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是什么意他物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1 16:20:48 112 人看过

他物权的范围就更广一些,不但包括以上情形所说抵押物权,常见的还有常见的他物权有:地役权、地上权、典权等等。简单说来,就是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设定或享有的权利。

他项权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其全称是他项权利,是指在土地、房屋、森林(林木)、交通运输工具等不动产和动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外,依照法律、合同或者其他合法行为设定,并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的权利。

目前我国的他项权利登记制度还不完善,人们日常生活中接触最多的是土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

土地他项权利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以外与土地有密切联系的权利。土地他项权利是在他人土地上享有的权利,主要有地役权、地上权、空中权、地下权、土地租赁权、土地借用权、耕作权、土地抵押权等。

目前中国实行土地公有制,土地他项权利的种类不多,但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已逐步派生出各种各样的他项权利。

如中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

一、担保物权竞合规则

1.抵押权与质权竞合时的实现

二者的竞合一般只在标的物是动产时才发生,即动产抵押权与动产质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但是,协议生效的抵押权而当事人又未为抵押权登记的,则质权的效力优先于抵押权。

2.抵押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

二者的竞合仅表现为动产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其实现的一般规则是,留置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3.质权与留置权竞合时的实现

其一般规则是,谁占有标的物,谁优先受偿。应当注意的是,抵押权、质权与留置权可能同时发生竞合。

二、抵押物权属证明是啥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证明就是指该抵押过程中的一种书面协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06: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他物权相关文章
  • 故意伤害他人财物能定什么罪,故意伤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财物造成的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的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具体刑罚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故意伤害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被处以罚金。一、故意伤害他人财物能定什么罪如果所毁损的财产损失达到5000元以上则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他人财物,是否构成犯罪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立案标准为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对于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二、故意伤害他人财物怎么处罚故意损害他人财物如果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如果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2022-05-26
    70人看过
  • 什么是出卖人的取回权
    出卖人取回权是异地买卖中,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买受人发送,买受人在未收到货物,亦未付清全部价款时被宣告破产,出卖人有取回货物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是破产管理人有权要求付清货款,取得货物。普通取回权是在破产人已实际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行使,而出卖人取回权则可在破产人即将占有他人财产的情况下行使,目的在于保障异地买卖的交易安全与公平,维护出卖人的权益。交付提单或载货证券不能视为实际交货,出卖人仍享有取回权。如买受人在破产宣告时派员提前在运输途中受领货物,则视为无效。一、一房多卖后者网签了前者怎么办一房多卖后者网签了前者通过法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的房屋权益,不可以一房多卖,一房多卖主要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
    2023-03-15
    225人看过
  • 私自出卖替他人保管的财物怎么罚
    行为人代为保管他人财物,后将财物私自出卖,可推定其拒不退还,可以侵占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不定诈骗。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但是,行为人出卖财物的行为构成其他犯罪的,应以较重的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应数罪并罚。怎样提起侵占罪诉讼《刑法》第270条第3款规定,对于侵占罪告诉才处理。即国家司法机关对侵占罪采取不告不理的原则,只有被害人告诉的,司法机关才能开始追究侵占罪行为人的刑事诉讼活动。(一)告诉的主体。一般情况下,侵占罪的告诉人应是被害人。但是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二)告诉的对象。被害人应向谁告诉侵占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
    2023-06-13
    340人看过
  •  买卖他人财物罪
    本文介绍了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侵害的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主观方面。侵占罪是指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侵占罪,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私自处理他人的财产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的违法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将构成侵占罪,这是一种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侵害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的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私 自 处 理 他 人 财 产
    2023-09-29
    432人看过
  •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是无权处分吗
    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出卖抵押物不是无权处分。抵押人以其所有的财产为他人设立抵押的,由于并不转移占有,所以仍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权利,其仍享有处分权。一、抵押房产属于债权债务吗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二、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是什么房子给公司做抵押公司做担保风险如下:1、抵押物不足值风险,主要是指超值抵押。2、未依法办理登记手续导致的风险,因为抵押权是不转移抵押物占有的一种物权,为了更好地规范抵押法律关系,法
    2023-03-09
    133人看过
  • 关于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的效力
    从国外立法看,对出卖他人之物行为的效力规定有很大区别,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法国、日本等实行债权意思主义的国家,不承认独立于债权行为外的物权行为概念,规定只要双方当事人的合同成立、生效,则标的物的所有权当然发生转移,出卖他人之物品的行为一律无效;另一种是瑞士、奥地利等实行公示要件主义的国家,立法上不否认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的区别,但又不承认物权行为的无因性,规定无权处分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但如果让与权利的人对财产无处分权,则其实施的动产的交付与不动产的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再一种是德国等实行物权意思主义的国家,认定债权行为与物权行为是两个独立的法律行为,债权行为的效力在于使双方当事人享有债权和负担债务,并不发生物权的变动,要发生物权变动,有赖于独立于债权行为之外的物权行为,无权处分情况下的债权合同有效,但物权行为如不经权利人事后追认或处分人取得处分权,则属无效行
    2023-06-14
    214人看过
  • 动产质权什么是出质人、质权人、质物是什么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5-10
    425人看过
  • 质权人是出卖方的意思吗
    质押权人又叫质权人,是指占有财产,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人。一、质权人有哪些权利(1)占有质物。对质物的占有,既是质权的成立要件,也是质权的存续要件,质权人有权在债权受清偿前占有质物,并以质物的全部行使其权利。质权人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后,即不可以其质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事由而丧失对质物的占有的,质权人可以向不当占有人请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返还质物。(2)收取孳息。质权人有权收取质物的孳息,但质权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质权人收取的孳息应当先冲抵收取孳息的费用,其次用于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的清偿。(3)质权的保全。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质权人可以拍卖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出质人约定的
    2023-02-20
    452人看过
  • 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是什么罪名
    一、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是什么罪名故意造成他人财物损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且会被刑事处罚。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二、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何区别破坏交通工具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有如下区别:1.侵害的客体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交通运输安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犯罪对象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的对象必须是正在使用中的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而故意毁坏财物罪则无此限制。3.主观故意内容不同。破坏交通工具罪必须具有危
    2023-11-09
    97人看过
  • 未经其他共有权人同意擅自出卖房屋是否有效
    无效。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售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按份共有的房屋应当经产权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权人同意才能出售。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但如果第三人是善意、有偿地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的,则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由此给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失的,由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人予以赔偿。《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善意取得】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2023-06-15
    280人看过
  • 什么情形下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律师补充:1、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2、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二条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第六百四十三条出卖人依据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
    2023-05-06
    175人看过
  • 故意拖欠他人购物款不还是什么罪
    一、故意拖欠他人购物款不还是什么罪在商业交往中,因某些客观因素未能及时付清货款而导致债务纠纷较为普遍。但如行为人存在着故意拒绝支付他人货款且有非法占有之意图,就可能构成诈骗罪。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动机是否为非法占有成为区分这两种情况的关键所在。《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本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诈骗行为表现为下列几种形式:(1)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4)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二、顾客拿了东西不还购成什么罪名盗窃罪:盗窃罪的关键要素在于窃,即通过秘密手段窃取他人所占有的财产。若消费者趁
    2024-07-30
    63人看过
  • 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应如何处理
    一、恶意毁坏他人财物犯什么罪恶意毁坏他人财物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构成损毁财物的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二、故意损坏他人财物应如何处理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的处理:不构成犯罪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治安管理
    2023-06-07
    121人看过
  • 什么叫做他物权
    一、什么叫做他物权物权可以分为自物权与他物权。简单的说,自物权就是权利人对于自己所有的物所排他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他物权则是指,权利人对于不属于自己所有的物,而依据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他物权一般不包括处分的权利。因为只有享有所有权的人,才能合法行使处分权。他物权往往不能排他享有。常见的他物权有:地役权、地上权、典权等等,此外,除了这些用益物权以外,所有的担保物权也是他物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二、他物权的特点有哪些1、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之物上设定的物权,这是他物权与自物权的最本质区别。2、他物权是派生于所有权而又与
    2023-04-30
    25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他物权
    词条

