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谁所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09:34:44 330 人看过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特征有: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二)抵押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

(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的种类包括:

1、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2、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作为抵押物而设置的抵押。

3、权利抵押,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各种财产权利作为抵押物客体的抵押,依据现行的中国法律,权利仅可用于质押。

4、财团抵押,又称企业抵押,是指抵押人(企业)以其所有的动产、不动产及权利的集合体作为抵押权客体而进行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5、共同抵押,又称总括抵押,是指为了同一债权的担保,而在数个不同的财产上设定的抵押,此类型实为各种担保类型的集合,并不是法定的抵押方式。

6、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6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同一财产多抵押拍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有什么规则
    案情被告王-鑫(化名)系建筑包工头,2012年7月至9月,于7月5日向原告李-炎(化名)借款8万元人民币,8月20日向张-显(化名)借款11万元人民币,同日又向原告严-洪借款9万元人民币,并以一套价值约为20万元的房屋分别作为三笔债务的抵押,且在借款当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借款时被告与几原告约定的还款期限均为2013年8月,但到还款期限被告由于工程出现事故,无法归还几原告的欠款。三原告遂主张变卖该抵押房屋以清偿债务。后抵押的房屋经过变卖所得价款22万元,但并不足以清产全部债务28万元,三原告就如何分配房屋变卖价款无法达成协议,故三原告于2014年2月5日同时起诉到法院,请求判决被告王-鑫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所得22万元清偿债务。审理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与三原告借款并以房产设立抵押,系双方当事人的自愿行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该抵押合同有效。债务人到期不还欠款,以变卖抵押的房屋所得价款清偿债务不违反
    2023-11-30
    110人看过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8日以法释[2000]44号作出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价值的,超出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
    2022-04-08
    91人看过
  • 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公款,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1996年4月,赵某、袁某等人集资成立冰箱公司,并购买了两辆“依维柯”空调车作为售后服务车。经营期间,由于资金周转不畅,他们向关联单位某百货公司借款40万元,并于1997年5月同意还清。1997年3月,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50台电脑的购销合同,总价50万元。由于当时某电器公司资金不足,双方约定a公司预付15万元,将两辆“依维柯”汽车抵押给B公司,3个月后,a公司还清剩余35万元。逾期不还的,拍卖抵押的两辆车,并以价款偿还。协议签订后,双方到车辆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1997年4月,a公司和一家外企在签订合同时考虑不周,被骗走40台电脑,没钱没货。1997年6月,合同到期,a公司无力还贷,B公司按照协会的规定向法院起诉,申请拍卖a公司抵押的两辆车以偿还贷款。此时,a公司和百货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即将到期。百货公司得知B公司起诉A公司,并已向法院申请以第三人身份参与诉讼,经法院批准。在审理过程中,
    2023-05-08
    100人看过
  • 拍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的财产所有权什么时候转移
    1、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程序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一、法院拍卖房子是该怎样流程(一)拍卖前,查封房屋(二)拍卖前,评估房屋(三)第一次拍卖(拍卖不动产,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1、竞买人应当于拍卖前向人民法院预交保证金。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预交保证金。保证金的数额由人民法院确定,但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五。2、人民法院应当在拍卖五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3、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到场的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或者同意以该次拍卖所定的保留价接受拍卖财产的,应当将该财产交其抵债。(四)第二次拍卖拍卖时无人竞买或者竞买人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应当在六十日内再行拍卖。(五)第三次拍卖对于第
    2023-03-17
    221人看过
  •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归谁所有
    一、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归谁所有在抵押期间,抵押物依然属于抵押人所有,抵押权人对抵押物不可能享有所有权。抵押期届满,将抵押物进行拍卖时,若抵押权人拍得抵押物,那他则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一般来说,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是没有直接的处分权。只有当抵押期间届满,其无法实现其债权,才能通过某些途径处分抵押物。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二、抵押权设立过程应注意什么(一)房地产抵押时,分别到房屋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房地产
    2023-05-06
    357人看过
  • 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谁来承担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拍卖成效后买受人未支付价款,造成标的物重新拍卖的,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扣除后保证金有剩余的,应当退还原买受人;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网络司法拍卖的竞价规定竞买人参与拍卖,需注册平台账号、完成实名认证、勾选同意竞买规则,并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人民法院或者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平台,否则其委托关系将不被认可。拍卖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通过在线出价的方式参与竞买,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增价幅度由人民法
    2023-02-18
    126人看过
  • 抵押物拍卖款超过抵押最高额的能受偿吗
    一、抵押物拍卖款超过抵押最高额的能受偿吗抵押物如若在拍卖中获得的收益超过了所规定的债务本息,则超越部分将毫无疑问地属于抵押人所拥有。抵押物的设定旨在通过其本身固有的价值来保障债款的按期足额支付,除非当事人之间另行约定,否则,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应当覆盖所有主债权及其按比例计算的利息、违约金、因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以及对担保财产进行妥善保管及实现担保物权所需付出的相关费用等方面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即便担保物在拍卖后的总收益远超过原本的担保范围,这笔额外的款项仍然应视作担保人依法享有的财产,且悉数予以偿还。《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二、抵押物拍卖后不足部分还需要还吗抵押物拍卖后不足部分还需要还。因为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4-04-01
