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14:50:46 300 人看过

行使合同撤销权合同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可以不行使。

一、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呢

1、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一年期限,属于撤销权消灭的除斥期间。

除斥期间就是权利存续的期间,即在此期间内权利存在,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从超过此期间权利消灭的角度来说,除斥期间也是权利消灭的期间。

二、什么指撤销权

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免费或者明显低价处分其财产而对债权人有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的权利。撤销权和代位权是债务的保全措施,具有以下特点:

1、撤销权是实体法上的权利,但撤销权不同于一般实体法上的权利,不能直接行使给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行使;

2、撤销权是形成权,其行使的目的是撤销债务人对债权人的不利行为,以恢复债务人的财产状况;

3、撤销权是附属于债权的权利,不得与债权分离。债权转让及时,撤销权与债权一起转让。撤销权的行使应当具备主客观条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6: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撤销权相关文章
  • 民法典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
    一、民法典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民法典规定,撤销权可以自行行使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时,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第一百九十九条【除斥期间】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
    2023-06-19
    64人看过
  • 遗嘱执行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一、遗嘱执行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吗?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又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没有资格作遗嘱执行人,则应由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可以撤销自己所立的遗嘱,但是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此种撤销权的行使私下进行即可,无需通过法院诉讼。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人未指定遗嘱执行人,也没有法定继承人,或者虽
    2023-04-29
    454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以及撤销权怎么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的范围有哪些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如下:1.重大误解即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2.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明显对自己有重大不利的合同。它对利益受损方而言,并非自愿接受。其主要特征在于一方利用对方缺乏经验和紧迫而乘人之危。合同的公平与否,还应当以当事人之间的物质利益是否均衡加以判定,只有将主客观要件结合起来,才能正确认定显失公平问题。3.乘人之危是指当事人一方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做出违背其真意的意思表示。4.欺诈、胁迫即一方当事人采用欺骗或实施不法行为给对方造成危难等手段,使对方做出违背真意的意思表示。二、可撤销合同撤销权怎么行使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在一般情况下,由撤销权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
    2023-05-06
    425人看过
  •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
    一、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以下两个方面:1.客观要件(1)须有债务人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以财产的标的。(3)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债务人减少清偿资历包括两种情况:一为减少积极财产;二为增加消极财产。2.主观要件(1)债务人的恶意。恶意有意思主义与观念主义的界定分歧。(2)受益人的恶意。二、合同撤销权如何行使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需要合同在订立或履行期间出现了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时,享有合同撤销权的一方便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3.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可以行使撤销权。4
    2023-05-06
    495人看过
  •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对于撤销权如何行使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一、合同欺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一)借款人提供虚假信息骗取银行贷款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依照《民法典》第144条、第146条、第153条以及第154条的规定,以下情形应认定合同无效:1.无民事行
    2023-03-11
    335人看过
  • 合同中是否可以约定撤销权可以由谁行使
    撤销权行使主体:1.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双方当事人: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2.因下列原因而导致合同可撤销的,其撤销权的主体为受损害方: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合同的。撤销权行使方式: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一、承诺撤回与撤销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的以外,为新要约。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情形1、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以下情形,当事
    2023-04-11
    150人看过
  • 撤销权必须可以答辩行使吗
    一、撤销权必须可以答辩行使吗对于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如下三种:(一)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二)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三)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二、什么是撤销权撤销权为实体法上的权利;撤销权为附属于债权的权利;撤销权是一种综合性权利,具有形成权和请求权的性质。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并无直接支配的权利,只能对债务人请求给付,债务人得自由支配其财产。但当债务人与他人实施某种行为,使其作为债权担保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因而害及债权人的利益,致使债权有不能实现的危险情形时,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与他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使债权得到确保。三、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客观要件:(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撤销的债务人的行为,一是放弃到期债权的
    2023-05-03
    161人看过
  • 什么情形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法益?
