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0 08:20:18 350 人看过

1、处理买卖双方的关系

二手房大多不是空置房,买卖发生在不同的个体之间,而且房屋的状况各不相同,这些都增加了买卖的复杂性,其中购房款的支付和房屋的交付则是更突出的问题:因为购房合同的签订到产权证的变更尚需一段时间,很多问题如无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买卖合同很难圆满实现。公证可以为当事人提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如购房人怕房子不能如期腾出而不愿先交出房款,那么配合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可以办提存公证,将房款提存公证处。这在法律上视为当事人已履行了交款义务,售房人可在此基础上按合同实施腾房、交房义务;若双方均按合同履行则公证处会根据双方的指示将房款移交给售房人,否则仍可退还购房者;当事人也可以在条款中约定,移交房款之日为入住之日,在公证员监督下完成交接手续。

2、处理与银行的关系

在购房时,当事人还很可能会申请贷款。在贷款的一二十年时间内,当事人购置的房屋要抵押给银行做担保,如果发生再转让,如赠予、继承、变卖等,根据银行有关规定,抵押贷款合同必须进行公证。这就能证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行的纠纷。此外,若借款人委托他人,如委托律师办理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等手续,按规定也必须对《授权委托书》办理公证。

3、处理与中介机构的关系

买卖房屋中介机构的搭桥引线不可少,许多具体的程序也要他们帮助完成,因此买卖双方都会与中介机构发生关系。这种关系一方面体现在当事人与中介机构之间要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买卖中需要当事人签署对中介机构的委托书;持委托书中介机构才能为当事人进行各方面的联系。委托书经公证是房管部门的要求,同时也可以取信于买卖双方和有可能涉及到的银行等各个方面,否则中介公司的代理很难进行。

我国法律中对房产公证的流程和需要用到的证据材料有着明确的,如果所提交的证据材料是不满足相关的规定的,或者是没有按照相关的流程去严格执行的,视为不符合房产公证的条件,因此负责公证的相关部门是会对公证的申请给予驳回的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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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3日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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