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0:25:31 316 人看过

刑事诉讼中的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上的分工。立法上划分刑事诉讼级别管辖的主要依据是:犯罪的性质,即是普遍刑事案件还是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罪行的轻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案件的涉及面和影响的大小;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体系中的地位,工作负担的平衡。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除依法应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以外的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都属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亦即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组织体系中的基层组织,数量多,颁布广,离犯罪地近,将绝大多数的普遍刑事案件划归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方面有利于人民法院调查核实证据,就地审判案件,及时、公正地处理案件;另一方面则便于诉讼参与人参与诉讼活动,便于群众旁听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法制宣传。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定是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遍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这些案件一般都是性质严重、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或者处罚较重的刑事案件,其审判必须严肃慎重。因此,将这些案件交给水平更高、经验更丰富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可以更好地保证案件的审判质量。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由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是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体系中级别最高的一级,由于它负责对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的审理,复核死刑案件和核准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案件,以及对全省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因此,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不宜太多,只能是全省性的重大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它担负着监督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重要职责,并对各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和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和核准死刑案件。因此,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只能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以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和审判的公正、合法,树立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在级别管辖中,如果遇有被告人犯数罪,按数罪中各罪的性质、影响和可能判处的刑罚,分别属于不同级别的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时,由于要数罪并罚,应当一案审理,且案件的级别管辖应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办法,由相应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除此之外,在对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之后,《刑事诉讼法》第23条又对必要时的级别管辖作了变通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也即移转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18:1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我国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移送起诉法条是如何规定的?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一人犯数罪怎么确定管辖?1、次罪随主罪管辖的原则。在立案之前,如果能够根据控告、举报、报案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材料,分清主罪和次罪的,应该由对主罪享有管辖权的机关统一侦查,对次罪有管辖权的机关积极配合。2、优先管辖原则。这主要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立案前主罪和次罪难以分清,而又不能通过协商予以解决的,各部分罪行应当统一由最先接到报案、控告、举报、犯罪嫌疑人的自首等立案材料的机关立案侦查,另一
    2023-04-13
    122人看过
  • 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刑事诉讼法关于证据的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证据有哪些规则1、审判机关取证原则刑诉法第43条、45条以及《解释》第54、55、56条分别规定了审判机关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利义务和一些具体的操作程序。前文已经提到,我国现行诉讼模式具有较强的职权主义特征,我国现行的庭审方式并非典型的对抗制,而是仍然存在较大程度的法官职权运用。在这里姑且不论法官积极运用职权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对于实现司法公正和效率这对矛盾统一体的利弊,至少现有立法已经明确了收集调取证据既是审判机关的权力,也是审判机关的义务。这与当事人中心诉讼模式下法官居中裁判、不负有收集证据义务的原则完全不同,也是学术界争议颇多的规则之一。2、最佳证据规则按照法学理论界的通说,最佳证据规则适用于书证,是指原始文字材料的效力优于复制件,因而是最佳证据。随着复制技术、计算机技术等现代科技的不断发展,这一原则也发生了一些变通,在法律规定的一些例外情况下,复制件的效力等同于原件。最高法
    2023-04-22
    45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审查起诉我国法律都有哪些解释?
    一、《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人民检察院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发现侦查人员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应当进行调查核实。对于确有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应当提出纠正意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并记录在案。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书面意见的,应当附卷。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
    2023-04-13
    312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可提“异议”的民事诉讼有哪些
    一、管辖权异议1)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当事人认为该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而提出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的请求。2)管辖权异议的条件:一是必须由被告或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二是必须在法定期间提出,即在收到应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期间。三是只能在第一审法院提出,二审、重审、再审程序不能提管辖权异议。四是应以书面形式提,但简易程序可以口头提出。3)经法院审查,认为管辖权异议成立,法院应将案件移交有关法院;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当事人对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或认为异议成立的裁定,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裁决,但二审裁决后,对裁定的申诉,不影响法院继续审理。二、支付令异议1)是指债务人对人民法院支付令所依赖的事实、证据及法律依据所提出的不同意见。2)支付令异议的条件:一是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口头不具有异议效力。二是异议应在法定期限内提出。即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
    2023-02-21
    361人看过
  •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哪些诉讼内容包括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一、离婚案件开庭如何申请旁听如果法院对离婚案件是进行公开审理的,可以参加旁听,一般不需要提前申请,只需要参加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经安检后提前进入审判法庭就可以。但是,如果是法院不公开的开庭审理的,则不可以进行旁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因此在离婚案件中,一般应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不公开审理,人民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不公开审理,意味着开庭时除
    2023-03-08
    463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传唤原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需要注意的是,传唤不是拘传的必经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不经传唤,直接拘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字时,公安机关是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解决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规定》第174条,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填写讯问结束时间时,公安机关才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并没有规定当犯罪嫌疑人拒绝在《传唤通知书》上签名时可以采用注明的方式。拒绝签字表明拒绝到案,刑事传唤失败,公安机关必须采取其他措施。一、刑事传唤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
    2023-03-21
    240人看过
  • 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
    一、在我国法规中什么刑事诉讼法?根据诉讼的内容和形式不同,诉讼活动可以具体分为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三部分。其中,刑事诉讼是指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侦查机关(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等)在当事人以及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解决被追诉者刑事责任问题的诉讼活动。二、特征1、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主持进行。2、是实现国家刑罚权的活动。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4、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进行。三、阶段(一)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检察院)或者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
    2023-04-13
    224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审限是如何执行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公诉案件后,应在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审
    2023-09-14
    62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法怎样
    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补充侦查的情况有两种。即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40条及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68条和第269条规定,对于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期限从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人
    2023-08-04
    476人看过
  • 我国规定非法节育手术的刑事追诉有哪些标准?
