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办是否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7 13:54:24 425 人看过

一、拆迁办是否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拆迁办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被告。具体来说,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作出拆迁许可、拆迁决定、拆迁补偿裁决等行政行为的,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拆迁行政管理部门为被告。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二、行政诉讼有规定的提起期限吗

提起行政诉讼是有期限的。根据《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除不动产相关案件外,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行政诉讼的独特原则有哪些

1.选择复议原则;

2.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3.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诉讼而停止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

6.司法变更权有限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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