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3 08:57:13 248 人看过

一、到期债权保全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

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

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

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

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

二、如何申请到期债权保全

到期债权申请保全的流程如下:

1.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

3.人民法院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三、合同债权的保全期限是多久

债权保全的期限主要分为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和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期限,代位权行使的期限应当是以债权人债权诉讼时效届满为限,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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