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是否可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1 19:34:34 53 人看过

1、由于抵押权不具有独立存在的特性,因此本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根据这一规定,抵押权的转让或者以抵押权为其他债权设定担保,应当与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进行。抵押权人转让抵押权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转让;抵押权人以抵押权向他人提供担保的,抵押权应当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向他人提供担保。单独转让抵押权或者单独以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担保的行为无效。

2、这里所讲的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是指抵押权人不得将抵押权单独让与他人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人也不得单独将抵押权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而自己保留债权,抵押权只有在与其所担保的债权一同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时才有意义。

3、由于抵押权具有附随性,被担保的债权转让的,抵押权应当随被担保债权的转让而移转于受让人,因此本条规定:“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关于这一规定,本条还有一项但书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另有规定”,例如本法第204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确定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当事人另有约定”,既可以是抵押权人在转让债权时,与受让人约定,只转让债权而不转让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这种情形大多发生在债权的部分转让时;也可以是第三人专为特定的债权人设定抵押的,该第三人与债权人约定,被担保债权的转让未经其同意的,抵押权因债权的转让而消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0: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抵押相关文章
  • 他项抵押权优先于其他债权吗
    相较于债权,在众多法律权利中,抵押权具有不可替代的优越地位。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始终排在债权之前。当债务人未能按约定期限偿还其所欠债务或如果双方已达成某些特别约定情况下,抵押权持有者有权对抵押物品采取折现措施,随后,能够首先从扣除折旧费用并获得的剩余资金中获取与主债权人同等的清偿收益。《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2024-04-27
    109人看过
  • 提供抵押担保的债务人可否起诉其他债务人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担保人需要起诉借款人的,应该向借款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起诉时,担保人应该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担保人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担保人起诉借款人的,属于行使追偿权,应该在担保人已经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即代为向债权人偿还了借款人的借款),才可以向借款人进行追偿。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
    2023-03-29
    217人看过
  • 混合担保中债权人放弃抵押对其他担保人的影响
    又称抵押权的顺序、次序或者位序。指就同一个抵押物设定数个抵押权时,各个抵押权人优先受偿的先后顺序,即同一抵押物上数个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抵押权的顺序为抵押人相互之间的关系,为抵押权在实现上的排他效力的重要表现,也是抵押权制度中的重要问题之一。抵押权人可以放弃抵押权或者抵押权的顺位。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可以协议变更抵押权顺位以及被担保的债权数额等内容,但抵押权的变更,未经其他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不得对其他抵押权人产生不利影响。一、抵押权的实现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
    2023-03-24
    159人看过
  • 抵押权是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的一种权利吗
    抵押权不能独立于其担保的债权,抵押权对主债权具有从属性。1、效力上的从属性。主债权的成立和生效是抵押权成立和生效的前提,主债权消灭抵押权亦随之消灭。由于抵押权所担保的实际上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请求权,因此抵押权实际上是依附于债权请求权能之上的权利。但如果诉讼时效经过后,主债权中的请求权能即已经消灭,抵押权无所依附。因此,主债权诉讼时效经过后,具有从属性质的抵押权同时取得抗辩权。2、移转上的从属性。债权转让时,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债权人与物保人另有约定,抵押权随同债权转让。须注意:此时,不动产抵押权随债权转让,不以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为要件;动产质权随债权转让,不以交付质物为要件。3、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权全部消灭的抵押权消灭。若主债权部分消灭的,抵押权并不消灭,仅内容和范围相应缩减。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
    2023-06-15
    162人看过
  • 房屋产权是否可以担保抵押
    一、房屋产权是否可以担保抵押房屋所有人可以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房屋产权和使用权没有争议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
    2023-04-30
    422人看过
  • 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
    一、可否约定抵押担保期限不能约定抵押担保期限。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因此抵押权的行权期限是法定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内,抵押担保不可以约定抵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抵押担保债权有哪些1、主债权。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2、利息。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法定利息是指双方没有先对利息进行约定,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基本利息来计算。3、延迟利息。延迟利息指由于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保范围。4、违约金。违约金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为违约行为支付的带有惩罚性或者补偿性的金钱。5、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债务人因不履行债务或
    2023-04-18
    398人看过
  • 抵押财产给一人其他债权人可否撤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有多个普通债权人的,在清偿债务时,债务人与其中一个债权人恶意串通,将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抵押给该债权人,因此丧失了履行其他债务的能力,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比如,B、C两家公司同为A公司的普通债权人。A公司和C公司恶意串通,将其财产抵押给C公司,导致A公司无力偿还B公司的债务,损害B公司的合法权益。那么B公司可请求法院撤销该抵押行为。
    2023-05-01
    394人看过
  • 股权质押可以为他人做担保
