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辞退三期女员工的风险有哪些
三期女职工,即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女性劳动者。三期女职工相较于普通的女性,因其所处的特殊生理期间、所担负的关系人口繁衍的重大社会和家庭责任以及在三期期间仍需履行劳动者义务等因素,理所应当更加受到特殊的保护。
如果企业未依法合理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而是采取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办法,可能会面临以下赔偿:
1、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日至恢复日之间的工资损失。
2、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甚至要求支付三期的福利待遇。
二、女职工三期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三期”女职工确实需要用人单位和社会的特殊关怀,但这并不能成为“三期”女职工免予解雇的尚方宝剑,符合一定情形,用人单位仍享有解雇权。
除双方协商一致调整工作岗位外,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单方决定调整“三期”女职工的岗位,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女职工原岗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性劳动,用人单位有义务对其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第二,“三期”女职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对其工作岗位作出调整;
第三,如果双方事先约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单方调岗:调岗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调岗后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试图利用调岗变相降薪,或者借此逼迫“三期”女职工主动请辞,司法实践中难以获得支持。同时,女职工有权以此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女职工三期时间是多久
女职工“三期”包括孕期、产期、哺乳期。
孕期是指:①从怀孕(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后一直到产前15天。②从怀孕(末次月经的第一天开始)后一直到分娩之日。
产期是指:①从产前15天到产假期满(国家和各省级地区规定的产假和延长天数到期日)。②从分娩之日到产假期满(国家和各省级地区规定的产假和延长天数到期日)。
哺乳期是指:产假期满到婴儿满1周岁之日。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为产假是有弹性的,所以孕期和产期会有2个概念,主要是产前休假15天包含在哪一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n(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n(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n(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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