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案件的强制传唤的时间是多长
行政案件的强制传唤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的,被传唤询问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
【询问查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时限及通知其家属】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第八十二条
【传唤、口头传唤、强制传唤的适用条件和传唤的批准权限】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二、强制传唤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
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
三、行政传唤是什么意思
行政传唤适用的法律是《行政处罚法》,范围为社会管理性质的行政案件,包括公安、工商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活动。行政传唤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唤只是调查的一种手段,目的是对违法嫌疑人进行讯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第四章 处罚程序 第一节 调查 第八十三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n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
强制传唤的条件是什么?强制传唤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119人看过
-
刑事传唤有时间限制吗,口头传唤时间是多长
239人看过
-
行政案件强制传唤是否可以用手铐
353人看过
-
行政传唤时间是多长,不得超过多久
80人看过
-
强制传唤是不是是行政行为
227人看过
-
强制传唤的时间有规定吗
400人看过
-
行政案件传唤传唤是延长交传唤时间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6一个行政案件延长传唤这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若干规定》第九条规定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执行期限: ……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 所以需要先明确此处的两种情形具体指什么。 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
-
警察传唤不去多长时间强制传唤上海在线咨询 2023-10-24警察传唤不去,如果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派出所可以立即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的,在规定时间没到案后,派出所可以强制传唤。
-
办理行政案件中强制传唤是怎样的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1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出境入境管理的嫌疑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嫌疑人,经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
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强制传唤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4传唤(强制传唤)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公
-
行政案件延长传唤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8移送管辖后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第一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书(状)或者执行申请书后,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收到自诉人自诉状或者口头告诉的,经审查认为符合自诉案件受理条件的应当在十五日内立案. 改变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应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 第八条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