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如何使用情势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14:41:24 498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何理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1、情势变更产生于劳动关系成立之后,终止之前;

2、情势变更事实的客观存在;

3、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事由所致(非任何一方当事人过错);

4、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

具体如下:

(一)现行法律、法规的修改或废止。

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终止均应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现行法律、法规被修改或废止,与之相关的劳动合同应当因此发生变更,当属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二)当事人原因

1、用人单位的原因

(1)用人单位的升级转型致使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关于企业升级转型,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还没有明确界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3年6月19日发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决定》(粤发〔2008〕4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粤府〔2008〕69号)的规定对“升级转型”作出概念性的界定,即:企业在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等。

《意见》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关于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企业应当与职工平等协商,协商达成协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2)用人单位发生严重生产经营困难或严重亏损,致用人单位必须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思路和方向,令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该条在实践中较难以把握,因此出现的争议较多。而市场变幻风云莫测,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行承担盈亏后果。企业毕竟不是福利机构,如果经营不利,面临严重亏损时,有权调整经营策略、转变经营思路和方向。而在企业做出上述决定时,势必导致劳动合同的状况发生改变,即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此,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赋予的经营自主权及用工自主权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变更进行充分协商。

(3)用人单位采取优化生产效率,或优化生产经营模式的方式,致使部分岗位、工种被吸收、替代,原劳动合同订立条件发生重大变更。

随着社会进步与发展,工业自动化的发展、网络革命带来的颠覆性改变,势必会令更多的企业采取优化生产效率及生产经营模式的方式,工种、岗位被吸收、被取代的情形会越来越多。这一变化也势必带来劳动合同订立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因此,相信该情形在未来会越来越多发生争议。

(4)其他因客观条件致使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订立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劳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2、劳动者自身原因

劳动者非因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之外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劳动能力部分或全部丧失,无法适应原岗位的要求,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等情形应属于情势变更。

(三)不可抗力等其他非归责于当事人原因导致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合同无法履行。

1、不可抗力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订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比如**暴雨等自然灾害对企业摧毁性的破坏。

除此之外的意外事件或事故也应属于此种情形。2003年非典事件直接影响了旅游、运输、餐饮、酒店等娱乐旅游行业,非典事件导致这类企业严重亏损,很多企业举步维艰。如继续按照原劳动合同履行,企业难以维系生存。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已经发生重大变化。

此外,战争也应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原劳动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情形。

2、其他客观原因

(1)国家产业政策调整,及市场变化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致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国家产业结构的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也将使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比如,国家发改委定期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也令市场主体的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随之带来的劳动合同订立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全球性经济危机带来的变化。

不能忽视的是,世界大工厂、全球一体化的概念已经成为当今经济的主流,而中国已经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全球性的经济危机也将影响中国这部分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面对客观存在的变化,也应当尊重由此给劳动关系变化带来的影响。

