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参与经营者集中要接受审查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19:23:23 301 人看过

一、外国投资者参与经营者集中要接受审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第三十三条外国投资者并购中国境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接受经营者集中审查。

二、名义出资人违约不给分红,外商隐名出资人能起诉吗

一般地,名义出资人跟隐名出资人说好分红的事,那就按照说好的拿钱就行。而在实际中有些名义出资人没按规定拿钱,隐名出资人为了争取权益就只能去寻求法律途径。但要是外商隐名投资人,因为本身违反审批制度,所以就不知道去法院起诉会不会得到支持。

事实上,在隐名投资中,实际投资人与名义投资人之间只有合同约定才能证明双方有借贷关系,如果是我国的隐名投资人,那是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合同的效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7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经营者相关文章
  • 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办法(草案)
    第一条【立法目的和依据】为规范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工作,明确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称《反垄断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执法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称商务部)是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承担受理和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具体执法工作。第三条【申报的撤回】在商务部立案之后、做出审查决定之前,申报义务人要求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除申报义务人放弃集中交易外,申报的撤回应经商务部同意。撤回经营者集中申报的,审查程序终止。商务部同意撤回申报不视为对集中的批准。第四条【主动提供资料】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鼓励申报人尽早主动提供有助于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和做出决定的有关文件、资料。第五条【当事方的申辩权】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应当给予申报人陈述意见和提出申辩的机会。申报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商务部就有关申报事项进
    2023-06-07
    202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参与企业并购的现状
    外国投资者参与企业并购的状况。外国母公司一般来说,外国投资者将中国企业作为外国母公司直接合并没有特殊主体资格限制。然而,这种收购方式仅为一些中小型外商所采用。对于大型跨国公司来说,由于它们有严格的区域投资计划,中国只是它们战略布局的一小部分,它们的母公司很少直接进行并购,而是经常通过子公司完成并购计划。例如**柯达公司通过成立柯达(中国)有限公司来完成其在中国的收购战略,柯达(中国)有限公司完全由其控制。在中国的独资公司或合资企业外国投资者与在中国的独资公司或合资企业(以下简称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并购是最常见的方式三、投资公司外国投资者设立的要求中国的特殊投资公司相对较高。例如,设立投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在申请前一年的总资产必须不低于4亿美元,或者在中国设立了10家以上从事生产的外商投资企业,并缴纳了3000万美元以上,等等,设立投资公司的外国投资者基本上只限于一些较早进入中国的跨国公司。此外
    2023-05-07
    300人看过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办事指南
    行政事项名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申请条件:申报人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执行。申请材料:一、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商务部反垄断局规定的其他事项);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三、集中协议;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商务部反垄断局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许可程序:一、申报人依照有关规定或通知将申报文件、资料经行政服务中心送商务部反垄断局。反垄断局初步核查申报文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信息登记表》。如不符合要求,反垄断局将申报材料退申报人或通知申报人补充材料。二、申报人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完备的,应当在反垄断局规
    2023-06-07
    85人看过
  • 审查经营者集中的因素包括哪些?
    审查经营者集中的因素包括哪些?对审查经营者集中需要考虑的因素,我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商务部审查经营者集中案件时,对集中给市场竞争造成的影响从上述六个方面进行全面评估。需要说明两点:一是第五项关于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是世界各国经营者集中制度通行做法,目的是从宏观角度、在更高层次上维护市场竞争的有效性,与反垄断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一脉相承的。二是第六项关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这里所指的
    2023-06-05
    89人看过
  •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何操作?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如何操作?行政事项名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行政事项类别:行政许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申请条件:申报人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执行。申请材料:一、申报书(应当载明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预定实施集中的日期和商务部反垄断局规定的其他事项);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三、集中协议;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商务部反垄断局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许可程序:一、申报人依照有关规定或通知将申报文件、资料经行政服务中心送商务部反垄断局。反垄断局初步核查申报文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如符合要求出具《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信息登记表》。如不符合要求,反垄断局将申报材料退申报人或通知申报人补充材料。二、申报人提交的文件
    2023-06-05
    326人看过
  • 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商投资者能拿技术出资吗?
    在中外合营企业中,主体一方为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另一方为外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在出资的时候,有些外商投资者就跟办合伙企业一样,拿技术出资。作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企业的资本是由注册资本和借入资本构成,两者之和为投资总额。具体来说,三者的区别如下:1、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是指记载在合营企业合同、章程上并经有关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在注册资本中,外方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上限就没有相关规定。2、合营企业的借入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注册资本达不到投资总额需要的情况下,以合营企业名义借入的资金。3、合营企业的投资总额是指按照合营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生产规模需要投人的基本建设资金和生产流动资金的总和。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之间应依法保持适当比例关系。不过,在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中外合作者的投资或者提供的合作条件可以是现金、实物、土地使用权
    2023-04-30
    154人看过
  • 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是否可以延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六条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决定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九十日内审查完毕,作出是否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审查期间,经营者不得实施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经书面通知经营者,可以延长前款规定的审查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一)经营者同意延长审查期限的;(二)经营者提交的文件、资料不准确,需要进一步核实的;(三)经营者申报后有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经营者可以实施集中。行政机关的哪些行为属于限制商品在地区间自由流通其实,通常行政垄断的行为方式主要包括如下几种:1、地区封锁,就是不给你进来。2、强制交易,进来之后强制你
    2023-04-17
    232人看过
  • 国外投资者如何投资中国市场
