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与贪污的界限在哪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3-23 09:00:06 6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相同,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都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但两罪在行为要求上有所不同,挪用公款罪不要求行为主体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而贪污罪则要求行为主体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此外,挪用公款罪要求行为人有暂时使用财物而非意图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而贪污罪则要求行为人有永久占有的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属于贪污罪。”而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的规定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是相同的,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也是其都隶属于贪污贿赂罪之下的原因。比较两罪的特点,可以发现在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之间存在的区别是:挪用公款则不要求主体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意图,相反,挪用公款要求行为主体具有暂时使用财物而非意图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挪用公款的行为人虽然占有了公共财物,但行为人并不具有永久占有的目的,其仍有归还财物的目的。

挪用公款与贪污的财物占有目的比较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构成和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对犯有挪用公款罪的个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犯有贪污罪的个人,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犯罪构成和处罚上存在明显的区别。挪用公款罪主要涉及公款的挪用和非法活动或营利活动,而贪污罪则主要涉及公共财物的非法占有。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行为人既涉及挪用公款又涉及贪污行为,则应以贪污罪定罪处罚。但如果行为人仅涉及挪用公款行为,则应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在法律上是两种不同的罪名,但它们的区别在于犯罪构成和处罚。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也可能涉及两种罪名。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及其区别。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而挪用公款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营利活动的行为。两者的犯罪构成和处罚存在明显的区别,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或贪污罪,也可能涉及两种罪名。在司法实践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行为人的罪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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