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病职工应有医疗病期和病假工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8:16:00 58 人看过

对于一般的上班族劳动者而言,我们不怕单位工资低,最怕是生病。因为手停口停,病了不但得请假不上班没日薪,还要倒贴钱看病。因此国家规定了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医疗保险,而且还规定了重病工作者享有医疗期和病假工资的权利。

平邑县某石膏矿职工刘某于1995年2月份参加工作。2010年1月16日,刘某因患脑梗死住院治疗15天,共支出医疗费7149.33元。出院后,刘某继续在家休养治疗。因家庭生活困难,刘某多次找单位协商,要求报销医疗费并支付病假工资,单位称等刘某身体康复上班后再逐步给予解决。

仲裁委认为,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在患病时有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本案中,因用人单位未参加医疗保险,刘某的医疗费应由用人单位承担。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规定,刘某应享受12个月的医疗期,在医疗期内应由单位支付其病假工资。另外,《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也明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并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经仲裁委主持调解,由用人单位为刘某报销医疗费3088.4元,补发刘某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6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03: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病假相关文章
  •  病假医疗期满后的工资核算
    在法定医疗期内,劳动者如果病情严重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治愈,可以继续请病假。但用人单位不能因此认定劳动者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对于深圳地区而言,医疗期满后继续请病假的员工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工资。因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规定,只有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请病假的员工才可以要求支付病假工资。在法定医疗期内,如果劳动者的病情较为严重且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治愈,他们可以继续请病假。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请病假不来上班,就认定劳动者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对于这个问题,不同地区有不同观点。单就深圳地区而言,医疗期满后继续请病假的,劳动者不能要求用人单位继续支付工资。因为,《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很明确规定,只有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请病假的员工才可以要求支付病假工资。 【 劳 动 法 例 】 医 疗 期 满 后 请 病 假 不 违 法 , 可 继 续 请
    2023-09-14
    285人看过
  • 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吗病假期间是否有工资
    一、在病假期间有工资吗?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根据劳动部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该向其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限超过6个月时,病假工资停发,改由企业按月付给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二、病假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劳动部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
    2023-04-17
    499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哪些病
    医疗期不是由疾病确定的,不论是什么疾病,只要医生认为应该休息,休息就要核定医疗期。医疗期是按照本人的工龄确定的。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一、哪些病可以长期休病假可以长期休病假的有癌症病人、尿毒症、严重心血管病人、严重职业病、严重放射病人、精神病人等。病休是我国对于员工病假薪资有医疗期的规定,伤病是可以享受医疗期待遇的。医疗期按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第一年为三个月,以后每满一年,增加一个月医疗期。医疗期内除非员工过错,企业不得解
    2023-02-22
    318人看过
  • 职工重病病假最长是多久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病假怎么界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三、怎么请假三天假1.
    2023-03-23
    281人看过
  • 职工医疗期能休病假是否需要提供病假单
    职工医疗期能休病假是否需要提供病假单?需要。应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即假条)为准,无病假条即无医疗期。理由是:1、员工的病情或伤情是否到了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地步,只能由医院判断,这是医学专业问题。由单位来判断?显然对员工不公平,单位也无法判断。由员工来判断?同样不合适。那意味着,员工可以随时声称身体不舒服,而要求休假享受医疗期待遇。由司法机关来判断?同样不具备专业知识,而且等于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置于不打官司就无法解决医疗期争议的地步。中立的、有专业知识进行判断的,只能是医院。当然,如果员工在住院,显然是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的。2、进一步,是否只要员工有证据表明身体患病即可享受医疗期?还是需要有医院的休假证明(即载有“休息一周”等类似表述的假条或诊断证明)才能享受医疗期?也只能是后者。理由:患病不等于“需要停止工作治病休息”。感冒、高血压、糖尿病、抑郁症、椎间盘突出甚至打呼噜、秃顶都
    2023-05-04
    380人看过
  • 职工病假医疗期的时间规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一、职工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呢(一)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二)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三)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四)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
    2023-02-27
    480人看过
  • 职工患病应享受医疗期及医疗期内待遇
    一、员工医疗期内应享受的待遇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3、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必须承担本来可以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有关费用。二、工伤医疗期的工资发放标准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过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享受伤残等
    2023-03-01
    177人看过
  • 病假期间辞职还能享有病假工资吗
    职工在病假期间仍然享有工资待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一、病假怎么扣钱劳动者患病期间,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扣付工资,但工资的扣付须遵守法律。根据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企业职工医疗期待遇问题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的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
    2023-03-10
    134人看过
  • 病假工资、医疗费用的支付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扣除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在医疗费用中,由大病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后的剩余部分,由企业和职工及退休人员个人共同负担。企业负担的部分不得低于70%。一、员工请假工厂不发工资违法吗公司请病假不发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的。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二、职工患病和非因工伤医疗期待遇是如何规定?根据《医疗期规定》第5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而言:1、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劳动法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
    2023-03-13
    230人看过
  • 患重病的职工医疗期可否延长?
    依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和劳动部《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的年限和本企业工作年限长短,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对于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23-06-09
    471人看过
  • 12个月平均工资包含医疗期病假工资吗
    按照解除劳动合同之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含病假期间的工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病假一般可以休几天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应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而以上公式中提到的计薪日概念,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小冯单位的制度工作日是每周工作5天休息2天,6月份单位制度工作日是20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加上“五一”3天法定休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平均工作天数。值得注意的是,连续休假期内,若有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应予以剔除。病假期间的工资怎么计算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又称疾病休假工资)是按照连续工龄分别确定的:(1)连续工龄不满两年者,病假工资为本人
    2023-05-04
    106人看过
  • 员工请病假:公司应该支付病假工资
    关于病假:公司应该支付病假工资法律依据:1.《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2.《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何计算病假工资,则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合同中与职工进行约定,只要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就可以。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
    2023-06-10
    85人看过
  • 医疗期超过后病假如何发工资吗
    员工病假医疗期工资待遇计算如下: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二、长期病假工资计算《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
    2023-02-04
    253人看过
  • 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职工病假最长是多久
    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是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年限不满十年的,会按照百分之七十的比例支付工资,如果满十年不满二十年是会按照百分之八十进行支付的。职工病假最长是三十个月,在此期间也要将工资进行支付。一、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职工病假工资发放标准如下: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二、职工病假最长是多久职工的病假最长是三十个月。如果职工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职工的医疗期是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如果医疗期是
    2023-06-04
    58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假
    词条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更多>

    #病假
    相关咨询
    • 医疗期和病假有什么区别,医疗期和病假哪个工资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9
      ①医疗期工资待遇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五条规定,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②病假工资待遇 《北京市工资支
    • 病假的工资要怎么算,病假医疗期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6
      员工病假医疗期工资待遇计算如下: 一、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
    • 医疗期满继续交病假条有病假工资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1
      用人单位可以准许继续休假,也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还应当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 病假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企业在员工请病假期间发工资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24
      病假企业职工医疗期(病假)的规定为: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为3个月,五年以上为6个月,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五年以下6个月,五至十年9个月,十至十五年12个月,十五至二十年18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月。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的70%的病假工资,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的60%的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
    • 职工医疗期满后病假工资怎么算?病假的工资如何发放?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30
      病假期间由于员工不上班,因此其工资并非按实计发,而是按照“日工资×病假工资比例×病假天数”的公式来发放。 日工资并非完全是员工每天的工资,它是“月工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的结果。计薪日是指国家规定的制度工作日加法定休假日,例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把每月的日数刨去双休日就是计薪日。《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工资计算基数有明确规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