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的工期应该怎么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5 18:20:29 360 人看过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何订立

(一)工期

合同协议书内应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如果是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工期总日历天数应为投标书内承包人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招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本招标工程最长允许的完工时间,而承包人为了竞争,申报的投标工期往往短于招标文件限定的最长工期,此项因素通常也是评标比较的一项内容。因此,在中标通知书中已注明发包人接受的投标工期。

合同内如果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在专用条款内还需明确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此项约定也是判定承包人是否按合同履行了义务的标准。

(二)合同价款

1、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

在合同协议书内同样要注明合同价款。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写明了来源于投标书的中标合同价款,但考虑到某些工程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择的承包人,如合同价值低于法规要求必须招标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发包的工程等,因此,标准化合同协议书内仍要求填写合同价款。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当事人双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协商后,填写在协议书内。

2、追加合同价款

在合同的许多条款内涉及“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两个专用术语。追加合同价款是指,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照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给承包人增加的合同价款。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3、合同的计价方式

通用条款中规定有三类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本合同采用哪种方式需在专用条款中说明。可选择的计价方式有:

(1)固定价格合同,是指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价款不再调整的合同。这种合同的价款并不是绝对不可调整,而是约定范围内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承包活动中采用的总价合同和单价合同均属于此类合同。双方需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和承包风险范围以外对合同价款影响的调整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

(2)可调价格合同,是针对固定价格而言,通常用于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如工期在18个月以上的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投标阶段和签订合同时不可能合理预见到一年半以后物价浮动和后续法规变化对合同价款的影响,为了合理分担外界因素影响的风险,应采用可调价合同。对于工期较短的合同,专用条款内也要约定因外部条件变化对施工产生成本影响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内容。可调价合同的计价方式与固定价格合同基本相同,只是增加可调价的条款,因此在专用条款内应明确约定调价的计算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是指发包人负担全部工程成本,对承包人完成的工作支付相应酬金的计价方式。这类计价方式通常用于紧急工程施工,如灾后修复工程;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施工,双方对施工成本均心中无底,为了合理分担风险采用此种方式。合同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具体工程承包的计价方式不一定是单一的方式,只要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具体工作内容采用的计价方式,也可以采用组合计价方式。如工期较长的施工合同,主体工程部分采用可调价的单价合同;而某些较简单的施工部位采用不可调价的固定总价承包;涉及使用新工艺施工部位或某项工作,用成本加酬金方式结算该部分的工程款。

4、工程预付款的约定

施工合同的支付程序中是否有预付款,取决于工程的性质、承包工程量的大小以及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的规定。预付款是发包人为了帮助承包人解决工程施工前期资金紧张的困难,提前给付的一笔款项。在专用条款内应约定预付款总额、一次或分阶段支付的时间及每次付款的比例(或金额)、扣回的时间及每次扣回的计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供预付款保函等相关内容。

5、支付工程进度款的约定

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支付可以采用按月计量支付、按里程碑完成工程的进度分阶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等方式。对合同内不同的工程部位或工作内容可以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只要在专用条款中具体明确即可。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承包人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符合下列程序:

