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质押是否可以不签订合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1 20:49:16 235 人看过

一、车辆质押是否可以不签订合同

车辆质押是不可以不签订合同的,因为法律规定质押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包括的内容有: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二、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

汽车质押和抵押的区别是:

1.方式不同。抵押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汽车仍由所有权人占有;而质押则相反,出质人必须转移质物的占有,就是说质押需要押车。

2.担保范围有差别。抵押的法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坏赔偿金以及实现抵押权的费用;而质押担保范围除了抵押担保范围以外,还包括质物保管费。

3.含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三、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抵押和质押的相同点:

1.目的相同都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

2.都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权利;

3.都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对该财产的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n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n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n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n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n  (四)担保的范围;\n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2: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质押车辆可否占有
    一、质押车辆可否占有质权人对出质物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但没有权使用出质的车辆。如果擅自使用车辆造成车辆损害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规定,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二、机动车质押需要登记吗不需要登记。机动车进行质押的,属于动产质押。动产质押只要在签订合同后交付就可以了,不需要登记。因此,只要写了质押合同,交付机动车,不必登记。如果是抵押的,可以去办理登记。《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
    2023-04-21
    442人看过
  • 营运车辆欠款未签订合同,是否可以进行车辆强制扣留?
    属于违法,扣车是一种错误的选择。脱离了其正当成立的条件而滥用,将会对他人造成另一种权利伤害。如果不扣车将无法实现自己的权益,这时必须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否则以后的行为转化为非法行为。如果因扣车行为对张某造成损失,还应当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作出扣押扣留车辆人员依法不具有执法权,该车辆也没有抵押的情况,扣车人也不属车辆事实共有人,则属于违法行为。营运车辆可以转非营运吗营运车辆可以转非营运。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应当于变更后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提交法定证明、凭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申请事项发生变更的证明,收回原行驶证,重新核发行驶证。需要改变机动车登记编号的,收回原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登记编号,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七条因调查需要
    2023-07-05
    323人看过
  • 质押车辆转押协议是否合法
    如果质押合同是依法成立的,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转质的,转质合同是有效的,但如果造成损失的,要进行赔偿。一、质押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双方基于主债务合同就质物担保事项达成的书面担保合同。质押合同与抵押合同有相似之处,关键是担保期限内担保物谁占有。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签订的担保性质的合同。出质人将一定的财物交质权人占有,向质权人设定质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质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质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二、质权是什么意思举例押财产称之为质物,提供财产的人称之为出质人,享有质权的人称之为质权人。质押担保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质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区别于以往认为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的观点,新的观点认为质押合同也应当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的内容基本相同。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
    2023-06-27
    300人看过
  • 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
    一、民法典未签订质押合同质权是否成立民法典规定,质押要签订质押合同,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不会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二十九条【质权生效时间】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1、质权的设立,通常都是以合同进行的。当事人签订的质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
    2023-04-13
    384人看过
  • 车辆在质押情况下是否可以买卖
    一、车辆在质押情况下是否可以买卖车辆在质押期间是不能办理转移登记的,所以质押的车辆是不能买卖的,需要解除质押才能买卖。《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
    2023-04-30
    123人看过
  • 车辆质押到期是否可以直接处理
    一、车辆质押到期是否可以直接处理车辆质押到期后不能直接处理的,质权人与出质人需要注销车辆质押登记后,才能处理该车辆。《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二条申请办理机动车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由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共同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一)机动车所有人和典当行的身份证明;(二)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质押备案或者解除质押备案的内容和日期。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质押备案。对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机动车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不予办理解除质押备案。二、车辆抵押合同的内容有哪些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2、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
    2023-04-30
    304人看过
  •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征求出质人的同意?
    一、车辆质押期间,质权人能否转让质押权呢?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二、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
    2023-06-01
    482人看过
  • 质押条款是否可以取代质押合同
    一、质押条款是否可以取代质押合同1、质押条款是不能取代质押合同的,质押条款是质押合同中的内容,质押条款是不全面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二、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1、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2、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3、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4、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
    2023-06-14
    353人看过
  • 车辆质押权人可不可以将车辆抵押第三方解除
    一、车辆质押权人可不可以将车辆抵押第三方解除车辆质押权人可以将车辆抵押第三方解除。具体流程包括写授权委托书、携带双方身份证及复印件、提供相关资料如机动车所有人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抵押登记/质押备案申请表》等。需要注意的是,车辆解除抵押登记只能在车辆注册登记地车管所解除,不可异地解除。如果选择委托别人代办,则还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二、质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质押合同的内容是: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2.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3.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4.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5.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6.当事人
    2023-09-24
    75人看过
  • 债权人质押车辆是否合法
    不合法。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不能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如果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质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是:(一)出质人代质权人占有质物的,质押合同不生效;质权人将质物返还于出质人后,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二)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自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生效。(四)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未按质押合同约定的时间移交质物的,因此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出质人应当根据其过错承担赔偿责任。二、民法典质押股权可以处置吗?质权人不可以擅自处置。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
    2023-04-11
    221人看过
  • 汽车质押后是否可以转质押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一、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一)质押权的概念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权又分为权利质权和
    2023-04-05
    498人看过
  •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具备汽车质押?
    车辆融资租赁合同,是属于买车行为。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车辆融资租赁是一种依托现金分期付款的方式,在此基础之上引入出租服务中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特性,租赁结束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的现代营销方式。一、服务承租人是否是租客是的。承租人也就是在租赁合同中,享有租赁财产使用权,并按约向对方支付租金的当事人。按照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什么是融资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合同主体一般包括三方,分别是出卖人、买受人(出租人)和承租人。此类合
    2023-06-26
    298人看过
  • 股权质押合同可以由自然人签订吗
    自然人可以签股权质押合同,而且一般情况下,法律上都是承认的。下列权利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一、以外的著作权和商标可以出质吗?著作权和商标权可以出质。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其中包括著作权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二、民法中哪些权利有权设立质权以下这些权利可以设立质权:(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2023-02-16
    382人看过
  • 自然人是否可以签署股权质押合同?
    股权质押自然人能签订股权质押合同。以下权利可以质押: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3、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依法转让;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哪些股权质押合同当事人包括质权人,出质人。出质人。在质押行为中,提供财产的人称为出质人。质权人。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
    2023-07-02
    16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车辆质押要不要签订合同,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8-08
      车辆质押必须签订质押合同。质押合同是要式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才能保证其效力。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权合同自双方签订时生效,但质权是从质押财产交付时设立。
    • 动产质押是否必须要签订质押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5-13
      1、动产质押必须签订质押合同, 2、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3、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 没有签订质押合同口头质押合同是否有效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03
      1.民法典规定,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所以没有签订质押合同的,质权没有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
    • 如何签订抵押车辆合同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10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车辆可以设立抵押,以车辆设立抵押的应当签订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
    • 车辆抵押贷款合同不签名车辆过户是否合法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5
      车辆在未还清贷款前是属于抵押给贷款机构的,所以个人是无权进行买卖或是过户的,只有当车贷款付清,借款人拿着收据到相关部分办理解除抵押手续后,才能对车辆进行过户。有些人中途出现资金短缺,无法偿清余款,打算通过转让的来融集资金,但是车贷在未还清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过户手续的。贷款车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提供已付清贷款的单据。车辆未付清,车还助于银行,车主没有权利将车过户给其他人,另外,如车主不能按期还款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