    一、合同撤销权的概念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相对于绝对无效合同而言,可撤销合同属相对无效合同,其在有撤销权的一方行使撤销权之前,合同对当事人仍有效力,故其相对无效。在行使撤销权后,合同无效溯及合同成立之时,自始不发生效力。合同撤销权是不同于债权人的撤销权,合同解除权的民事制度。法益则是刑法学上的用词,指的是法律所保护的利益。二、合同撤销权行使情形中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相对而言,两大法系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体系完整,内容详尽。纵观民法典对撤销权行使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2.无权
    2023-06-21
    116人看过
  • 法院可以申请行使撤销权
    一、法院可以申请行使撤销权中国(适格主体只有股东,且未对行使撤销权的股东资格做任何限制)旧《公司法》第111条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公司法》第22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公司决议无效确认之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决议可撤销及除斥期间。提起公司撤销之诉的主体必须是股东。原告是股东,那么被告是谁呢?)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防止股东滥用该权利,延误公司经营决策执行,提供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
    2023-04-29
    278人看过
  • 什么是撤销权持有人,何时可以行使撤销权
    1、什么是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减少其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的实现时,债权人请求法院撤销该行为以保全债权的权利债权人撤销权也是债权保全的一种方式,防止因债务人责任财产减少导致债权无法实现的现象因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行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已建立的法律关系受到损害,当然涉及第三人因此,债权人的撤销权也是对第三人债务关系效力的表现之一。债权人的撤销权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转让财产的行为被放弃的债权和转让的财产为撤销权的标的。无论债务人放弃的是合同债权还是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的还款请求权、赔偿请求权还是物权,只要债务人放弃了有支付内容的债权,转让了有价财产,债务人的放弃、自由转让和低价转让是撤销权产生的积极条件,即债务人积极实施上述行为是行使撤销权的必要条件。当债务人以明显较低的价格转让财产时,受让人
    2023-05-07
    250人看过
  • 能否行使合同中的“不可撤销”权利?
    合同不可撤销可以解除,解除合同应当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但法定解除除外。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可撤销的反担保函是如何的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或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中国进出口银行:根据公司(担保申请人名称)于年月日提出的开立保函的申请,贵行同意为担保申请人就项目(合同号:)开立以
    2023-07-16
    255人看过
  • 船舶抵押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如果一船舶上存在着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抵押权,船舶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约定实现抵押权可能会损害优先顺位抵押权人的利益。因此受损害的船舶抵押权人就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抵押权行使从什么时间开始抵押权行使时间开始的一般是从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债务的,或者当发生抵押合同约定的可以行使抵押权的情形时开始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
    2023-03-07
    158人看过
  • 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很多人因为这一条误以为公证过的赠与合同就绝对不能撤销了,但是,法律考虑的还是蛮周全的,凡事都可能有例外哦,请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如果受赠人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时,则不满足上述法条(二)款的规定,赠与人有权行使撤销权,撤销赠与合同。并且受赠人在撤销权行使时,要返还财物给赠与人。一、已经交付的赠与合同能撤销吗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赠与合同的撤销,则是指赠与人在赠与合同生效
    2023-02-28
    294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
    一、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赠与合同的撤销权行使的法律后果是:撤销权一经行使即发生效力。因撤销权为形成权,其行使的效果是使赠与合同关系归于消灭。所以,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大家,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只能由赠与人本人或者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行使。赠与人当然享有独立的撤销权,而赠与人的继承人或监护人只有在赠与人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而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可以行使撤销权。二、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赠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不过具体还是要看情况而定,因为行使撤销权的主体不同,撤销权的期限也会有所不同。如果赠与人自己行使撤销权,期限是1年;如果是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行使撤销权,期限是6个月。赠与合
    2023-06-25
    31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撤销权
    词条

    撤销权是撤销权人依其单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力溯及既往的消灭的权利。因撤销原因不同,撤销权人也不同。 在重大误解中,误解人是撤销权人;显失公平中,遭受明显不公的人是撤销权人;欺诈、胁迫中,受欺诈、受胁迫的人是撤销权人。撤销权是诉权,只能通过法... 更多>

    #撤销权
    相关咨询
    • 2022年可撤销合同中谁可以行使撤销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2-08
      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有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 如果合同书没有解除可以行使撤销权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31
      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应当消灭,合同应当保持原效力。
    • 谁能够行使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29
      可撤销合同双方不一定都有撤销权,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享有撤销权,而欺诈方,胁迫方或者乘人之危者无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 撤销权与代位权可以同时行使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因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或者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而受让人知道该情形,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税务机关可以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 税务机关依照前款规定行使代位权、撤销权的,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 没有撤销权就可以不执行合同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10
      1、当事人可以不行使合同撤销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可以向法院起诉,行使撤销权,未行使的,撤销权消灭,合同保持其原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