07-04
    301人看过
  • 变更劳动关系的的原因有哪些
    一、变更劳动关系的的原因有哪些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
    2023-05-04
    120人看过
  • 法人是否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仅仅依靠缴纳一段时期的社保费不能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现实中,股东或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不可一概而论。依据不同的法律,同一个人在用人单位中会形成不同的身份,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还要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从劳动关系的特征、人身依附属性等方面进行综合判断。企业现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向企业主张薪酬的,由于存在身份上的重合,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均不应受理。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不再行使职权时,要求企业支付薪酬的,可以受理,但仍应慎重审查其请求。首先,就法定代表人的法律性质而言。第一,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律或者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其行为本身可代表法人本人的行为,故法定代表人在身份上与法人具有重合性。第二,法定代表人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而产生,故其代表公司所为的行为依法受该法调整。第三,法定代表人作为法人的代理人,如再与法人
    2024-02-06
    159人看过
  • 变更单位法人代表变更劳动合同是否影响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原来的权利义务关系。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需因此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一、股东变更债权该如何处理股东变更后不影响公司的债务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司名称的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或者股东股权的转让等公司的变更,均不影响公司的债权和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公司财产独立和人格独立,所以公司以其全部的财产承担债务,因此股东变更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二、公司换老板工资降低了怎么办劳动者与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均受法律保护。公司负责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现公司老板要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双方协商一致,公司新老板无权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可以拒绝公司新老板降低工资待遇。如公司新老板强行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
    2023-02-28
    437人看过
  • 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
    一、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呢《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没有严格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即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与两家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法律对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进行了限制,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拒不改正的,在符合以上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2024-01-04
    139人看过
  • 劳动期间是否可以变更劳动关系
    可以。劳动合同存续期间,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其他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同时存在两种劳动关系。一、存续劳动关系指的是什么劳动关系存续期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期限。双方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存续期就是合同期限,合同到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自动终止,但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按原规则在履行的,表示劳动关系继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从劳动者实际用工之日起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劳动者用工期限也是双方劳动关系的存续期。二、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劳动关系的存在形式有两种包括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以及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履行劳动权利和义务时一种既成事实,客观存在的劳动关系,大体有以下几种形式:(一)应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二)以口头问答代替书面合同;(三)以其他合同代替劳动合同,如在租赁合同,承包合同
    2023-03-22
    100人看过
  •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变更是否属变更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因?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用人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其在劳动关系中的职务行为属法人行为,而非个人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的变动并非变更劳动合同的合法原因,不影响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如果法定代表人变更后,新任法定代表人代为用人单位经营负责人,对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策略作重大调整,并影响人员安排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具体条款。如果双方协商不成,而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状况变化无法履行原合同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未发生变化,则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原劳动合同的义务。
    2023-06-05
    444人看过
  • 劳动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的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用人单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也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依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自然人(中外自然人)。一、劳动关系的认定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是要注意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的区分。就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来说,两者的本质其实是一样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雇佣关系,当生产力水平不高、劳动力还被视为是商品的时候,雇主和雇工之间形成的是雇佣关系,这时雇佣关系完全由民法调整,当劳动力的人身属性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公权力逐步介入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这时劳动力不再被简单的视为商品了,雇佣关系的社会化特征越来越明显,雇
    2023-04-05
    181人看过
  • 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
    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旷工5天,用人单位依据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做看来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学习《员工手册》时正逢该员工的休病假期间,该员工对此并不知情,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员工手解除劳动关系的举证责任完全由用人单位承担员工旷工5天,用人单位依据公司内部《员工手册》规定,决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样做看来无可厚非,然而,由于学习《员工手册》时正逢该员工的休病假期间,该员工对此并不知情,郑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员工手册》的内容未通过有效途径传达至员工,最终裁决恢复双方的劳动关系。2001年6月,毛某与河南某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2006年3月,毛某经医院检查患有肝病,商业公司通知毛某在家休息治病,待病情好转后重新上岗。在毛某休完两年半的医疗期(2006年3月1日至2008年7月3
    2023-06-10
    205人看过
  •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否认定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风险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风险有以下几条:1、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2、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3、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如果单位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无故辞退员工的话,属于违法行为,除了双倍工资外,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
    2023-07-24
    217人看过
  • 劳动关系未决,能否在新单位就业?
    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新单位知晓。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赔偿损失。而新单位也会因为你隐瞒已有劳动关系构成欺诈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赔偿损失。只要新单位同意,就没有问题。如果故意隐瞒,新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口头辞退劳动关系未解除如何处理?因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支付工资被判违法用人单位以员工未办理离职手续为由,拒绝支付员工工资,公司依法支付工资。就如同入职,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确定两人的劳动关系,这是入职必须要走的手续,否则企业将面临双倍工资的赔偿;同样离职也是如此,需要办理离职手续,证明已经跟这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然去下一家公司,如果查明了未解除,也不会用,是对双方的保障。既然是未办离职手续,那公司照样需要给交社保,否则就是面临欠缴社保等,需要补缴甚至缴纳滞纳金。一是职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之前
    2023-07-19
    13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劳动关系变更,是不是由原单位继承?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4
      劳动关系可以由变更的公司继承。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更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使用者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继承其权利和义务的使用者继续履行。
    • 劳动关系能否由变更的单位继续履行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4-25
      劳动关系可以由变更的单位继续履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当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一般不影响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用人单位向商场出具虚假证书,劳动者能否以此为由变更劳动合同关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可见了解劳动者真实状况是用人单位的权利,而如实说明自身状况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若你向商场提供虚假证书,在此基础上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难以表明是用人单位真实意思的的表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一)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
    • 如何解决因单位变更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5-03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由单位调动改变,怎样办理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02
      1、以内部沟通调解为主,尽可能在公司内部解决。在公司内部确实不能达成一致,即使到了仲裁部门也是本着先调解、后仲裁、最后再裁决的原则,尽量不扩大影响面。 2、强化法制意识,遵纪守法。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国家走向法治、社会不断进步的具体体现,企业首先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行事,同时也要充分的运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不断改善劳动关系。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要与时俱进,适时改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