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情形不予批准逮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08:11:24 118 人看过

一、有哪些情形不予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系自愿、合法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

(五)犯罪嫌疑人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本人有悔罪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具备监护、帮教条件的;

(六)年满七十五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不予逮捕的条件有哪些

不予批准逮捕的三个条件是:

第一,涉案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1)有证据证明未发生犯罪事实;

(2)涉案行为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主观上不具有犯罪故意;

(3)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达到逮捕的证据条件。

第二,根据已有证据证明的案件事实,比照刑法的相关规定,衡量涉案行为人所犯罪行,只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不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的,就不能采用逮捕。

司法实践中,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般也不采用逮捕。

第三,涉案行为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没有逮捕必要。

上述三个条件,只要符合其中一条,办案机关就可以不予批准逮捕。

对于上述第一和第二个条件,有相对比较客观的标准,但是对于第三个标准,对于涉案行为人社会危险性的判断,主观性比较强,在实务中往往成为人情条款。

逮捕的严厉性体现在强行剥夺人身自由,羁押审查,通常直至判决生效时止。

因此,如果涉案行为人没有妨碍刑事诉讼的可能性,也不存在社会危险性,就没有必要采用逮捕措施。

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应当慎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批准逮捕中应当讯问有哪些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一、抢劫罪可以办取保候审吗判后还要做牢吗抢劫罪属于暴力犯罪,事实上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原则上不能取保候审。但如果属于下列情形的,还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予逮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对被拘留的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四)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五)应当逮捕但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六)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不能在法定侦查羁押、审查起诉期限内结案,需要继续侦查或者审查起诉的;(七)持有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是要坐牢服
    2023-03-30
    260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和不予逮捕是否一样?
    不批准逮捕和不予逮捕是不一样的。1、以下情形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
    2023-03-19
    317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法条依据所存在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批准逮捕法条依据所存在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一是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二是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能判处徒刑以下刑罚,或者没有逮捕必要的;3、三是涉嫌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逮捕所要求的证据条件的;4、四是属于罪当逮捕,但确系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妇女,可以不批准逮捕的。二、会被批捕的情形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
    2023-04-13
    242人看过
  • 不予批准逮捕最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2条:“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三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犯罪行为没有发生或者被逮捕的人不构成犯罪的;虽有犯罪行为,但罪行轻微,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虽然是被逮捕
    2023-04-07
    67人看过
  • 不予批准逮捕何时释放?
    不予批准逮捕要立即放人。检察院作出不予批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放人,所谓立即就是当日,最迟不能超过次日。拘留和逮捕这是有着本质上的区别的,公安机关决定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话,是有着严格的办案程序的,一般会向我国人民检察院提交出申请逮捕的呈请书,取得逮捕证以后再实施逮捕,但是人民检察院不一定会对所有的情况都批捕的。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2、《第九十条》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3、由此可见,人民检察院做出不批不批准逮捕
    2023-06-23
    307人看过
  • 不予批捕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批捕申请书假冒注册商标的内容有申请人的详细信息,地址,电话,申请事项,事实和理由,人民检察院的名称,申请人的名字等。一般是律师向人民检察院递交,律师结合假冒注册商标的案情,提出不予批捕的一些意见。哪些情形下属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3、客体是国家对商标的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3、客观方面为行为人非法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四百八十八条,对于罪行较轻,具备有效监护条件或者社会帮教措施,没有社会危险性或者社会危险性较小,不逮捕不致妨害诉讼正常进行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不批准逮捕。
    2023-07-22
    241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情形主要是指没有犯罪事实或者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依法不应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不逮捕,包括:1、不可抗力行为造成损失;2、行为人不满十四周岁;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的;5、告诉才处理的案件;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第二种情形是指对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逮捕,包括:1、证据所证明的事实不构成犯罪的;2、仅有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而无其他证据印证的;3、证明有无犯罪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重大矛盾且难以排除的等9种情形。第三种情形是指虽然有犯罪但是没有逮捕必要的,包括: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等七种情形。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要求逮捕人犯时,必须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应逮
    2023-03-19
    362人看过
  •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是哪些?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了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等于没事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遠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是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常见于以下三种情形:1、被拘留的人不涉嫌犯罪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2、涉嫌犯罪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
    2023-05-06
    194人看过
  • 批准逮捕的适用条件有哪些可以变更或解除逮捕的情形
