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的表现形式与权属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6:00:28 137 人看过

股权的交付与股权本身的表现形式有直接的联系。股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或土地使用权等别的权利不同,没有特定、统一的权利证书,不同类型的公司,具有不同的股权表现形式。有限公司的股权是通过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公司注册登记文件三种形式表现的。出资证明书是公司向其股东签发的证明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的基本法律文件。股东名册是有限公司持有的记载其股东名单的书面文件。公司注册登记文件是工商行政机关持有的证明股东身份和权利的官方文件。

一般情况下,上述文件对股东身份的记载是相同的,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但由于各种原因,也会经常出现相互间的不一致,例如,股权转让后,股东名册中已作记载但尚未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或已办理股东的变更登记但在股东名册中未作相应记载。究竟应以出资证明书的转让、股东名册的记载还是以股东的变更登记作为股权权属变更的标志?现行立法尚缺少具体的规定,只能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和原理作出分析和选择。

综合分析表明,股权的变更登记应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以其作为股权权属变更的要件具有更充分的理由:其一,在法律上,以登记获得的权利通常都以登记形式转移。专利权的转让以转让登记为要件,商标权的转让以公告为要件,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登记和成立,其转让当以登记为要件;其二,出资证明书和股东名册只是公司出具和控制的股权证明形式,易出现不规范的随意行为,不具有登记所具有的公示力和公信力;其三,股权代表着十分重要的财产利益,其财产价值许多情况下要远大于其他财产,甚至不动产,为防止和减少可能的纷争,有必要规定与不动产转让类似的登记生效要件。

与有限公司有所不同的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或股份表现为股票的形式,而股票作为有价证券,其权利与证券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股份的转让是以股票的转移为要件。依据公司法,记名股票以背书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以交付方式转让,即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一些股份公司的运作并不规范,有的未向股东交付股票,有的甚至根本未印制正式的股票,对此,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发起人协议、公司章程、股款交纳证明、股东名册和注册登记文件各种形式确认股权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对于上市公司的股份,因其采取无纸化形式,股份的证明形式就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的股票登记。这种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自动交易系统进行,而转让的完成则以清算交割作为标志,其中,中央证券登记公司为股票的转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因此,上市公司的股份转让以证券的登记过户为要件当不存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4日 19: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
    一、股东变更后股权处理形式有哪些?股权是一种财产权,股东的投资行为是股东取得公司股权的重要途径,也是股权原始取得的唯一途径。公司股东变更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形,一种是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老股东;第二种是老股东将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第三种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部分或全部认购形式的加入。公司股东变更的第一种方式比较简单,因为没有新股东加入,不涉及公司人合性问题,不存在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只需要按照公司章程,由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其他股东对两方的股权转让表示同意,不持异议,然后在章程修正案、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相关文件上签字,变更股东名册,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可以自由地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也不需要股东会表决通过。但是,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情形下,其他股东拥有
    2023-06-02
    189人看过
  •  计算机软件侵权的种类与表现形式
    这段内容讲述了计算机软件侵权行为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布或注册软件、将他人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布或注册、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完成的软件发布或注册、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或冒用他人名义发布软件等行为。侵权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故意或过失,且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包括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布或注册软件,或者将他人的软件作为自己的软件发布或注册的,将被视为侵犯软件著作权人的权利。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共同开发的软件作为自己完成的软件发布或者注册。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或者在另一个人的软件上签名。《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十条:凡是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对著作权法和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保护的软件人身权和财产权实施侵害行为的,都构成计算机软件的侵权行为。 软件著作权人权利保护措施
    2023-08-31
    328人看过
  • 表现形式: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侵吞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等行为。典型表现如下:一、国家工作人员,无论是否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包庇、窝藏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等犯罪分子,隐瞒、掩饰其犯罪事实的;二、对于走私、套汇、投机倒把、重大盗窃、贩毒、受贿和前项规定的犯罪人员,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三、有查禁卖淫、嫖娼活动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其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表现是什么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1、滥用职权应是滥用国家机关工作人
    2023-07-07
    82人看过
  • 工商登记股权变更中违法表现
