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权转让的争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5 18:44:36 361 人看过

只有在当事人有转让租赁权特别约定或者其后经出租人同意时,承租人才能转让租赁权,此为合法转让,否则为不合法转让。因此,在审理租赁权转让引发的诉讼案件中,如果租赁权的转让是经出租人同意的,那么出租人与受让第三人为双方当事人

租赁权转让和经营权转让的区别

经营权转让通常是指承包经营的方式,承包人以被承包人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利润按照约定由承包者与被承包人分享。就是承包别人可以正常经营的店铺。租赁权转让是将标的物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7: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租赁权转让和转租的不同之处
    1、两者的标的不同前者的标的是租赁物,后者的标的是租赁权。房屋转租按《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第二十七条解释说,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转租针对的是“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房屋租赁权转让首先是一种“权利”的转让,针对的是房屋的“租赁权”。2、两者的取得方法不同前者为设定的取得,后者为转移的取得。房屋转租是转租人在租赁物上再度设定了一个新的租赁权,转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契约。房屋租赁权转让是将原房屋租赁权让与给受让人,并没有设立一个新的租赁权,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的是一个转让契约而非租赁契约。3、两者实现的手段不一样前者一般通过分期支付租金来实现,后者一般是一次性给付对价。在转租时,主租赁合同与转租赁合同的租赁条件会有不同,转租可以是租赁标的的全部或
    2023-04-16
    370人看过
  • 股权转让协议争议的管辖权
    股权转让协议争议管辖权在股权转让协议争议中,如果双方在主管法院达成协议,且协议有效,则应适用其协议;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法律,即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对被告所在地一般没有模糊认识。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地应当为股权转让标的公司的登记地。因为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的特殊性在于,只有在向公司登记地的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才能完成转让(如果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工商变更前还需要商务主管部门的回复,否则股权转让合同将不生效)。因此,将公司登记作为此类案件的管辖地也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相关知识:首先,股权转让纠纷属于一种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法院在最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明确指出,如果合同规定了履行地,则约定的履行地应为合同的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
    2023-05-07
    180人看过
  • 房屋租赁转让协议的模板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怎么办理第一步:申请人备齐所需资料交各属地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提交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对提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第二步:经审核,符合《成都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签发《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符合规定的,退回相关材料,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二、房屋租赁登记有哪些证明材料1、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2、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5)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
    2023-06-04
    67人看过
  • 房屋租赁权转让的定义
    1、房屋租赁权转让的界定:房屋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原承租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租赁权交换,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租赁房屋与第三人租赁的房屋进行交换,并分别履行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租赁权转让或者交换的条件:承租人转让或者交换房屋租赁权,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不得将房屋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2)承租人擅自建造房屋;(3)预租商品房。转租的前提:首先,我们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房屋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转租。租赁合同未约定房屋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1)承租人事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承租人与房屋租赁权受让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交换人签订《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或者《房屋租赁权交换合同》;(3)房屋租赁权的出
    2023-05-07
    123人看过
  • 房屋租赁权转让的定义
    1、房屋租赁权转让的界定:房屋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其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替原承租人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租赁权交换,是指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将租赁房屋与第三人租赁的房屋进行交换,并分别履行对方房屋租赁合同的行为。房屋租赁权转让或者交换的条件:承租人转让或者交换房屋租赁权,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人不得将房屋转租:(1)承租人拖欠租金;(2)承租人擅自建造房屋;(3)预租商品房。转租的前提:首先,我们要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约定房屋可以转租的,承租人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房屋转租。租赁合同未约定房屋可以转租的,承租人转租房屋应当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1)承租人事先取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二)承租人与房屋租赁权受让人或者房屋租赁权交换人签订《房屋租赁权转让合同》或者《房屋租赁权交换合同》;(3)房屋租赁权的出
    2023-05-08
    269人看过
  • 有争议的债权能转让吗
    一、有争议的债权能转让吗有争议的债权能转让。只要该债权不属于根据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不属于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二、债权转让怎么执行的债权转让执行的步骤如下:1.申请执行人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程序中享有依法处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实体权利,申请变更、追回被执行人等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2.人民法院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2023-05-22
    21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权转让协议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7-2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商议,同意以下房屋租赁权转让事项,订立本转让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坐落:xx区xxxxx。 第二条甲方将房屋租赁权转让给乙方使用,租期为一年,一次性支付转让费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分期支付,分别为,支付间隔为个月。房屋内所有甲方持有物品及非持有物品使用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甲方拥有乙方的股份,此股份分红于每月月底交付甲
    • 房屋租赁转让协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13
      甲方(转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房屋转租协议。 1、甲方将县街号商住楼(整楼)产权登记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并愿意承租。 2、乙方承组后需报经物业公司批准后自行进行装修,在装修中不能改变或损坏房屋现有结构,装修发生的责任事故及费用概由乙方负责支付和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和费用。 3、租赁期间乙方经营所发生的责任、
    • 租赁权转让和出租的租赁权有什么区别?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租赁权转让(一)、什么是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合同。转租后转租人仍享有租赁权。(二)、什么是租赁权转让租赁权转让即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的本租合同解除,承租人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房屋产权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二、转租
    • 租赁权转让和承租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什么是租赁权转让(一)、什么是转租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转租系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成立新的租赁合同。转租后转租人仍享有租赁权。(二)、什么是租赁权转让租赁权转让即承租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房屋承租权转让给第三人,即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的本租合同解除,承租人由此退出租赁关系,转而由受让承租权的第三人与房屋产权人建立新的租赁合同关系。二、转租
    • 房屋转租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03
      房屋转租不是房屋租赁权的转让。租赁权转让是指承租人将租赁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而租赁关系存在于受让人与出租人之间。而在房屋转租中,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仍然承担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转租与租赁权转让在法律性质上是不同的。 另外,转租合同中所规定的转租中使用收益,系以原租赁权范围为限,但经出租人特许者除外。对于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