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是否能获取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外地区的保护?
答: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具有地域性,而且商标法例只保护在本澳批予的商标。若希望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受保护,则必须在该等国家或地区另行申请。
2.内地注册商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是否生效?
答:正因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标注册制度具有地域性,本澳的商标法例只保护在本地区批予的商标。因此,在澳门特区以外注册的商标,欲在本澳得到保护,还必须根据澳门特区法规重新申请。
3.如何把产品或服务分类?
答:申请人可参考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订定的《尼斯分类》,对使用商标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分类。
4.一个商标拟用於多种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应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答:根据《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零四条注册申请及商标注册之单一性的规定,一份申请只可填写单一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如欲用於不同类别的产品或服务,则需作多份申请。例如,拟把商标注册於服装及美容院,则需填写两份申请。
5.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何时需要递交授权书?
答:如果申请人并非澳门特区居民或在澳门特区设立的法人(即公司、社团等),则须委托以下人士作为其代理人,并递交有效的授权书:
在澳门特区律师公会注册的律师;或
澳门特区居民;或
按澳门特区法律设立的法人。
如授权书非以本地区正式语文作出,则需一并递交本地任一正式语文(中文或葡文)的译本。
关於具体细节,请浏览本局网页内知识产权-行政手续栏目。
6.授权书及其译本须贴上多少面值的印花?
答:授权书的首页需贴上澳门币25元的印花,其后每页则需贴上澳门币5元之印花。授权书之译本首页需贴上澳门币15元的印花,其后每页则需贴上澳门币5元之印花。
7.如何填写及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表格?
答:申请人须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表格,按需要连同授权书、优先权文件、其他许可证明文件及其中文或葡文译本,向澳门知识产权厅提交。
关於具体细节,请浏览本局网页内知识产权-行政手续及知识产权-申请须知栏目。
8.缴费限期是否可以延长?
答:申请人应在申请表取号后八个工作天内,缴付有关的费用。由於申请日期以缴费日期计算,因此缴费期限不可延长。
9.如何办理更改申请资料的手续?
答:商标的申请人须填写其他行为申请书,连同所需文件,按要求递交申请并缴纳相应的费用。关於具体细节,请浏览本局网页内知识产权-行政手续栏目。
10.怎样查看商标公告?
答:《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刊登的工业产权保护通告可透过印务局网页中的商标登记的保护查阅。网址:http://www.imprensa.maca.gov.mo
11.如何提出商标异议?
答:自商标申请公告刊登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计两个月内,任何人士均可就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以书面方式向知识产权厅提出声明异议。
12.怎样办理商标的转让手续?
答:已注册的商标可带备转让的证明文件及《商标注册证》正本,填写其他行为申请书,向知识产权厅递交及缴纳相应的费用,尚处申请阶段的商标则仅需填写其他行为申请书及附带转让文件,并缴纳有关费用。关於具体细节,请浏览本局网页内知识产权-行政手续栏目。
13.公司名称或地址改变后,应办理哪些变更手续?
答:公司的名称或地址变更后,须填写其他行为申请书,按要求递交申请。关於具体细节,请浏览本局网页内知识产权-行政手续栏目。
14.如何办理商标续期申请?
答:商标注册自批准日起计七年有效,且得以相同期限不限次数续展。注册商标续期申请应在有效期的最后六个月内提交。商标持有人须透过填写其他行为申请书,并附同《商标注册证》正本,向知识产权厅递交及缴纳续期费用。
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六个月,尚可连同额外费用一并缴纳续期费用,超逾有效期后六个月,则商标失效,如欲保护需重新办理有关申请。
15.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后,可以怎麽办?
答:核准或拒绝注册之批示,均公告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内,根据《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二百七十五条第a项之规定,赋予之决定均可向普通管辖法院(第一审法院)提起上诉,并根据同一法律制度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上诉应自公布於《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之日起一个月内提起。
注:本局为澳门经济局
-
信用卡逾期申请书的常见问题解答
190人看过
-
中药材种植补贴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191人看过
-
深圳户口准迁证申请常见问题解答
85人看过
-
年休假常见问题解答
62人看过
-
加班费常见问题解答
156人看过
-
自住商品房购买常见问题解答
450人看过
商标,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牌子,在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商标的本质作用是区别商品的来源或服务的提供者。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 更多>
-
常见出单问题法律解答辽宁在线咨询 2024-12-29由于对信用证溢短装条款的误解,导致单证金额和数量出现错误。一般来说,如果信用证对金额和数量溢短装有明确规定,则必须按照要求出具;如果信用证没有明确规定,则允许有5%的溢短装。需要指出的是,根据UCP500条款,如果计量单位是个、只等,则这项规定并不实用。 在受票人名称和地址方面,需要注意行和偿付行的区别。在发票中,如果受益人名称和地址与信用证描述不一致,也需要及时纠正。 另外,如果汇票、发票或
-
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常见问题包括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6-26广东省著名商标是指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拥有的、广东省著名商标申请常见问题在市场上具有较高信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依照《规定》和本实施细则予以认定的国内有效注册商标。
-
有关离婚程序的常见问题解答河南在线咨询 2025-01-12办理离婚的程序如下: 自愿离婚: 1. 离婚的男女双方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 双方当事人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3. 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若符合
-
办理继承公证的常见问题及解答甘肃在线咨询 2025-02-05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规定,公证遗嘱应由遗嘱人经过公证机构办理。 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规定,遗嘱继承和遗赠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第一句话已经被修改为“遗嘱继承和遗赠应当是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当清楚。因此,第二句话已经被修改为“被继承人的遗产状况应当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1139条规定,夫妻共有
-
领事公证认证常见问题问答?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1、中国内地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间往来的文书应办理哪些手续?(1)中国内地出具的公证文书发往中国香港特区使用前,应由中国外交部领事司办理“确认”手续。(2)中国香港特区发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由中国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出具,并由司法部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进行确认、传递。(3)外国驻华使馆、驻中国内地领馆或外国驻港领事机构为其本国公民出具的公证文书,可在中国香港特区与内地直接使用,无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