    境外投资者投资中国市场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市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国际开发机构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境外战略投资者投资A股上市公司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市场境外投资者投资B股市场只能使用直接从境外汇入的资金或者现汇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交易资金及收益,可以直接汇往境外,也可以存入非居民在境内的现汇账户或现钞账户。无须经过外汇局核准;汇出金额超过5万美元的,银行应将收款银行和收款人名称在3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制度(QFII)境外投资机构申请QFII资格有许多严格的限制,尤其对于在资产管理方面的经验和所管理资产的规模有很高的要求。QFII批准程序:境内银行向证监会、外汇局、银监会申请托管资格外国投资者委托境内托管银行为其办理相关申请境内托管银行受托为外国投资者向证监会申请QFII资格境内托管银行受托为QFII向外汇局申请投资额及开立外汇账户和人
    2023-06-06
    310人看过
  •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律师补充:经营者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集中,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申报书;(二)集中对相关市场竞争状况影响的说明;(三)集中协议;(四)参与集中的经营者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五)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法律依据】《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
    2023-05-06
    441人看过
  • 外国投资者眼中的中国机会
    如今上证指数从低点再次上涨超过80%之时,人们不禁要问,中国股市还有没有投资价值?中国A股显高估表现最出色的指数基金——新华富时中国25指数基金,如今市盈率为11倍,其价格看起来仍然便宜,但其75%的持仓是能源和电信以及金融服务业,所以并不能很好地衡量中国市场的估值高低。那么,中国上市公司估值到底如何呢?我们对中国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企业价值和EBITDA比率及企业账面价值进行了分析,并对比美国和其他新兴市场国家的情况(如下表):国家市盈率企业价值/税前盈利账面价值中国27.516.62.3美国15.47.61.5印尼12.16.41.1巴西10.36.61.3印度8.36.21.0数据来源:标准普尔分公司IQ资本。上述表格显示出中国企业估值普遍高于其他国家,但该表格并没能显示它们的赚钱能力。高价值的中国公司有以下共同特点:企业筹备上市或属于高科技产业。百度(Nasdaq:BIDU)、腾讯
    2023-06-06
    419人看过
  • 如何处理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者
    如何处罚参与非法集资的投资者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个人诈骗20多万元公私财产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诈骗,但这不是唯一的阴谋。诈骗金额在10万元以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认定为“特别严重”: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欺诈手段非法筹集大量资金的行为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的公司、企业、个人或其他组织。本罪的实质是违反法律法规,通过不正当渠道向公众或集体集资的行为目前,我国刑法规定了非法集资罪的四种类型,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发行股票罪,,擅自发行公司、企业债券各种非
    2023-05-07
    333人看过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出台
    为规范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的审批工作,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管理工作,财政部日前出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先行回收投资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05年9月1日施行。《办法》明确了具体的适用范围,明确了合作企业先行回收投资应具备的条件以及申报、审批程序,规定了行政相对人的救济途径。《办法》指出,中外合作者在合作企业合同中约定合作期满时,企业清算后的全部固定资产无偿归中国合作者所有;合作企业出具承诺函承诺债务的偿付优先于投资的先行回收;先行回收投资的外国合作者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先行回收投资的范围内对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作企业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出资到位;合作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未弥补亏损。合作企业符合前述条件的可以申请先行回收投资。合作企业如果要申请先行回收投资,应当向财政机关报送申请函并提交相关材料。为保护外国合作者的合法权益,《
    2023-06-06
    274人看过
  • 经营者集中实质审查中的破产企业抗辩
    我国《反垄断法》对经营者集中仅有涉及公共利益可豁免的笼统规定,并没有直接规定破产企业抗辩制度,但是由商务部等六部委于2006年9月8日开始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54条作了如下的规定,并购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审查豁免的情形包括:可以改善市场公平竞争条件的;重组亏损企业并保障就业的;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人才并能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的;可以改善环境的。我国已经在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中考虑破产企业抗辩的问题,但是《规定》仅限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的情形,与《反垄断法》中经营者集中的范围差距甚远。相比之下,国际上流行的破产企业抗辩通常具有严格的实体上和程序上的要求。同时,破产企业抗辩作为实体审查要件,应该在有关经营者集中的实体审查部分中提出,而《规定》将其置于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案件的申报环节,视为相关申报标准的豁免情形,甚为不当。破产企业抗辩
    2023-06-07
    427人看过
  • 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比例的暂行规定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为了明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的规模、范围相适应。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第三条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一)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下(含三百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十分之七。(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三百万美元以上至一千万美元(含一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二分之一,其中投资总额在四百二十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二百一十万美元。(三)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一千万美元以上至三千万美元(含三千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
    2023-06-06
    263人看过
换一批
#消费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营者
    词条

    经营者是指向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它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并与消费者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 《消法》上的经营者,具有以下三个基本法律特征: 1、经营者各种所有制性质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的提供... 更多>

    #经营者
    相关咨询
    • 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答:审查经营者集中,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 (二)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 (三)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 (四)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 (五)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 (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为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
    • 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4
      为促进和便利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规范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
    •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第四条相关文件为?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11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鼓励申报人尽早主动提供有助于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审查和做出决定的有关文件、资料。
    • 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第6条有哪些内容?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4
      在审查过程中,商务部可以根据需要征求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经营者、消费者等单位或个人的意见。
    • 非法集资间接参与者的范围是什么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07
      非法集资简介参与者的界定应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判断。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参与人的主体身份界定,应按法律及参与程度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