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不承认工伤事故中的临时工,可以用什么证据来认定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21:14:53 190 人看过

[事件过程]近日,黄岛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件。原告是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对裁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定不服,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请求法院裁定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费用由员工承担。经审理,黄岛法院劳动争议法庭判令该金属制品公司与陆某发生劳动关系近日,黄岛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劳动关系纠纷案。原告青岛某金属制品公司不同意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裁定,认为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14年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请求法院裁定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诉讼费用由员工承担。经审理,黄岛法院劳动争议法庭判令该金属制品公司与陆某有劳动关系,该企业受伤员工不认人,2014年8月,陆某上一名工人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在需要确认工伤身份时,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否认陆某是员工。吕某称,他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的硫化车间工作,但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8月,他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受伤后不在公司工作

为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卢某提交了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谈话录音,为了证明他是该公司的雇员,金属制品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卢某提交的录音的真实性和录音时间。录音中,李某并未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向陆某解释了保险问题。李某对公司的用工情况并不了解,无法证明卢某是公司员工。同时,金属制品公司不承认卢某为本单位员工,并向医院提交了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称公司没有这名员工。陆某也不认可金属制品公司的证据。双方矛盾尖锐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卢某与某金属制品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谈话录音中,李某承认卢某未投保,即承认卢某为该公司职工,于是他依法确认卢某为该金属制品公司员工,并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

2014年8月,一名工人卢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在需要确认工伤身份时,青岛一家金属制品公司否认陆某是员工。吕某称,他在一家金属制品公司的硫化车间工作,但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2014年8月,他在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受伤后不在公司工作

为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卢某提交了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谈话录音,为了证明他是该公司的雇员,金属制品公司辩称无法核实卢某提交的录音的真实性和录音时间。录音中,李某并未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向陆某解释了保险问题。李某对公司的用工情况并不了解,无法证明卢某是公司员工。同时,金属制品公司不承认卢某为本单位员工,并向医院提交了工资支付表和考勤表,称公司没有这名员工。陆某也不认可金属制品公司的证据。双方矛盾尖锐

法院经审理认为,在卢某与某金属制品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的谈话录音中,李某承认卢某未投保,即承认卢某为该公司职工,因此,他依法确认吕某为该金属制品公司员工,并与该公司有劳动关系

[法律解释]

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

1。用人单位招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考下列文件:

(1)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员工工资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工作卡,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服务证等文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登记表等招聘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1)中的有关证明,(三)和(四)由用人单位提供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管理下从事劳动,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报酬而形成的关系。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只要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即:,劳动者实际成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为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提供有偿劳动,适用《劳动法》。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的劳动报酬工人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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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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