    股权质押能否为他人提供担保?股权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债权担保的协议。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处分担保权益,以保证债权的实现。但质权人不得再将股权质押给他人。股权质押合同到期后,股权出质人未向质权人支付相关费用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股权转让,但股权转让涉及股东优先权问题。其他股东同意或者不同意,但不支付收购价款的,股权才能转让。双方协商不成,或者股权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质权人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2023-05-08
    55人看过
  • 股权质押是否承担其他债务,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股权质押是否承担其他债务股权质押只对质押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责任,对质押范围外的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另有约定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
    2024-01-19
    498人看过
  •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
    一、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是什么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一般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合同,如借款合同等,主债权债务合同的,抵押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二、抵押权可随债权转让吗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根据抵押人身份不同,仍可能存在另外一种情况即在本案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外,由第三人将特定的财产向债权人设定抵押作为履行合同或者债务的担保。那么这个为债务人的债务以自
    2023-06-17
    177人看过
  • 可否为侵权行为债权设定抵押
    一、可否为侵权行为债权设定抵押1、侵权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受害人和侵权人主张赔偿时,侵权人无钱赔偿,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提供抵押担保。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担保物权的适用范围和反担保】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二、侵权损害赔偿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
    2023-06-17
    159人看过
  •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务同时存在
    1、抵押权:就是债权人对第三人或者是债务人其不动产或者是动产,在债务前满之后,如果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应当承担的义务,则债权人有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或者变价拍卖的权利。其实抵押物实质是保证债券的担保物。比如说小张在银行进行借款100万元,一般现在银行都没有了如此高额的信用担保,需要小张提供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所以小张用房产作为抵押,其银行因为与小张的债权债务关系,导致其享有了对小张房屋的抵押权。也就是说借贷关系其实是主权利,而抵押权是附属的权利,它不是独立存在的,是因为债务的存在而滋生出来的。同时银行享有了抵押权,但是并没有享有房屋的所有权,也就是表示抵押权是不转移占有的,原来的权利人仍占有抵押物。同时针对抵押物其效力,一般以公示公信更具有法律的保护力,即如果银行没有在小张的房本上进行抵押登记,那么如果小张将房屋进行了售卖,那么其他买受人,根据房本的权利外观,和房产的登记中心没有发现房屋存在
    2023-04-16
    307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
    一、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是否可以将担保债权转为破产债权没有规定,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担保债权属于破产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哪些条件才能申请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能申请的条件如下:1.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
    2023-06-13
    180人看过
  • 债权人的抵押权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吗
    一、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吗债权人享有抵押权,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抵押权。反担保人作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一方,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以保障自己的权利。在履行了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也就变相成为债权人了,所以反担保人可以获得债权人的抵押权。二、反担保成立的条件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三、反担保与本担保的区别反担保中的债权人为原本担保人;反担保是以原担保有效存在为前提的;反担保仅限于约定担保;反担保所担保的实际是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由于原本担保人的追偿权是在一定条件下才出现的,因此反担保所担保的属于未来的债权,这
    2023-06-1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抵押
    词条

    抵押,主要指的是抵押人和债权人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有关的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的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拒绝履行或者没有能力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将抵押的财产进行折价变卖、或者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进行受偿。... 更多>

    #抵押
    相关咨询
    • 抵押权是否可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4
      抵押权不可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多个抵押物能够互相为其他债权担保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7-26
      多个抵押物可以为一个债权担保。这叫做共同抵押,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因任何一个抵押权受到清偿时,其他抵押权即因目的达到而消灭。
    • 抵押权人能否追偿其他担保人
      甘肃在线咨询 2021-12-28
      抵押权人不能追偿其他担保人,如果是多个保证人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保证人追偿,为债务人抵押担保的第三人,在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 是否可以可以授权他人为抵押权人?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
      物权法》第193条规定: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抵押权作为担保物权是债权的从权利,所以不可以单独转移。债权人不能授权他人成为抵押权人
    • 抵押债务人不同意,其他人可否可以移转抵押权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10
      债务转让是债权债务转让的一种方式,主要由债务人将其债务转让给第三方。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债务人转让债务的,除债权人同意外,还需要抵押人的书面同意。未经其同意转让债务的,抵押人不再对转让部分承担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