    工商登记股权变更应该提交的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4、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6、新股东或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工商股权变更需要多久工商股权变更一般可以在十个工
    2023-04-03
    407人看过
  • 未获授权的担保表现形式
    有下列表现:1、主体不合格的无效担保合同。在担保借款合同中,保证人必须是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公民。2、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无效担保合同。3、内容不合法的无效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可因担保的事由不合法,抵押、质押的标的不合法,或者权利义务违反平等、公平原则而无效。4、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的无效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无效怎么办如果担保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并不影响主合同。但如果主合同无效的则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同时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因此担保合同无效之后,其法律责任的承担必须根据当事人在合同中的定位进行责任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
    2023-07-04
    106人看过
  • 股东滥用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股东滥用权利的判定
    一、股东滥用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股东滥用权利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1.股东在涉及公司为其担保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如股东违反这一规定强行参与表决,则构成滥用股东权利。2.如果股东为个人经营的目的,以查账为由,窃取公司商业秘密,则构成股东滥用权利。3.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出售重大资产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无视章程的规定,不经法定程序,强令公司经营层出售该资产,也构成股东权利的滥用。二、股东滥用权利的判定股东滥用权利的判定应当综合考虑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的手续、股东与公司之间人格高度混同等因素来确定。1.股权资本显著不足,是指股东投入公司的股权资本与公司从债权人筹措的债权资本之间明显不成正比例的公司资本现象。2.涉及公司未履行必要的正式手续,即公司是股东的第二自我或工具。3.股东与公司之间人格高度混同是指以下几种情况:(1)股东对公司存在过度控制或不公平的管理
    2023-06-26
    208人看过
  • 探究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的表现形式
    股东滥用公司控制权表现为:1、公司空壳化。即股东的控制行为,导致公司徒有其表,无法实现原有目的。使公司实际上表现为投资者的一个部门,股东采用特定公司结构的唯一目的是避免法律规定,而没有其他特殊利益;2、公司资产不足。这里资产不足并不意味着公司注册资产低于法定限额,而是指公司资产总额明显不足于其经营业务的性质和隐含风险。一般来说,公司只有保持债务与股本的合理比例,才能保证其信用和经济交流的安全,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3、股东强迫公司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滥用公司股东权利怎么处罚股东权利滥用行为的处罚有:1、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
    2023-07-05
    103人看过
  • 姓名权的侵权表现及侵权责任形式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有的人还有乳名和曾用名。姓名是我们在生活中将自己与别人区别开标志,因此法律对于姓名权的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根据我国目前的有关规定对于侵犯姓名权的侵权形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姓名权的内容:1、姓名决定权;2、姓名使用权;3、姓名变更权。二、姓名权的侵权形态:1、干涉,其中,姓名权无专用性,任何人不得强迫他人姓名的决定、使用与变更;2、盗用;3、假冒;4恶意重名。三、姓名侵权责任形式:1、停止侵害;2、恢复名誉;3、消除影响;4、赔礼道歉;5、赔偿损失;6、抚慰金(名称权不得主张)。
    2023-06-08
    222人看过
  • 表决权设计变更的控股股东
    股东之间没有厉害关系,实际出资也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能形成股东之间的联盟,这种情况下,如何对公司进行控股呢?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初时,在公司章程的起草方面下功夫。通过公司章程,来扩大己方的表决权数,这样的设计就突破了同股同表决权的常例。要实现这个股权设计的目的,一般情况下是己方有一定的市场优势或技术优势或管理优势,通过这些优势弥补投资资金上的不足。通过这些优势换取表决权。现实操作中,很多技术型、市场型、管理型投资者忽略这点,而使自己在公司的后续运作中难以施展手脚,从而使应有的技术\市场和管理优势未在公司运作中实现利益最大化。这种股权结构设计需要突破公司法的常规要求,在实际中需要做细致的操作设计方可达到有效的后果。实到股东的表决权选择看具体情况定。股东的表决权是通过实际的出资比例来进行确定的,应该按照实际过程当中有多少实际的出资比例来填表决权。但是如果公司的章程有其他相关的规定
    2023-08-12
    237人看过
  •  企业工伤的现状与表现形式
    企业工伤主要分为三种类型:因工作遭受的伤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残疾以及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对于因工负伤和因工致残,需要通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并根据伤残评定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目前,企业工伤主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因工作遭受的伤害、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残疾以及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因工负伤和因工致残需要通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根据伤残评定等级,依法享受相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 伤 认 定 及 劳 动 能 力 鉴 定 流 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环节。在工伤认定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对于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予认可。在劳动能力鉴定中,用人单
    2023-08-31
    436人看过
