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优于质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8:56:20 283 人看过

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同一财产抵押权与留置权并存时,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但对同时存在质权和留置权的情况则未作规定,只能按照该受偿原则推定留置权优于抵押权,抵押权优于质权,因此留置权必然优于质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六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留置权抵押权质权顺序是什么

1、留置权。

2、已登记抵押权。

3、质押权。

4、未登记的抵押权。即抵押权和质押权的优先顺序取决于抵押权是否登记。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六条,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故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五条,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的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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