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1 09:17:04 151 人看过

一、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条件是什么

1、权属来源合法;

2、界址清楚;

3、四邻无争议;

4、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齐全

二、扬州不动产首次登记办理地点

扬州市百祥路35号邗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3.34.36..37.39.40窗口。

三、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百零八条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不动产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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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9日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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