    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的适用条件包括:(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确有逮捕的必要性,包括以下情形: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1)患有严重疾病的;(2)正在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办结的。应当变更或者解除逮捕的情形包括:(1)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宣告缓刑以及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2)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期间,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2023-07-24
    192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的三种情形 取保候审
    不批准逮捕的情形:1、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行为,如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还没有满十四周岁或者犯罪行为属于正当防卫的行为等;3、犯罪行为人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据有关规定犯罪行为还没达到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量刑情节。一、逮捕需要满足什么条件(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在刑事诉讼中,在不同的诉讼阶段,由于所要解决的问题不同,对犯罪事实的要求也不同。在侦查阶段考虑是否采取逮捕措施时,所要解决的问题是是否应该采取逮捕措施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所以采取逮捕措施的条件只要求两个最基本的内容:发生犯罪行为——解决了适用逮捕
    2023-03-14
    150人看过
  •  检察院不予批准逮捕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即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仍会依法进行审判。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其身体状况不适合被捕。但这种决定并不一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判结果。具体判决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即使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人民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审判。不批准逮捕的原因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是孕妇或其身体状况不适合被捕,但这种决定并不一定影响法院对案件的正常审判结果。具体判决情况需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而定。 【 核 心 内 容 】 检 察 院 不 批 捕 的 影 响检察院不批捕的影响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案件审理进程受阻:当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时,案件将无法继续审理,可能导致案件审理停滞不前,影响审判结果。2. 被告人自由受限:被羁押的被告人若未被批捕,将受到持续的限制,包括限制活动范围、强制隔离等,这将对被告人的生活和身心健康造成
    2023-09-04
    416人看过
  • 有怎样的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一、有怎样的情形应当予以逮捕有证据证明该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当他们发生以下五种情况或者有倾向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2023-04-20
    328人看过
  • 撤销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
    撤销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检撤不批[号本院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____________号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作出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不(予)批准逮捕决定。现本院审查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撤销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的不(予)批准逮捕决定。本院_____________号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书作废。年月日(院印)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撤销不(予)批准逮捕决定通知书制作说明一、本文书依照《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零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原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不当而予以撤销时使用。二、本文书与批准逮捕决定
    2023-05-08
    225人看过
  • 不批准逮捕适用刑诉法条文规定的情形是哪些
    1、《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于逮捕:(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4)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根据刑诉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和解协议,经审查,认为和解是行为人自愿、合法,而且已经履行或者提供担保的。(5)犯罪嫌疑人是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
    2023-04-13
    93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是哪些,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5
      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侦查机关查获的犯罪嫌疑犯罪的证据达不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程度,或者根本没有证据,或者虽有证据,但证据不能相互印证,也不能查证属实,无法得出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的唯一结论,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不予逮捕与不批准逮捕的法律情形不同的情形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3
      1、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不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条件,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2、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的。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是犯罪行为,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虽有社会危害性,但依照刑法规定不认为是犯罪的;虽有犯罪事实,但不是犯罪嫌疑人所为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虽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但
    • 不予批准逮捕的后果有什么哪些情况不予逮捕?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6-30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认为没有逮捕必要: (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或者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 (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 (三)过失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有悔罪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 (四)因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
    • 追加逮捕的情形是什么,不予批准逮捕的情形有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4-06
      应当逮捕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依法逮捕: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6、可能判处10年有期以上; 7
    • 哪些人不能逮捕,不予逮捕的情形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3-02
      根据《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以下情形不予逮捕: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逮捕: (1)犯罪嫌疑人是预备犯、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