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怎么规定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6 16:53:21 447 人看过

1、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六个月、十二个月或二十四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

(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

(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

(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

(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

(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

第四条缺陷责任期内,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的管理应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保证金可以预留在财政部门或发包方。缺陷责任期内,如发包方被撤销,保证金随交付使用资产一并移交使用单位管理,由使用单位代行发包人职责。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发、承包双方可以约定将保证金交由金融机构托管;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缺陷责任期从工程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缺陷责任期从实际通过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按规定期限进行竣(交)工验收的,在承包人提交竣(交)工验收报告90天后,工程自动进入缺陷责任期。

第六条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缺陷责任期内,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维修并承担相应费用后,不免除对工程的一般损失赔偿责任。

由他人原因造成的缺陷,发包人负责组织维修,承包人不承担费用,且发包人不得从保证金中扣除费用。

第九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第十一条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保证金预留、返还以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有争议,按承包合同约定的争议和纠纷解决程序处理。

第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有关保证金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参照本办法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相应的权利与义务的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建设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什么时候返还

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9: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规定在质量管理条例中的作用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修期规定:质量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的缺陷进行修复。建设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从应当支付的工程款中提取储备。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修复。我国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保修期:1:基础和主要结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外墙5年;3:加热和冷却系统有两个加热周期和冷却周期;4: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及设备安装2年;5:装修工程2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工程的保修期为几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体工程的保修期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2023-06-30
    167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保金的管理规定和返还时间应该如何规范?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是否计付利息,如计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式;(四)缺陷责任期的期限及计算方式;(五)保证金预留、返还及工程维修质量、费用等争议的处理程序;(六)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缺陷的索赔方式。建筑工程质保金一般什么时候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又称建筑工程信誉保证金,是指施工单位根据建设单位的要求,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签订之前,预先交付给建设单位,用以保证施工质量的资金。建设单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
    2023-07-06
    349人看过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
    (1)收集工程质量风险信息。根据设计图纸、标准规范、施工条件、承包合同与业主要求、企业管理情况等、组织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分析工程的难点、特点、收集施工各阶段的质量风险及影响因素的相关信息。(2)进行质量风险评估。可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方法、结合企业自身的技术质量管理水平、并综合考虑外部的可利用资源、对收集的质量风险信息进行分类汇总、逐项分析、评估出各项风险的严重程度或等级。(3)制定质量风险管理策略。按照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程度的质量风险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主要指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选择适合的风险管理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4)提出和实施质量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根据确定的质量风险管理策略、进一步提出每项质量风险的防范、控制措施。(5)质量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建立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机制、在工程施工各阶段和质量风险管理过程
    2023-03-25
    341人看过
  • 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规程
    一、质量验收资料管理内容: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时反应建筑工程质量状态和企业管理水平的主要依据,是确定工程质量等级、追究工程质量责任的凭证是交工验收的一句尤其是施工验收过程中形成的、反应工程质量的各分项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表格更是至关重要。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是建筑工程施工资料中最为重要的一部分内容它能反映建筑工程的内在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安全可靠性和竣工验收的凭证是追究工程质量事故和有关责任人的依据。二、建筑质量验收资料的组成1、施工技术管理资料包括①工程概况②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③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⑤技术交底记录2、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包括①图纸会审、技术变更、洽商记录②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③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⑤隐蔽工程验收记录⑥施工记录⑦预制构件、预拌砼合格证⑧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⑨
    2023-04-17
    67人看过
  • 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09-8-26【实施日期】2009-10-1【发布单位】【文号】关于印发《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县建工(建设)局,各质监站,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督与管理,保证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环境工程质量,现将《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南京市建筑工程局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六日南京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结构安全、重要使用功能、建筑节能和环境工程质量,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南京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市质监站)受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委托,负责市区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抽检管理工作。第三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房
    2023-04-22
    136人看过
  • 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详细规定是什么
    从2017年7月1日起,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落实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缺陷责任期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第三条发包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预留、返还等内容,并与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保证金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保证金预留、返还方式;(二)保证金预留比例、期限;(三)保证金
    2023-06-04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在工程建筑时工程质量怎么管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14
      (1)对人的控制。人,是指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具体操作者。对人的控制就是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发挥人的主导作用。为此,除了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劳动纪律教育、专业技术和安全培训,健全岗位责任制、改善劳动条件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从确保工程质量出发,在人的技术水平、生理缺陷、心理行动、错误行为等方面来控制对人的使用。如对技术复杂、难度大、精度要求高的工序,应尽可能的安排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经验丰
    • 2022年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定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2-03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处罚规定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或者委托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五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建筑工程的要求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9-29
      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 2023年建筑工程质保金最新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9-25
      保证金预留比例。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执行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证金。
    •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金还款利息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30
      质量保证金返还是不支付利息的。单位支付给购货方的质保金是为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在一定时期内不出问题。到期后,如果合格,对方单位就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果不合格,就不能返还了。工程质量保证金,一般按照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社会投资项目采用预留保证金方式的,预留保证金的比例可以参照合同中约定保证金的预留方式及预留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