(1)接受中标通知书。

(2)组成包括项目经理的谈判小组。

(3)草拟合同专用条件。

(4)谈判。

(5)参照发包人拟定的合同条件或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包人订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没签合同应该怎么算工资?
    一、没签合同应该怎么算工资?没签合同工资的计算标准是: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者的工资需要参照相近或者相同岗位的工资来计算。并且有必要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不需要办理离职手续,并且向单位要求支付离职补偿金。二、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哪些事项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有:1.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应尽量清楚用工单位是否为合法经营的单位,有无用工主体资格。否则,既使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2.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内容、条件、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以防止约定不明,致使自己权益受到侵害;3.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约定的事项都要以书面形式确定写在劳动合同中,避免用工单位的口头承诺,防止将来发生纠纷,因缺少证据而得不到法律有效的保护;4.详尽填写合同条款,避免签订条款不全的劳动合同;5.对于用工单位的非法要求应予拒绝;6.合同的语言表达要明确、易懂;7.合同的订立
    2023-04-25
    481人看过
  •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价款怎么计算的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无效的合同,如果工程已实施,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结算。一、备案合同和实际合同不一致工程备案合同与实际施工合同不一致,需要以备案合同为准来进行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二、施工合同工程款纠纷适用专属管辖吗不适用。工程款纠纷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是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应当根据法律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应为施工行为地。三、竣工日期是交房日期吗竣工日期是指合
    2023-02-21
    2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工程款应当怎样计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给予补偿。建设工程施工具有一定的周期性和复杂性,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的约定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合理预期以及对于相关合同风险的预先安排,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没有更加科学、合理、简便有效的折价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这种方式可以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双方当事人均不能从无效合同中获得超出合同有效时的利益,符合当事人的合理预期和我国建筑市场的实际,能够保证案件裁判的社会效果。律师补充: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3-05-06
    136人看过
  • 应该是怎么计算税前工资的
    计算税前工资的办法:税前工资=所有收入总和-(社保+公积金)。税前工资低于5000元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一、三百块钱工资应该交多少税税前工资应为10100元。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10100-5000=5100,应缴税额=5100乘10%-210=300元。二、工资以上扣的个人所得税,是其超过的百分之几基本工资超过5000元要交个人所得税。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扣除标准5000元/月(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月工资个税扣除标准根据预扣预缴法,个税的计算公式
    2023-06-25
    199人看过
  • 怎么计算工程的竣工日期和工程款的起算日
    按以下方式确定建设工程竣工日期:1、如工程验收合格,以验收合格日为竣工日期;2、承包人已提交验收报告而发包人拖延的,以承包人提交日为竣工日期;3、未验收时,以发包人转移占有工程日为竣工日期。工程款利息起算日为工程交付日,若未交付,则为提交结算文件日,若未交付未结算,则为当事人起诉日。建筑工程竣工日期如何计算的竣工是指承包人完成施工任务。一般来说,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均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予以接收。然而在实践中,承包人工程完工之日和竣工验收时间经常有时间差,所以确定竣工日期很重要,因为涉及到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和利息的起算时间、逾期竣工违约和违约金的数额、工程风险转移等重要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竣工日期做了明确规定。1、以双方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果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了竣工日期,则该确认的日期为竣工日期。确认的形式一般是书面的,可以是竣工验收登
    2023-08-01
    182人看过
  • 如何计算施工合同的工期
    [网友咨询]建设工程合同工期如何计算?一、如何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一)建设期应当在合同协议书中明确注明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和合同期的总日历日。如果投标方选择了承包商,则工期的总日历天数应为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天数,不一定是投标文件要求的天数。因为招标文件通常规定了招标项目允许的最长完工时间,而且为了竞争,承包人申报的投标期限往往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长期限。这一因素通常是评标和比较的内容之一。因此,业主接受的投标期已在中标函中注明。发包人在合同中要求分阶段移交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规定中间移交工程的范围和完成时间。本协议书也是判断承包人是否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标准。(2)合同价格应在合同协议书中注明。虽然中标通知书中已经写明了本次招标的中标合同价格,但考虑到有些项目可能不是通过招标选定的承包商,如合同金额低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要求的小型工程或出于保密要求直接承包的工程,仍需在
    2023-05-07
    30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怎样计算工程合同的工期?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01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实际的工期还包括工期顺延的情形。 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
    • 无合同工期的工程工期怎样计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01
      工程合同的工期计算涉及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开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起始点,竣工日期即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建设工期的计算,就是工期计算的终点减去计算的起始点。 一、开工日期 开工是指承包人进场开始施工。开工日期,是建设工程工期的起算点,也是控制工期风险的第一个重要节点。一般而言,开工日期的确定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中约定具体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2、以发包人开工通知中写明的日期作为开工日期; 3、以
    • 工程是怎么计算工程应该交税多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7
      工程交税的计算方式是营业税按工程收入的3%计算、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5%或1%计算、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的3%计算等。税费还包括增值税、印花税等。
    • 合同解除后工程价款应该如何计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0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按如下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合同期限是按工程量怎么计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4
      合同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包括开工日期与竣工日期。其中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竣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