    他物权是在他人所有的物上设定或享有的权利。源于罗马法。按罗马法理论,自物权即所有权以外的一切物权均可纳入他物权范畴。 此类权利以他人的所有权为前提而存在,通常仅体现为物权的某项权能或某一部份,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罗马法上的他物权一般包括... 更多>

    #他物权
    相关咨询
    • 如没经他人同意卖出他人保管在本人处的物品怎么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6
      没有经过他人同意卖出他人保管咋你处的物品,如果买受人不知道你无权处分这个物品,那么这个他人只能起诉你要求你赔偿等额价值的财物。如果买受人知道你无权处分这个物品,那么这个他人可以撤销你和这个买受人的买卖合同。
    • 损坏他人财物是什么意思呢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1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故意损坏他人财物700元的情形,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
    • 土地使用权人发生什么意思后可以向所有权人索取他物权中的他物权?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5
      他物权,是指财产非所有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所有人的意思,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支配的物权。土地使用权是一种他物权,是因为土地使用权的价值需设定在国有土地之上,依国家的土地所有权而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权能来自土地所有权的分割。即土地所有权人在不丧失所有权的前提下,将所有权的一部分权能暂时或长久地让渡与土地使用权人。也因此土地使用权人的发生需要所有权人有释出土地使用权的意思,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特定
    • 出卖他人的银行卡是什么罪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17
      买卖银行卡行为过程中可能会伴随着非法持有大量银行卡、买卖居民身份证等违法行为,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买卖居民身份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7条之1规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指由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具有消费支付、信用贷款、转账结算、存取现金等全部功能或者部分功能的电子支付卡),数量较大的;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 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1-10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订立时出卖人无权处分合同标的物的事实本身,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故,出卖他人之物的买卖合同的出卖人既非标的物的所有人,又非标的物的有处分权人,在不存在合同无效的其他事由的前提下,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有效。出卖人不能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或处分权并交付于买受人的,出卖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据此,买受人如果知道出卖人是无权处分的,可以选择两种途径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