(3)各种客观原因导致的用人单位成本剧增,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物价大幅攀升、宏观调控等其他令企业无法承受的生产经营成本,也将严重影响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致使劳动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劳动合同的变更成为必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5日 16: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租赁合同是否适用情势变更
    租赁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包括:1、出租人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出租人的地位;2、房屋转让的,新的房屋所有人为出租人;3、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成为新的承租人。一、承租人的权利包括那些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以下权利:1、在租赁合同的约定期限内取得房屋使用权。在此期间,即使房屋所有权转让,承租人仍然享有这一权利。承租住宅用房的承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2、按租赁合同的规定,要求出租人及时修缮房屋。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一般应当由出租人负责修复。非住宅用房的维修,按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的约定处理。3、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租给他人。转租时的租金可以高出原承租的租金,转租人可以从中获得经济利益。4、出租人如出卖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5、在租赁期限内,承租
    2023-03-04
    262人看过
  • 劳动关系主体变更的情形下如何进行劳动合同变更
    一、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实践中,引起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况一般有两类,第一类是企业合并、分立的情况,第二类是用人单位将员工转至关联企业或其他公司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主体变更的不同情形,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承继的操作也有所差异。在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原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解除,由新企业替代原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合并为一个用人单位,包括新设合并和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指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合并成为一个新的用人单位,原用人单位解散;一个用人单位吸收其他用人单位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用人单位解散,其权利义务一
    2023-04-02
    364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条款范本
    一、合同情势变更条款范本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一)双方同意,自年月日期,《__协议》中__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由__公司享有和承担。(二)本补充协议作为《__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__协议》相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三)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二、合同变更的法律后果(一)按新协议履行合同的变更,主要是在保持原合同关系的基础上,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合同变更的实质是以变更后的合同条款代替了原合同条款,使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在合同发生变更以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任何一方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都构成违约。合同的变更不能对
    2023-06-04
    196人看过
  • 情势变更合同不能履行
    法律综合知识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情势变更——有关合同履行)一、情势变更原则的涵义情势变更原则,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事由发生重大变化而使合同的基础动摇或者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会显失公平,因此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的原则。也即合同成立以后,因与双方当事人无关的原因,发生了社会环境的异常变动,在这种情况下造成当事人一方遭受重大的损害,这个时候双方当事人就应该重新协商,如果达不成协议,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来解除合同、变更合同。所谓“情势”,是指客观情况,具体泛指一切与合同有关的客观事实,如战争、经济危机、政策调整等。概念的重点,在“与合同有关”这个限制上。客观事实的发生与合同无关或对合同的影响甚微,就不属于“情势”之列。关于情势的类型,经过多年司法实践,德国法上总结得较为完整,其类型化可资借鉴。在德国法上“情势”主要被总结为以下几类:(一)货币贬值。在以货币作为
    2024-02-05
    359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补充协议
    法律综合知识
    一、合同情势变更补充协议本协议由以下两方于年月日在__签订甲方:乙方:鉴于甲方于年月日签署了合同号为()的《__协议》,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__协议》的主体变更事宜作相应调整,特签订补充协议如下:(一)双方同意,自年月日期,《__协议》中__公司的权利义务转由__公司享有和承担。(二)本补充协议作为《__协议》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补充协议与《__协议》相冲突,以本补充协议为准。(三)本补充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授权代表乙方:授权代表二、劳动合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按照民商法理论,所谓情势变更原则,学理上的解释通常指合同在有效成立后,非因当事人双方的过错使原合同继续履行的基础发生异常变更,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继续履行将显失公平,因此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不仅是合同效力原则,更是允许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
    2022-01-19
    302人看过
  • 什么是合同的情势变更,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
    一、什么是合同的情势变更合同的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的意义,在于通过司法权力的介入,强行改变合同已经确定的条款或撤销合同,在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约意志之外,重新分配交易双方在交易中应当获得的利益和风险,其追求的价值目标,是公平和公正。二、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情势变更原则的构成要件是:1.具有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所谓情势变更的客观事实,应该是订立合同时所依赖的事实或基础情形,因时间的推移,不以订立合同各方当事人意志为转移所发生的,足以影响合同履行或足以造成合同当事人不公平履行结果的客观实际。2.具有情势变更发生的时间性。即情势变更具有时间上的约束,发生在合同订立后,并直接针对或影响合同履行的期间。三、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情势变更的法律后果是:情势变更
    2023-06-24
    107人看过
  • 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建议
    在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情势变更与显失公平如何区分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实施了对自己有明显重大不利、对相对人明显有利的民事行为所带来的不公正结果。显失公平作为对某种结果的价值判断,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利益的不均衡。显失公平规则与情势变更原则均以显失公平作为构成要件之一,此为联系之处。两者区别如下:1.引起的原因不同:显失公平主要是主观因素造成的,在订立合同时,一方当事人的意思存在瑕疵;情势变更主要由不可归责于合同订立当事人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双方当事人都无过错。2.当事人的心态不同:显失公平是一方利用另一方的轻率、无经验而订立合同,并努力希望达到结果的发
    2023-07-13
    93人看过
  • 因情势变化致使合同履行显失公平而变更
