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出让概念是怎么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0:01:16 292 人看过

土地使用权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政府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一、征收地,土地出让金是否属于征地拆迁的费用?

土地出让金不属于征地拆迁费,征地拆迁费是对合法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人的经济补偿,而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二、二手房土地出让金条文?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金不是简单的地价。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权的管理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出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3、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1: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多久
    1、什么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2、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按用途确定的: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5、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3、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的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协议、招标、拍卖、挂牌。不同类型用地按规定采取不同方式出让。4、为什么要实施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全面推行和严格执行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有利于显化土地资产价值,为城市建设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有利于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土地市场秩序;有利于遏制土地出让中的暗箱操作,从源头上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5、目前我国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
    2023-05-05
    27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市场法评估的概念是什么?市场法的概念是将待估土地与近期已经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加以比较,从已进行交易的类似土地的价格,修正得出待估土地价格的一种评估方法。市场法应用的步骤与过程是:1、广泛搜集交易资料,确定比较案例。选取的供比较参照的交易案例,与待估土地应具有相关性和替代性,应符合下列要求:(1)与待估土地用途应相同。(2)与待估土地交易类型应相同。(3)交易案理应为正常交易或可修正为正常交易。(4)与待估土地所处地区的区域特性及个别条件要相近。(5)交易时间与待估土地的股价期日应接近或可以进行比较修正。2、进行交易情况的修正。(1)有一定利害关系的主体之间的交易。(2)交易时有特别动机,如急于出售或购买。(3)买方或卖方不了解市场行情。(4)其他特殊交易情形。3、进行交易时间的修正。4、进行区域因素修正。5、进行个别因素修正。6、确定待估土地评估值。可采用算术平均法、加权平均
    2023-06-18
    248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征收和收回的概念是什么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8条规定,在一定的情形下,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五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一)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以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二)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三)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四)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依照前款第(一)项的规定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
    2023-05-05
    438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
    (一)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二)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什么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区别是:房屋所有权是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属于个人产权,没有期限限制;土地使用权是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属于国家或者集体产权,具有期限限制。
    2023-08-18
    115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
    本文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概念和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是指土地使用者(抵押人)以其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作为抵押财产向债权人(抵押权人)履行债务作出的担保行为。抵押权人不对抵押土地使用权直接占有使用,继续由抵押人使用并收益。土地使用权被当做贷款的担保,如果抵押人在借款合同期满后仍不能归还贷款,土地使用权将转归抵押权人所有,或者由抵押权人按法定程序处置。由于土地开发时间长、贷款数量大且风险较大,因而银行往往要求借款人将土地使用权或房地产作抵押,以规避贷款风险。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条件土地使用权抵押除了具有一般财产抵押权的法律特征,如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清偿债务为目的,具有不可分性、附属性以外,还具有其特有的法律特征。(1)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
    2023-04-22
    162人看过
  • 什么是出让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什么特征
    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具体的出让方式就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四种。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内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为表现形式。(2)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3)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是以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分离为
    2023-05-05
    177人看过
  • 土地使用70年权限政策是什么概念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实际上,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2023-02-17
    292人看过
  • 城镇土地使用税概念
    土地使用税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土地出租要交什么税1、营业税5%;2、城市建设税7%(县级为5%);3、国家教育费附加3%;4、地方教育费附加2%;5、出租合同印花税0.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
    2023-03-16
    122人看过
  • 土地出租和转让的基本概念
    土地所有权是属于国家的,土地转让是把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以一定条件和方式转移给他人,并到当地国家土地管理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重新签发土地使用证明,还要一次性付清转让费用。而土地出租是土地使用者将据有的土地使用权,在约定时间内与他人达成协议租赁给承租人。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间内转移,并按期支付租金。土地管理部门是不办理变更手续的,等租赁期限到期,土地使用权依然属于出租者。因此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与转让会丧失土地使用权,而出租不能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只有在租赁期间有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转包和出租的区别是什么(1)对象不同。转让时承包户须有稳定的非农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而转包和出租没有此限制。(2)认定不同。转让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经发包方同意,而转包和出租只须到发包方备案。转包由承包方自主决定,不必经发包方同意;而转让,应当经发包方同意,未经发包方同意,转让无效,但发包方无法定事由不同意或者拖延表
    2023-07-03
    65人看过
  • 全国土地使用日期的概念是什么
    一、全国土地使用日期的概念是什么?全国土地日,是每年6月25日。1986年6月2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颁布我国第一部专门调整土地关系的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纪念这一天,1991年5月24日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决定,从1991年起,把每年的6月25日,即《土地管理法》颁布的日期确定为全国土地日。“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中国是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的国家。二、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2、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3、教、科、文、卫等带有福利性质的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4、商、娱、旅等盈利性项目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5、其他综合类
    2023-04-13
    36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的概念和内容
    1、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2、中国的土地分为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和国家所有土地,所以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3、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
    2023-04-12
    178人看过
  •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概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概念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了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进一步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明晰土地产权关系,盘活和显化土地资产,对改制的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二、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的程序1、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必须依法审批;(1)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的企业,方可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配置土地。(2)改制企业根据批准文件,拟订土地资产处置总体方案,向有批准权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准。(3)经国务院批准改制的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国土资源部审批,其他企业的土地资产处置方案应报土地所在的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
    2023-05-04
    434人看过
  • 研究出让土地使用权和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差异
    1、主体不同:出让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出让是指土地所有权的部分权能(占有、使用、收益)与所有权相分离而作为独立的财产权。转让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作为独立财产权的土地使用权在公民或法人之间的转移。转让有出售、交换、赠与、继承等方式。2、行为性质不同:根据物权理论,出让是他物权设定,转让是他物权转移。3、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出让条件无限制,签订出让合同,缴出让金,即可办证。转让条件有限制,转让须经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缴纳税费,方可登记过户。4、交易市场不同:出让是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即符合法定条件的自由转让。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
    2023-07-06
    266人看过
  • 土地使用者怎么出让土地
    一、土地使用者怎么出让土地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权“买卖”。下文关于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讨论实际上也是关于土地使用权买卖合同的讨论,所以说,“转让”有广、狭两个概念之分,当“转让”是广义概念时,它包括所有的以权利主体变更为目的土地使用权的移转行为;当“转让”是狭义概念时,它与买卖具有同样的涵义。2.抵债。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只不过价金支付的条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权买卖时,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和价金的支付是对等进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权抵债时,价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债视为已付之价金。3.交换。以交换的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价金,而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土地使用人将土地使用权移转给受让人,以此取得受让人提供的其
    2023-06-04
    46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地下土地使用权出让是如何一概念呢?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9
      地下空间一般做停车场或车库的都认定为商业用地,评估时单独测算价格,然后根据不小于正常出让价格的40%收取出让金。这里地下空间使用权面积是按照建筑面积计算的。
    •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是什么,转让土地的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08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定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
    • 土地出让金是怎样个概念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15
      1、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指土地批租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是土地有效年限的使用价格,也称“地价”。 2、它包括土地开发投资费用和使用期内的金额土地使用费,前者包括征地、动迁及为地块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费,是对开发投资的一次性补偿,后者为土地资源使用的费用,即“地租”。
    • 土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是什么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12
      1、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
    •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使用权的概念是什么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0
      1、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2、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