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写着这幢28层的大楼,但交付时却突然“长”到了5层。买方能要求赔偿吗?如果逾期不签订合同,如何处理定金昨天,市第五人民法院公布了“2009年房地产领域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该楼房共5层,购房人已获补偿[案件基本事实]2008年3月,陈琦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买一套预售商品房,合同载明该商品房共28层。陈琦去年接手该房屋时,发现该商品房突然长到33层,于是向法院提出索赔。[判决书]开发商违反合同,擅自提高容积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陈琦4500元。去年4月,陈*Ni与一家开发商签订了房地产购买协议,并支付了1万元定金。在协议中,陈某在当月27日前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定金不予退还。事后,陈某以《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不公为由,未在约定期限内签订合同,起诉开发商要求退还定金1万元。[判决书]买受人单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被驳回,导致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有权按约定拒绝退还定金,因此1万定金不予退还。案例三:房地产认购书原件丢失,开发商退还定金[基本案例]王×余与开发商签订房地产认购书,购买别墅并支付定金10万元。事后,王某宇未按约定日期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此开发商拒绝退还定金10万元。王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判决书】原告、被告虽然都承认自己签署了《房地产认购书》及定金10万元的事实,但双方均未提供已签署的《房地产认购书》原件,因此无法确定违约责任,于是,开发商被责令退还定金10万元。案例四:天然气管道发生变化,消费者无法退房(基本情况)去年3月,李飞去拿房子时,发现开发商擅自改变了天然气管道的位置,于是将开发商起诉到法院,要求退房。【判决】天然气管道的变更不构成合同终止的条件,买受人不能据此终止合同,故驳回李飞的诉讼请求。案例五:买受人以房屋维修为由拒绝接管房屋,开发商未支付违约金[基本情况]买受人林×易接管房屋时,他未以房屋维修为由接管房屋。半年后,开发商将修缮房屋交付使用。因此,林×益起诉法院,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半年交付的违约金。【判决书】原告、被告在购房合同中明确约定,房屋维修不能作为拒绝收房的理由,要求开发商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应承担因房屋维修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案例六: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买受人可以拒绝收房【基本案例】收房时,买受人李×九发现房屋生活阳台的铁栏杆与公共露台的铁栏杆相连,而且公共露台的铁栏杆拐角处有室外电线,所以他以房子需要整改为由拒绝接管。开发商置之不理,李九起诉法院。【法官点评】本案争议房屋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买方有权拒绝接受该房屋。如果开发商违反合同,应向李×九支付相应的逾期交付违约金。案例七: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由开发商负责交付。事后,双方因逾期交货违约金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判决】开发商将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逾期交付违约责任。因此,判定开发商每天按已付房价的0.05%承担相应的逾期交房违约金。根据案例8中的广告承诺,开发商应履行[案件基本事实]开发商在我市报纸上刊登的房屋广告,并承诺“8月1日至31日,云雾阁B区的业主将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待遇”。广告发布两三个月后,买家张楠才知道广告的内容。因为认为自己是8月份的新买家,张×楠拒绝享受开发商的契税免征额,于是起诉法院。【判决】开发商的广告是对公众的承诺。开发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承诺,向张楠退还购房契税。案例九:房屋因质量问题需要维修,买受人可向开发商索赔[基本情况]买受人秦元居住在商品房内,发现房屋墙体有纵向和斜向裂缝,遂要求开发商整改修复。开发商置之不理,将秦元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房屋维修费。[判决]房屋因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买受人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维修期间的房屋维修费和搬家费。案例十:擅自变更公房承租人,法院确认该行为无效[基本案情]王海和王波是兄弟。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两兄弟的生母项兰拥有的一套产权房被拆迁,拆迁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将项兰的两套公房重新安置出租,并登记在项兰名下。后来,两套公房中的一套被项兰和王海占用,另一套被王波夫妇占用。项兰去世后,经王波申请,拆迁单位将上述两套房屋的承租人全部变更为王波。王海不服,向法院起诉,确认自己是其中一套房屋的合法承租人。[判决]根据《重庆市公共住房租赁管理暂行办法》,承租人死亡或者迁出区(县)的,除另有规定外,与其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可以优先承租该房屋。因此,王波擅自变更房屋承租人的行为是无效的,王海享有出租其中一套房屋的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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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全部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保持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作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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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诈骗案的案件都有哪些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9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这里所说的“空头支票”是指: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的支票。“签发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是指票据签发人在其签发的支票上加盖的与其预留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处的印鉴不一致的财务公章或者支票签发人的名章。“与其预留印鉴不符”,可以是与其预留的某一个印鉴不符,也可以是与所有预留印鉴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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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法院房地产案件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9一、哪些房地产案件法院不受理房地产案件属于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有关不动产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在不动产的诉讼中,不能约定管辖,也不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目前,有三种案件不受理: (1)历史遗留的落实房产政策问题; (2)通过行政划拨调整来的房产; (3)单位与职工的分房、腾房、占房的纠纷。二、法院怎样处理房地产案件人民法院在处理房地产纠纷时一般会遵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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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去哪个法院起诉?不动产纠纷案件如何确定案件的管辖???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2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规定,房地产诉讼,在民事诉讼的案件管辖中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是一种特殊的地域管辖。其特殊性表现为凡属专属管辖的案件,不允许其他同级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又规定,不动产纠纷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使用价值受到影响的财产,例如土地、房屋、水利设施、桥梁等等。当事人因房地产纠纷,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应当向该房地产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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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产权年限纠纷案件是否能够起诉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1能够,只需合乎提起诉讼标准。 提起诉讼务必合乎下列标准: (一)上诉人是与此案有立即利益关系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实际的诉请和客观事实、原因; (四)归属于人民检察院审理是民事诉讼的范畴和受诉人民检察院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