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行为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1 16:22:07 349 人看过

合同要约行为:要约人向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特定人发出要约,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要约中应包含有合同的主要条款,让受要约人看了以后可以决定是否同意订约并作出承诺。

一、新要约是什么意思

新要约意思是受约人收到要约通知后向要约人发出的新建议或建议。受约人表示将原要约条款变更为条件订立合同,即受约人向原要约人发出的新要约。此外,受要约人拒绝要约后,同意在承诺期内接受要约,这也是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后表示承诺的,不是为了承诺,而是为了新要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或者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不能及时到达要约人的,为新要约;但是,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除外。

二、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不是一样的

要约和要约邀请是不一样的。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两者是有区别的。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三、要约成立内容必须明确吗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成立条件有:

(一)要约人应是具有缔约能力的特定人;

(二)要约的内容须具体、确定;

(三)要约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并表示要约人受其约束;

(四)要约必须发给要约人希望与其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

(五)要约应以明示方式发出;

(六)要约必须送达于受要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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