  • 作为质押标的物的股权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如前所述,股权是股东以其向公司出资而对价取得的权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为表现,出资比例的多寡决定并且反映股权范围的大小。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拥有股权是以其拥有的股份为表现,股份额的多寡决定并且反映股权范围的大小。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出资证明书是其拥有股权和股权大小的证明,但出资证明与股票不同,它不是流通证券。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权的证明是股票,股东持有的股票所载明的份额数证明股东拥有的股权的大小。股票是股权的载体,即股票本身不过是一张纸,只是由于这张纸上附载了股权方成为有价证券,具有经济价值,股权才是股票的实质内容。股票是流通证券,股票的转让引起股权的转让。所以,对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又常常用出资转让或出资份额转让的称谓来代替,而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则多以股份转让或股票转让的称谓来代替。因此,股权质押,对有限责任公司,又常被称为出资质押或出资份额质
    2023-03-13
    465人看过
  • 名誉权遭受侵犯的表现形式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有:1、侮辱:指语言、文字或暴力手段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分为口头侮辱、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2、诽谤:指无中生有、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的行为,分为口头诽谤和文字诽谤。3、新闻报道失实。4、诬告。常见侵犯名誉权有哪些形式(一)诽谤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二)侮辱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2023-08-11
    249人看过
  • 工程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处理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则
    一、工程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工程合同变更的表现形式: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3.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内容;4.改变工程质量、性质或工程类型;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6.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需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二、处理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则处理施工合同变更的原则:1.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地位是平等的,当发生任何超出合同约定的内容时,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变更。2.合同变更应本着公平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任何一方不能夸大变更对已方的影响,从而提出过分的要求。3.变更应本着对工程负责的原则,变更后以工程质量不降低标准,不影响工程效益为前提。工程变更必须技术上可行可靠,变更后的费用及工期是经济合理的。三、工程合同变更的原因工程合同变更的原因:1.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水利工程施工受自然环境的影响很大,特别是地下水文地质条件,不论是施工单位还
    2023-06-21
    399人看过
  • 揭秘著作权侵权的种种表现形式
    详细说明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如下: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自己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3、未参与创作,在他人作品上签名谋取个人名利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抄袭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展览、制作电影、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式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不支付。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什么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该原理的基本要求。2、接触与相似原则: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单独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
    2023-07-05
    267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亏损是股权收购的表现形式还是虚假出资的表现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1-11-22
      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认购出资而不实际出资,取得公司股权的情况。 虚假出资的具体表现形式有: 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帐单、对和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取得公司登记; 2、通过虚假的实物投资程序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出资,但未办理财产转让手续; 4、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资金短期转入公司账户,然后立即转出。公司没有实际使用资金进
    • 侵犯少数股东权益的表现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导读: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侵害常见以下一些手段: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不合理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和提供高福利待遇;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供优惠贷款或高价租用其财产; 4、利 多数股东对少数股东的侵害常见以下一些手段: 1、违反法律或章程故意拖延或拒发股息; 2、不合理地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高额报酬和提供高福利待遇; 3、利用公司的资金为多数股东提
    • 地役权表现形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1、通行地役权。即以在他人土地上通行以便到达自己土地为目的的地役权。2、有关水的地役权。具体包括:(1)取水或汲水地役权,即为了需役地的便利在供役地上取水或汲水的权利;(2)导水地役权,即利用管道或沟渠经过供役地把水导入需役地的权利;(3)排水地役权,即把生活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入供役地或经过供役地排向他处的权利。3、眺望地役权。即为了确保在自己的土地或建筑物中能够眺望风景,约定供役地的物权人
    • 债权成立的四种表现形式,债权成立表现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15
      因合同不履行欠款,本质上仍然是债权,与因借款而欠款形成的债务关系没有区别。当事人之间的一方享有请示他人为或不为的特定权利和义务,但两者仍有区别。例如,如何偿还欠款,是否有违约处罚条款,如何调整纠纷等。这些问题将根据合同订立时双方约定的条款进行审查,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一般因直接借款而产生的债务,借条一般只约定还款时间和利息,逾期不还又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
    • 详解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详解著作权侵权的表现形式是: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