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物证据和书面证据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3 20:52:41 355 人看过

书面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区别:

1、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非实物的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书面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书面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书面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

2、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物证、书证当然属于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

3、视听资料也属于实物证据。但是,在讯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询问证人、被害人时的录音资料近似于笔录,固定证据的方法,不属于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意义上的视听资料,按其陈述主体不同,仍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

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

3、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实物证据要靠人去收集和提取,它承载的证明信息要靠人去揭示,因而人类的认识能力直接决定实物证据的适用范围和证明的准确程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1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实物证据相关文章
  • 直接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关系
    实物证据不一定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实物证据,两者的分类标准不同。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实物证据一般是指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的证据。主要有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等。指纹是直接证据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指纹不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指纹只能证明案件的某种情况,不能单独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所以不属于直接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
    2023-07-04
    93人看过
  • 原始证据和直接证据有哪些区别
    一、原始证据与直接证据是什么(一)什么是原始证据原始证据和派生证据,是按民事诉讼证据来源加以区分的。原始证据,就是直接来源于案件客观事实的证据,即人们通常所说的第一手材料.如合同的原件。根据司法实践的经验证明,原始证据要比派生证据更可靠些。刑事诉讼法中,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相对。前者指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或转述的证据,是第一手资料。而不直接来源于事实,经过转手复制等,则为传来证据。如犯罪现场的凶器则为原始证据,而现场群众转述的案件事实则为传来证据。(二)什么是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如结婚证、房产证。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
    2023-03-16
    238人看过
  • 辩护证据和控诉证据有什么区别?
    控诉证据就是控方提出的证据,辩护证据就是辩方提出的证据,有罪证据就是证明有罪的证据,无罪证据就是证明无罪的证据。辩护证据是相对于控诉证据而言的,辩护证据和控诉证据是以证据在案件中所起的辩护作用或控诉作用而划分的。《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及第四十五条关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的规定是划分这两类证据的法律依据。对辩护律师来讲,划分辩护证据和控诉证据的意义在于如何收集、运用辩护证据证明自己的辩护观点,提高辩护技巧,增强辩护效果。刑事辩护证据有哪些?以下属于刑事辩护证据:1、物证和书证;2、证人证言,即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通常也称为“口供”;5、鉴定结论,是指受公安司法机关指派或聘请的鉴定人,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
    2023-08-05
    208人看过
  • 什么叫做间接证据,和直接证据的区别
    间接证据即不能直接证明犯罪行为系被告人实施的证据。它与直接证据的区别为: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具有直接联系,能够单独地直接证明待证事实;间接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具有间接联系,不能单独直接证明待证事实。一、监控录像是可以做为证据的吗监控录像是否是直接证据,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监控录像是否是直接证据需要看来证明什么事实,按照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结合在不同案件中的具体情况,也会有不同,即监控录像即可能是直接证据也可能是间接证据。二、死不承认警察有办法吗?没有直接证据死不承认,警察是可以全部采用间接证据定罪的,但必须符合以下规则:1、证据已经查证属实;2、证据之间互相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或无法解释的疑问;3、全案证据已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4、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5、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
    2023-04-03
    65人看过
  • 诉讼证据保全和公证的区别
    诉讼证据保全和保全证据公证的联系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而区别在于: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保全措施不同;保全的对象不同等。诉讼证据保全的法律依据1、《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纪要》第三部分第(一)第(5)规定: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进行诉前财产、诉前证据保全。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6条规定:人民法院执行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措施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同时进行证据保全。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9项规定
    2023-08-04
    462人看过
  • 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是什么
    一、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是什么法定证据种类和证据分类的区别是:1.两者的性质存在着不同。证据种类是诉讼法对证据所作的法定分类,明确限定了诉讼证据的法定表现形式,不具备这些法定形式的不能作为定案根据。证据种类是证据立法的分类,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证据分类属于学理解释,只具有理论指导作用,而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2.划分的依据不同。法定的证据种类由诉讼法明确规定,以证据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为划分依据,而证据的分类可因研究主体,研究目的等划分依据的不同而呈现出不同类型。二、法定证据种类的分类有哪些1.按照证据的不同来源,可以将证据划分为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凡是来直接源于案件事实本身的证据材料为原始证据,凡是经过中间传抄、转述环节获取的证据材料即为传来证据。2.根据诉讼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系,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凡是能够单独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为直接证据;凡是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一个
    2023-12-16
    66人看过
  • 证明食物中毒的证据和依据
    食物中毒起诉所需证据如下:1、食物中毒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2、必须得到食品卫生医师认可;3、发生食物中毒后,应立即向所属区、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以便监管部门能及时对病人和饭店进行调查、采样并采取清洗消毒、封存等必要的控制措施。食物中毒事故的等级划分根据食物中毒的中毒人数、死亡人数、发生场所和危害程度,将食物中毒事件由重到轻划分为重大(级)、较大(级)和一般(级)3个等级。重大(级)食物中毒事件:一次食物中毒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出现10例以上食物中毒死亡病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第五条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和接收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等有
    2023-07-12
    260人看过
  • 实物证据简介
    实物证据
