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进行股东代表诉讼呢
股东代表诉讼由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是股东可以直接以自身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股东如何行使退股权
有限公司股东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要求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是经常会在转让价款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导致无法达成目的。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
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是没有人会收购的,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法定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东直接诉讼是如何的
所谓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纯为维护自身的利益而基于其股份所有人的地位而向公司或其他人提起的诉讼。
一、股东直接诉讼的种类:
1、申请决议无效的直接诉讼。决议无效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确认决议无效。
2、申请决议撤销的直接诉讼。决议撤销之诉,是指针对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以及表决程序存在瑕疵而对决议提起的诉讼,诉讼目的是请求法院撤销该决议。
3、申请损害赔偿的直接诉讼。损害赔偿之诉,是指针对公司、其他股东(通常为大股东)或董事及其他高管,违背股东个人意愿,损害股东财产权益而对侵害人提起的诉讼,其目的是请求获得赔偿或返还财产。
4、申请行使查阅权的直接诉讼即股东知情权诉讼。《公司法》第33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公文、监事会决议公文和财会报告。股东知情权的行使为股东提起损害赔偿直接诉讼提供了证据和法律上救济途径。
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和被告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与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份公司原告股东资格的限制性要求不同,股东直接诉讼的原告可以公司的任何股东,且无持股比例的限制。
2、股东直接诉讼的被告的只能是公司或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经理、监事和其他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胜诉利益归属和费用承担
股东直接诉讼,原告是利益受损害的股东,如果胜诉,则利益归属于该原告股东,如果败诉,则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也均由该原告股东承担。
《民法典》第八十三条
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出资人权利损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的利益;滥用出资人权利造成法人或者其他出资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营利法人的出资人不得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出资人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法人债权人的利益的,应当对法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五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何提起代表股东的诉讼
483人看过
-
能否通过股东代表公司进行诉讼?
287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的区别,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
484人看过
-
挂名股东诉讼期多久,股东代表诉讼如何确定管辖
413人看过
-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需要以什么名义进行
375人看过
-
积极推进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建设
498人看过
-
股东代表诉讼举证代表人如何取得宁夏在线咨询 2021-10-271、我国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这一规则的适用应予以修改,否则可能会失去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价值。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股东大多是公司的中小股东,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不清楚,可能无法向法庭提供公司的相关资料。因此,要求原告股东承担举证责任将不当增大原告股东的败诉风险,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作用将无法发挥。2、但是,股东代表诉讼中也不能直接实施举证倒置的规则。因为股东
-
代表股东的诉讼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0表决程序合造公司利益受害股东权利要求监事或者设监事监事公司名义原告董事告(其未参加董事或者参加明确表示同意董事决议签名董事责任)情况紧中国或者监事30起诉股东股东名义原告董事告PS1股东决议、股东决议、董事决议内容违反律规定候原告任何候决议违反律害于公共社利益任何都权利发起诉讼告公司2股东决议、表决程序符合律规定候决议效力待定原告股东告公司候股东发起诉讼候要求股东提供担保防止股东权利滥用3董事决议
-
股东代表如何行使股权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1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这里说明的股东大会议事方式是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对股东大会的审议事项表示赞成或不赞成,最后以大部分票形成肯定或否定的决议,这是一种共同行为。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有普遍决议和特别决议两种。普通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的决议;特别决议是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决议。在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
股东代表诉讼中,原告股东是否可以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6好、日等国的普遍做法。但是部分人认为:由于原告股东对诉讼标的并无完全的处分权,基于程序公正等原因,公司应对诉讼和解享有异议权,并应设置相应的程序来保障和规范该权利的行使。为了避免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功能被弱化,是民诉法中的处分原则在股东代表诉讼中的具体体现,无统一的定论。部分人认为:允许原告股东与被告之间进行诉讼和解,有助于发挥诉讼和解制度及时解决纠纷的功能!该问题存在争议,公司不应享有单独与被告进
-
股东代表诉讼中主体是如何样的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4股东代表诉讼中主体的情况如下: 1、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自己名义提起诉讼的股东是原告,侵害公司利益的董、监、高或他人应列为被告,而公司对诉讼结果有利害关系应被列为第三人。 2、股东应当具备法定条件才能成为适格原告,即应满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要求。若股东在起诉时已经丧失股东资格,则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3、其他股东在法庭辩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