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尘肺赔偿和待遇
先进行职业病鉴定吧,只有鉴定为职业病才能获得赔偿;赔偿数额要根据伤残标准来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赔偿基数的1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矿工尘肺职业病怎么赔偿
273人看过
-
患有尘肺职业病如何赔偿
208人看过
-
职业病尘肺如何获得赔偿
424人看过
-
尘肺病成职业病重灾区
462人看过
-
头号“职业”杀手尘肺病
295人看过
-
怎么鉴定尘肺职业病
286人看过
-
尘肺病有什麽待遇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6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2.伤情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3.确定为工伤和具体的伤残等级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
职业病医院二级尘肺职工病能享受哪些待遇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22职业病鉴定是确定是否属于职业病,工伤鉴定是确定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程度。职业病鉴定与工伤鉴定存在巨大差别。职业病鉴定是由职业病鉴定机构,对职工患病是否属于职业病以及病情程度定性,适用《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目录》等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劳动能力鉴定、生活自理障碍鉴定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初次鉴定有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再次鉴定有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
-
尘肺病能享受工伤待遇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19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应当自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二期尘肺病退休工资待遇湖北在线咨询 2022-02-13二期尘肺应评定为四级伤残,退休后因病死亡的,可以选择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或者工伤保险死亡待遇。基本养老金的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工伤保险死亡待遇按下列标准支付:一、丧葬补助费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
-
职业病和尘肺的赔偿标准分别是多少?广西在线咨询 2023-07-27长期工作在井下,工伤职业病尘肺赔偿标准如下, (1)接触煤尘工龄在20年(含20年)以下者,随访15年,接触煤尘工龄超过20年者,随访20年,随访周期均为每5年1次;若接尘工龄在5年(含5年)以下者,且接尘浓度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可以不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