    (一)造成就诊人轻伤、重伤、死亡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的;(二)非法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五人次以上的;(三)致使他人超计划生育的;(四)非法进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五)非法获利累计五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的量刑标准?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刑法的量刑标准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07-04
    295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第一,明确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内涵和外延。非法证据涉及的面较广,具体处理时如何把握也很复杂。一方面,确立了非法言词证据的绝对排除。非法言词证据是指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另一方面,对实物证据,确立了有条件的排除。理论上,非法实物证据排除是否应当排除还存在较大争议。司法实践中一般很少予以排除。为规范取证活动,确保办案公正,现阶段宜对非法取得的物证、书证效力予以限制,即对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取得的物证、书证,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否则,该物证、书证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第二,明确了当事人在审判阶段申请启动证据合法性调查程序的初步责任。尽管控方承担对被告方审判前供述合法性的举证责任,但是在审判阶段当事人主动启动这一程序,需要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即应当提供以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的相关线索或者材料。以
    2023-02-27
    466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由谁起诉?
    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和如何惩罚犯罪的。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的权利即不属于政府,也不属于个人,只属于国家。除了法律规定的个别情况外,只有检察院有权力代表国家起诉,要求法院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被害人是犯罪的亲身经历着,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有权利出庭作证和指控被告人,但没有权利起诉和撤诉。在李天一案的报道中,不少媒体把被害人杨佳说成原告。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政府也不能作为原告。政府的公安部门、安全部门有权利收集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证据,然后移送给检察院,只有检察院有权利决定是否起诉。在某些地方,检察院还没有决定是否起诉,法院还没有判决,政府就在媒体上公布“打黑成果”,政府为公民定罪,也是违法行为。政府对公民和单位有管理职责,管理者和被管理者是一对矛盾体,公民有权利起诉政府,政府没有权利起诉公民,政府认为公民有可能构成犯罪,只能要求检察院起诉。检察院只负责监督政府官员,不管普通
    2023-06-03
    360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经济要发展,自然离不开贸易。外贸公司如果发生涉外合同纠纷,就要特别注意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是多久,千外不可以超过诉讼时效,不然就失去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1、我国法律对涉外合同的诉讼时效的具体规定涉外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2、涉外诉讼案件在中国请律师作为代理人的必须是中国律师涉外诉讼案件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这是因为,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本国
    2023-04-16
    57人看过
  • 我国的刑事追诉时效的法律规定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状态犯的追诉时效是: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追诉时效从犯罪之日起计算。一、多次受贿如何计算追诉时效?受贿罪的嫌疑人有多次受贿行为的,追诉时效是从最后一次受贿后开始计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
    2023-03-09
    7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我国刑法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刑事诉讼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内容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2-15
      诉讼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现象,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原告、被告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处理各种诉讼案件的活动。由于各种案件所涉及的实体问题不同,因此,解决这些不同实体内容案件的诉讼活动分为刑事诉讼活动、民事诉讼活动和行政诉讼活动三种。 刑事诉讼是一种重要的诉讼活动,是指国家的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揭露和证实犯罪,确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罪责和罪责大小,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的刑事案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8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由接案单位制作《刑事案件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由此可见,立案的标准有三条: 1、有犯罪事实即已经受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律,构成了犯罪。这种犯罪事实已客观存在,非主观臆测;已有证据证明,并非毫无根据。 2、需要追究刑事
    • 民事诉讼法规定撤诉条件有哪些?我国诉讼法规定撤诉条件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撤诉是当事人撤回向法院起诉的行为,我国诉讼法规定撤诉条件有哪些呢?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处于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请撤诉,但他的撤诉并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诉讼的正常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 (3)撤诉必须合法。一是有权申请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行为,不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必须撤销全部诉讼请求。 (
    • 刑法有哪些条款规定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犯罪的认定标准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5
      我国《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分别就犯罪认定的情形和程序上进行了明确规定: 1、《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
    • 在我国民事诉讼诉求有哪些有没有法律规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31
      1、确认之诉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分为肯定或积极的确认之诉与否定或者消极的确认之诉。 2、变更之诉(也称形成之诉)请求法院改变或者消灭现存的某种法律关系的诉。 3、给付之诉请求法院责令义务人履行一定的实体义务,以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