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释义(二十六)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2:04:08 212 人看过

第三十七条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条是关于与计划生育证明有关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规定。

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伪造是指无制作权的人,冒用名义,非法制作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变造指用涂改、擦消、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计划生育证明进行改制变更其内容的行为。买卖是指明知无合法依据拥有计划生育证明,而为了某种目的进行购买或者销售的行为。实施以上行为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予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危害、构成犯罪的,可提请司法机关适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款所称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是指通过隐瞒真相,编造虚假事实,避开正当程序、行贿等手段为本人或为他人获取计划生育证明的行为。本款中的过错,包括过失和故意两方面:过失是指提供证明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玩忽职守,因工作疏忽大意而未发现当事人不符合提供计划生育证明的;故意是指提供证明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明知不符合计划生育条件而提供计划生育证明。追究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有关责任人员的不同情况,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有关责任人员有买卖计划生育证明情节的,还应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予以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2日 2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最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何时生效
    2015年全面放开二胎有了新消息,为了调整我国的人口政策,2015年10月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全面放开二胎,这意味着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新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明年元旦开始即可实施。南京大学人口学者陈友华曾表示,过去30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得益于人口红利,但由于少子老龄化,将不可避免地进入人口负债阶段。日本因为少子老龄化导致的经济停滞值得中国警醒。在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看来,老龄化的大势已定,但放开全面二孩政策有可能使老龄化的曲线有所平滑。他认为,由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政策早已经放开,全面放开二孩的受益人群只有非独群体。这部分人群中,“80后”、“90后”生育二孩的积极性较低,“70后”虽然相对可能再生育意愿高一些,但是由于大部分已经接近育龄晚期,真正能生育二孩的也有限,不可能造成过大
    2023-05-05
    250人看过
  • 商标法释义第二十六条
    【释义】本条是关于申请商标注册所必须遵循的行为规则的规定。申请商标注册就是以一定的事实为基础,要求与商标有关的专用权依法得到确认。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必须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持认真负责的态度。首先要求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是真实的,不能有弄虚作假的行为,更不允许捏造事实和欺诈。第二是商标注册申请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资料应当是准确可靠的,应当是确定的而不能是模糊不清的。因为它会涉及具体的权利和具体的法律关系,只有准确的填报和提交资料,才有利于正确地确定与之有关的权利。第三是要求商标注册申请所申报的事项和所提供的材料应当是完整的,不能是残缺不全的。这对正确地确定权利和保护权利,有直接的影响。商标注册申请包括注册商品商标的申请、注册服务商标的申请、改变商标标志的重新提出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事项变更的申请、涉及要求优先权的商标注册申请,这些都应当符合所申报事项和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
    2023-04-27
    498人看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三章生育调节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五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
    2023-05-30
    390人看过
  •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办理《光荣证》,需由夫妻双方申请,并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和农民,由户籍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证明,报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办公室审批发证。(二)具体发放办法: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夫妻双方各发给50%。原则上应当按月发放,经发放单位同意,也可以每年领取一次。当年没有领取的,不予补发。具体发放渠道:1、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所在单位发给。2、在人才交流中心、职业介绍中心存档的人员,单位委托存档者,由委托存档单位发给;个人委托存档者,由街道办事处发给。3、档案关系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人员,由街道办事处发给。4、农村居民,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二、关于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不生育的一次性奖励《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已婚育龄夫妻按照规定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但书面表示不再生育的,由各自所在单位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并给予每人不少于500元的一次
    2023-05-05
    242人看过
  •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一、办证条件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二、生育证申请向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三、办证应当提交的材料1.填写完整的《再生育申请审批表(可网上填写提交或现场填写);2.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2张;4.符合再生育条件所需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四、办证时限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经审核,并报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自收齐材料之日起40日内(需进行病残儿鉴定的除外)予以办结。符合条件的,及时发证。对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出具《不予批准再生育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五、办证费用:工本费5元。(政策依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23-05-10
    283人看过
  • 石家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稳定低生育水平,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户籍在本省而离开省境的公民,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三条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具体措施,共同做好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
    2023-05-10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广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8
      领取《父母光荣证》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金提高一个档次;已达到最高档次的,按最高档次标准的百分之十予以提高。
    • 吉林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3
      夫妻有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意愿的,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夫妻结婚登记地的村(居)民委员会申报,由村(居)民委员会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备案。
    • 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7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以及卫生和计划、等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下列人口与综合服务:(一)实行婚检补助制度,加强婚育咨询指导;(二)建立健全孕前、孕产期保健服务制度,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三)实行农村妇女住院分娩补贴制度,促进住院分娩;(四)宣传普及婴幼儿和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社会行为教育和培养;(五)对独生子女死亡、残疾等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开展精神抚慰、再生育咨询
    •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9-23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人口与工作协调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各司其职,互相配合,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本级政府确定的职责分工,结合本部门业务特点,与人口和计划行政部门共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二)结合本部门职能,研究、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及措施;(三)根据本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职责制定相应的措施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对下
    • 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技术服务网络,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