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7 08:31:07 352 人看过

一、应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有哪些?

用人单位是应当给员工缴纳社保,这是法定义务。应由企业负担的职工社会保险费比例是:养老保险企业负担比例是16-20%,医疗保险负担比例6%,工伤保险负担比例0.6%-3.6%,生育保险负担比例0.3%,失业保险负担比例0.3%,社会保险中包含五个险种,每个险种企业负担的比例各不相同。

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的社会保险义务可归纳四个方面:

1、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的登记义务。

2、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3、代扣代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4、向职工告知缴纳社会保险明细的义务。

二、单位不缴纳社保怎么维权?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社会保险费。此外,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在规定期限内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缴费明细以及变动情况应当经职工本人签字。

只要劳动者跟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了固定的劳动关系,就算是只在单位工作几个月的临时工,都应该享受社保待遇。劳动者在入职之前一定要记得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假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应该保留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如果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三、如何确定社保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建立一个终身不变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和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职工缴费基数越高,其个人帐户储存额就越多,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而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将直接降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水平。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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