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许可依据及条件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九条:
建设项目绿化用地所占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在建筑密度一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25%,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0.5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二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30%,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0.8平方米;在建筑密度三区内的居住区不低于35%,其中公共绿地按居住人口规模人均不少于1平方米;
(二)商业中心、仓储不低于20%;
(三)交通枢纽、工业企业不低于25%,其中产生有害气体及其他污染的工厂不低于30%,并设立宽度50米以上的防护林带;
(四)学校、医院、科研机构、休疗养院所、机关团体、公共文化机构、部队等单位不低于35%;
(五)园林景观道路不低于40%;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不低于30%,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不低于25%,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不低于20%。
因特殊情况,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面积达不到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标准的,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不低于规定标准的70%,并按所缺的绿化用地面积缴纳绿化补偿费。
二、实施机关
市园林局
三、申请材料
(一)申请表1份---原件;
(二)该建设项目法定代表人和经办人的个人、授权委托书各1份---原件(扫描件);
(三)该建设项目经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份---原件(扫描件);
(四)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方案设计图(绿化用地区域为用点表示的闭合线,绿地面积要有分区计算数据,有地下室的应标明范围和覆土厚度。属住宅项目其图中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说明内应含住户数)3份---原件(电子稿);
(五)建筑核位红线图、建筑红线定位册1份---原件(扫描件);
(六)工业项目需提交环保评估书1份---原件(扫描件)。
注:园林工作窗口受理时,上述第2至6项看原件,收复印件和电子稿。
城市建设项目配套绿化用地面积审批(方案审核)申请材料
1、申请表1份---原件;
2、规划部门建设项目方案意见批准书或相关工作联系函1份---原件(复印件);
3、该建设项目经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土地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各1份---原件(复印件);
4、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面方案设计图(绿化用地区域为用点表示的闭合线,绿地面积要有分区计算数据,有地下室的应标明范围、相对高程和覆土厚度,属住宅项目其图中技术经济指标或设计说明内应含住户数)3份---原件(复印件和CAD软件dwg格式电子稿);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建筑物一般是指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构筑物一般是指人们不直接在其内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建筑,如水塔、烟囱、栈桥、堤坝、挡土墙、蓄水池和囤仓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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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指标为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绿化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指标为:(一)新开发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城改造居住区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二)学校、医院、机关团体、体育场馆、公共文化设施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三)交通枢纽、商业中心不低于百分之二十;(四)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的单位不低于百分之三十,并根据国家规定设立不低于五十米宽的防护林带;(五)道路红线宽度大于五十米的,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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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比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1-20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绿化用地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比例和标准安排城市绿化用地。(一)新建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30%,旧城改造居住区绿地不得低于总用地比例的20%,其中住宅小区人均公共绿地不低于1平方米;(二)新建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主干道路用地比例的20%,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道路用地比例的15%;旧城改造区扩建的主干道不低于15%,次干道不低于10%;(三)新建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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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立项审批流程陕西在线咨询 2022-01-22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项目地形图(一份) 8、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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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项目改(扩)建政府审批手续及流程。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化工项目政府审批手续及办理流程: 1、经贸委立项:可行性报告-申报立项-节能评审-审批; 2、环评批准:立项批文-环评申请表-审批-编制环评-专家评审-审批-三同时建设-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检测-竣工验收; 3、安全批准:立项批文-安全预评价-专家评审-审批-扩初设计(专篇)-专家审查-组织施工安装-申请试生产-审查-组织试生产-组织申报验收-竣工验收; 4、建筑施工: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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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绿化规划建设绿化用地标准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23城市新建工程必须按城市绿化规划安排绿化用地,绿化用地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一)居住区绿地占居住区总用地面积比率不低于35;(二)城市道路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比率不低于25,次干道绿带面积不低于20,景观路不低于40。(三)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绿地不低于总占地面积的25;(四)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及污染物的单位绿地不低于其总占地面积的40,并设置宽度不少于50米的防护林带;(五)学校、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