    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译和解读,这同时说明实物证据与案件客观事实的关联性不如言词证据那般明显;而且,由于除视听资料以外,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而不能像言词证据那样能反映案件的全貌。因此,在对实物证据的运用中就要着力揭示实物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对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言词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两高的司法解释已经明文规定。但对于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物证、书证等
    2023-06-11
    59人看过
  • 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
    一、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哪些内容?实物证据通常证明实物资产是否存在。实物证据一般只能反映案件事实的一个片断、一个侧面、一个环节、一个场景等,并注意把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结合起来使用。二、实物证据的主要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实物证
    2023-06-03
    224人看过
  • 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实物证据的特点有哪些
    一、什么是实物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二、实物证据有什么特点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证据本身是客观存在的,且往往伴随着案件的发生而形成,一般难以,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真;而且实物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但是.j由于各种自然因素的影响,份如风吹日。晒、雨漱潮湿、沙埋、水淹等等,有可能使实物证据变形、腐烂或者挥发j丧失,甚至消失得无影无踪。某些实物(例如气味或其他挥发性物质)更是转瞬即逝,时过境迁就可能永远灭失而不能再成为证据,这又是实物证据本身所具有的弱点。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
    2024-01-26
    234人看过
  • 保全证据与公证的区别和联系
    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区别:1、保全的直接目的不同;2、保全措施不同;3、保全的对象不同;4、保全适用的时间不尽相同。四、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联系:1、当事人对人民法院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裁定都不可提起上诉,只能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2、在某些情况下,证据保全和诉讼保全的对象可能是同一的,诉讼指向的财物本身也是一种证据,因此既要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又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民事诉讼法销毁证据证据保全的条件什么是证据保全证据保全,是指法院在起诉前或在对证据进行调查前,依据利害关系人、当事人的请求,或依职权对可能灭失或今后难以取得的证据,予以调查收集和固定保存的行为。人民法院进行证据保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拍照、录音、录像、复制、鉴定、勘验、制作笔录等方法。谁可以提出证据保全一般是法院根据申请人申请采取的。但在法院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由法院依职权主动采取证据保全措施。申请
    2023-07-03
    311人看过
  • 实物证据的证明能力体现在哪些方面?
    一、实物证据能为案件破获提供重要线索和依据而且能使法官对于侦查机关破获案件的过程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和了解。所谓雁过留声,人过留痕。任何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都必然会在现场或者其本人身上以不同形式留下各种痕迹或者物品。这些痕迹、物品是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伴生物,它一定会与犯罪嫌疑人或者案件事实产生某种必然联系。所以,一起刑事案件发生后,侦查机关通过勘验现场,或者对相关人员的人身进行检查,或者对相关场所进行搜查,通常能发现和提取到一些痕迹、物品,并通过对这些痕迹、物品进行分析、鉴别,为案件侦破指明方向;案件侦破被起诉到人民法院后,借助这些取自现场的物品、痕迹,审理法官能够分析判断侦查的过程是否自然合理,案件发生与被告人存在哪些不能否定的联系等等。如,在现场提取的血迹,经DNA鉴定确定为死者之外的人所留,这就极有可能系犯罪嫌疑人所留,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就可以重点围绕该血迹来展开。如果通过进一步鉴
    2023-06-03
    212人看过
  • 实物证据是直接证据吗对吗
    一、实物证据是直接证据吗对吗实物证据不一定是直接证据,而直接证据也不一定是实物证据,两者的分类标准不同。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是依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这里所说的证明关系,是指证据对案件主要事实是以直接证明还是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凡能单独直接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据即为直接证据;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二、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有哪些1.证据有灭失的可能。如证人因衰老、疾病有死亡的可能,将来作为证据的物品容易腐坏、变质等。2.证据将来有难以取得的可能。例如,证人将要出国。虽然难以取得不等于无法取得,但会影响案件的及时处理,甚至影响办案的质量,因此应当及时保全。3.证据的保全应在开庭前进行
    2023-09-15
    258人看过
  • 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和伪造证据罪区别
    一、辩护人伪造证据罪和伪造证据罪区别1.主体不同。伪造证据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而后者为特殊主体,只有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才能构成其罪。2.帮助的对象不同。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中的当事人,既包括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也包括民事、经济、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而后者的当事人,则仅限于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3.毁灭、伪造的证据范围不同。伪造证据罪中,证据既可以是刑事诉讼证据,也可以是民事、经济及行政诉讼证据;而后者则仅限于刑事诉讼包括附带民事诉讼的证据。4.对情节的要求不同。伪造证据罪必须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而后者则无这一要求。5.发生的时间不同。伪造证据罪既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又可以发生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还可以发生在上述诉讼前;而后者则仅只能发生在刑事诉讼中。在刑事诉讼前,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构成犯罪的,仍要以本罪治罪科
    2023-10-22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实物证据的特点: 1、实物证据客观性、稳定性强,不易失真; 2、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更多>

    #实物证据
    相关咨询
    •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区别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
    • 我想了解一下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区别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3
      一、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概念 根据证据的存在及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也有学者把这种证据分类分别称之为人证和物证(广义上的物证),但是我们认为,实物证据的范围显然是要大于证据法定种类中的物证的,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淆,故还是称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更为妥当一些。 凡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即为言词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
    • 言词证据、实物证据及言词证据两者的区别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24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
    • 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2
      一、什么是言词证据根据证据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证据分为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
    • 书面证据与到庭作证有什么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5
      证人书面证据与到庭作证区别是证人到庭作证的效力大于书面证据,如果双方在法庭上证据相当,有证人出庭作证就会采纳证人的证言,而不以书面证据为主。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有下列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1、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2、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4、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