    151人看过
  •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该按照什么顺序进行清偿?
    当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时,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的清偿顺序问题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抵押合同是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则各债权人按照各自债权比例分配抵押物价值。(2)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又可以分为三种情况处理:第一,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抵押合同均没有办理登记的,则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之价款按债权比例清偿;第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均已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这时如果抵押物的登记时间相同,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第三,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且只有一部分抵押办理了抵押物登记的,在这种情况下并存的抵押权中,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2023-06-08
    368人看过
  • 质押财产变价后不足的部分由谁清偿
    一、质押财产变价后不足的部分由谁清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规定,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四百三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如何行使质押权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权利证书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利
    2023-05-06
    139人看过
  • 拍卖“天价”背后:透过“天价”看土地拍卖
    位于东盟商务区的两宗土地,拍卖价3.5亿元;位于柳沙半岛的一块地,拍出4.2亿元;位于白沙大道的5宗土地,拍卖价5.1亿元。今年以来,在南宁市举办的2006年前三期土地拍卖会中,土地拍卖频出“天价”。“天价”频出,对楼市意味着什么?今后,还会不会有新的“天价”出现?土地不断拍出“天价”“159万第三次,成交!”5月18日,随着拍卖师一槌定音,在南宁2006年第三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传出土地拍卖“天价”:柳沙半岛的264亩地块,起拍价145万元/亩,被一家企业以4.2亿元收入囊中。其实,这只是今年南宁拍卖土地中的“天价”之一。1月6日,东盟商务区一块100多亩的土地,被一家企业以182万元/亩拍走。当日上午,拍卖东盟商务区的两宗土地,成交额达3.5亿元;4月10日,在南宁市2006年第二期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会上,拍卖白沙大道南侧一地块。地块由5宗独立宗地组成,项目总用地面积585亩,起
    2023-06-08
    416人看过
  •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可以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吗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2、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时可以增设担保人,同一债权可以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民法典》第392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3、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时,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
    2023-08-17
    242人看过
  • 什么叫法院变卖不掉房产折价抵债
    变卖不掉房产法院进行折价抵债的方式是:可以将所拍卖的房屋按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以物折价抵债,抵偿给债权人;再行变卖时可以酌情降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一、民法典质权人的债权如何清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八条:质
    2023-03-12
    460人看过
  • 拍品变卖所得价款的清偿问题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是哪些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部分;6,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承兑人已付款或承兑的;7,,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前,保证人代替被保证人清偿债务的部分都列作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
    2023-07-14
    428人看过
  • 债权人(抵押权人)如何变卖或者取得抵押的房屋
    当前,实现房地产抵押权的方法主要有两种:(1)拍卖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如不履行债务,抵押权人可以申请有关机关拍卖抵押的房地产。广州市规定:抵押人可以向广州市房管局申请处分抵押的房地产,再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所查核评估抵押物,确定拍卖事宜,在一定的公告期,如对被处分的房地产产权或对处分有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否则,交易所可以让抵押房拍卖或准予抵押权人按价抵偿。深圳市规定:“抵押人不依照房产抵押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承押人有权拍卖抵押的房产。”“抵押房产的拍卖,应委托深圳市管理公司代理。”由此可见,抵押权人拍卖抵押房子应申请有关机关或法院交指定的拍卖机构拍卖,抵押权人不应自行变卖抵押房地产,拍卖之后应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拍卖所得款项,抵押权人可以优先受偿。(2)订立合同取得抵押房地产,房地产抵押权人在债权清偿期届满后,如未清偿,可与抵押人订立合同取得抵押房地产,但这一协议不得损害其他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2023-04-21
    3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抵押物拍卖或者变卖所得价款如何分配?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抵押财产变现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或者不足清偿债权时应怎么处理?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0-15
      在实践中,抵押物的价值往往不等于担保的债权金额,有的超过债权金额,有的不足以偿还债权金额。超过债权金额的部分应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应由债务人负责偿还。这是因为作为抵押担保,抵押人既可以是债务人本人也可以是第三者,如果债务人本人作为抵押人,债务人也可以是抵押人,如果抵押物的价值不足以偿还债务,债务人将继续按照一般债务偿还,超过的部分仍然是债务人所有的第三者作为抵押人,债务人和抵押人是两人,抵押人只
    • 抵押拍卖款超出债务的部分归谁?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2
      抵押拍卖所得款超出应偿还的债务的,超出债务部分归债务人所有。 根据法律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
    • 抵押财产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怎么办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4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超过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价款不足的,由债务人清偿。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规定: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协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