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期间有什么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4 12:00:19 210 人看过

一、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期间有什么规定

1、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的规定,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七十七条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期间,不受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限制。

二、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种类

(一)牵连管辖

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有代表机构,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侵权行为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协议管辖

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三)应诉管辖

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四)专属管辖

因在中国领域内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国法院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间的规定,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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