    这里讲的情势,不包括商业风险在内。所谓情势,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并且不能克服,致使履行合同将对一方当事人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的客观情势。情势变更与上述不可抗力变更相似,但情势不包括不可抗力,而是指不可抗力以外、非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客观情况,一般认为包括国家经济政策(含指令性计划)和社会经济形势等。情势变化与不可抗力的主要区别在于,不可抗力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情势变化是致使履行合同显失公平。在客观情势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能够履行合同,但履行明显不公平,即由于履行原合同规定明显对一方没有意义或者造成重大损害,此时应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例如,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之间根据国家下达指令性任务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而订立的合同,该合同成立后,若遇到国家指令性计划或者国家订货任务调整,这就使得合同原内容失去了存在的依据,再继续履行或者没有意义或者会对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害,此时,如果不允许当事人变更
    2023-03-04
    249人看过
  • 合同纠纷怎么变更情势
    合同变更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合意。以这种方式变更合同实质上就是成立新合同以取代旧合同,故而合意变更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合同订立时的要约承诺规则,而且变更后的合同内容欲发生法律效力,也应符合合同的生效要件。2、法院或仲裁机关的裁决。因情势变更的出现,当事人一方可提出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的变更要求,但他并不享有单方变更合同的权利;因可归责于债务人的事由而致原合同没有履行,可以适用裁决的方式予以变更;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合同,可裁决变更。审理商事合同纠纷适用情势变更原则需要注意些什么对当前形势下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审判实践中应当注意三个问题:一、关于对无法预见主张的审查。适用情势变更原则的关键要件之一是在合同成立之后出现了当事人缔约时无法预见的客观重大变化。需要注意的是,全球性金融危机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并非完全是一个令所有市场主体猝不及防的突变过程,而主要是一个日益发展
    2023-08-14
    466人看过
  • 如何设计情势变更条款
    一、如何设计情势变更条款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基于当事人的法律行为、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裁判行为或法律规定,不改变合同主体而使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现象。设计变更是设计师根据具体的情况,对原有设计做出的调整变更;变更设计是业主方考虑到实际的需要而做出的变更,而不是因为设计缺陷而需要变更,是要求的变更。二、情势变更造成什么后果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担交易风险。2、变更履行期限,分期或延期履行。从鼓励交易的目的出发,如果采取分期或延期履行能够消除情势变更所导致的显失公平结果的,即应采取此种方式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三、情势变更包括些什么情势变
    2023-05-03
    193人看过
  • 如何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果继续履行合同对一方明显不公平或已经不可能实现合同目的。出现情势变更的,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订立合同。如何理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情势变更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
    2022-07-24
    457人看过
  • 用人单位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变更
    用人单位合并后,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一、公司变更合同怎么写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升职后,合同应该重新签吗?不需要;《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对升职加薪后是否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做出规定,所以重新签订合同需要同用人单位协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
    2023-03-23
    494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的法律依据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20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20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十)劳动
    2023-06-05
    121人看过
  • 合同情势变更是否能解除
    一、合同情势变更是否能解除可以。《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规定,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即解除(或终止)原合同关系,并免除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实践中,如果采取变更合同内容的方式仍不足以消除情势变更给一方当事人带来的显失公平结果的,该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法律救济,解除合同关系。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适用情势变更原则解除合同,在一般情况下没有溯及力。如在承包、租赁、供应等长期履行的合同中,因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关系时,通常应终止合同,并无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在终止合同仍不能使双方当事人获得公平结果时,才应使合
    2023-05-06
    15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如何处理因情势变更所导致的劳动合同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8-31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情势变更原则的使用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3
      因未看到您的合同,因此现只能按照您的阐述做简单回复!首先情势变更原则是可以在购房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始用的,但是使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是必须是涉及到合同履行的本身!也就是说由于政策调整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显失公平,而不是由于政策调整导致我的小户型暴跌因此我不愿意再举行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本身没有问题),请您结合自己的合同做详细判断。如果属于后一种则是不能使用情势变更原则来抗辩的! 至于
    • 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能否因情势变更解除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4
      一、能否因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内容,消除显失公平的结果,使合同在公平基础上得到履行。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变更合同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增减履行标的的数量。实践中增减履行标的数量可同时进行,使双方当事人的履行都发生变更,从而平衡双方的利益。如在商品房买卖或货物销售合同中,如遇严重通货膨胀时,卖方可以要求买方增加应支付的金钱数额并减少自己应交付的标的物的数量,使双方履行标的均发生变动,以分
    • 情势变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怎么办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5-09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情势变更解除合同是如何写明的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03
      现在这个情势变更解除合同的,具体来说1.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因情势变更遭受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享有“公平裁决权”,有权以下列方式直接干预合同关系: ①如果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合同的履行不可预期,或者合同的履行完全失去意义,法院通常会判决解除合同; ②合同目的可以实现的,法院可以判决变更合同; 3.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如果一方有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