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与承诺相同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5 14:41:07 154 人看过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而与要约人成立合同。

一、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

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那么承诺在什么时候生效呢?《民法典》规定,承诺通知在到达要约人时生效。但是,我觉得应该分两种情况:

1、承诺在要约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要约人处,或者到达法律规定的地方都能生效。如很多合同采用数据电子形式订立合同,当数据电文进入指定的系统,即使收件人并不一定立即收到,合同也算成立。

2、承诺在要约规定之外的时间到达要约人处,这时候的承诺一般而言不生效,也有很多学者把它理解为一种新的要约。但我觉得是一种待定效果:如果要约人仍然愿意接收这个承诺,那么合同则可以成立;但是如果要约人否认这个承诺,那么,这份承诺即变成新的要约,以前的要约人如果可以提出新的条件,同时他的地位转变为承诺人了。

二、合同要约必要条件是什么?

1.合同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合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合同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合同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三、要约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是什么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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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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