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简易程序的适用】违法事实确凿、情节轻微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适用本章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五十九条【简易程序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环境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遵守下列简易程序:
(一)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
(二)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取证;
(三)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拟给予的行政处罚,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四)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五)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盖有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六)告知当事人如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以上过程应当制作笔录。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一、行政处罚的立案条件有哪些?
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定:
第二十二条【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
(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机关管辖;
(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处于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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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行政处罚法与《办法》在实施过程中的一些规定是否适用行政处罚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环境行政处罚是环保部门或者其他行政主体,对违反环境法律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行政制裁。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原国家环保总局1999年发布了《办法》(总局令第7号)。《办法》是《行政处罚法》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细化,其实施对规范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工作、强化环境执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随着机构改革和执法实践的深入,原《办法》中的一些规定已不适应当前的工作形势和环境执法实践的需要。 首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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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必须设置的处罚程序和司法程序规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行为的规范,离不开《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保障,具体包括一个“处罚目录”、一个“处罚办法”、两个“程序规定”和3个“参考指南”。 目前,环境保护部已经发布《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设定的环保部门行政处罚目录》,以界定环保部门的行政处罚职责;已经发布《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8号),以规范环保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基本程序;已经发布《主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参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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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办法的第四章简易程序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4并依法取证:(一)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出示中国环境监察证或者其他行政执法证件://d。以上过程应当制作笔录。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所属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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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法中规定行政强制实施程序是如何规定的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201、一般程序: (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 (4)通知当事人到场; (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 (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7)制作现场笔录; (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 (9)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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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行政处罚的规定的简易程序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12-071、着装,并出示执法证件。2、当场调查违法事实,作出笔录,留念必要的证据。3、当场作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进行申辩的,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复核,并记入笔录。4、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