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城区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0:23:21 214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申请人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属于历史建筑的范围。

二、办理材料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的含保护方案说明书、效果图、总平面图、建筑方案图等设计方案文本及电子文件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A4复印,加盖公章

加盖公章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证书或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4.证件制作及送达。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相关证书或审查意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网上办理流程图》。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证书或审查意见》;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审查通过后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4.证件制作及送达。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相关证书或审查意见》或《不予通过决定书》。

本事项的窗口办理流程见图1《窗口办理流程图》。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汕尾市城区红海大道汕尾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五、办理时限

14(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汕尾市城乡规划局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2008年)

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3: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湛江赤坎区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办理需要如何申请
    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XXX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及附图;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城市规划局窗口领取办理结果。本事项的网上办理流程见图2《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网上办理流程图》。窗口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
    2023-05-11
    391人看过
  • 东源县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办理期限是什么
    一、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二、办理地点东源县城建设二路三、办理机构东源县建设局四、办理时限20(工作日)五、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人登陆广东省东源县网上办事大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2.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校验,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作出预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电子版《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需要补正的,出具电子版《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网上申报。预受理后,申请人通过自行或邮寄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受理人员接收纸质材料,与网上电子材料核对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出具《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人可在网上个人中心查看和打印《预受理回执》《申请受理决定书》《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不予受
    2023-05-28
    334人看过
  • 饶平县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办理哪些法律规定
    一、法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2008年)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办理材料复印件,加盖申请者签章。复印件,加盖申请者签章。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方案、措施和费用预算。复印件,加盖申请者签章。复
    2023-05-28
    113人看过
  • 肇庆市鼎湖区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国家或者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等保护规划要求;2)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所在地的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建设项目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3)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4)文物主管部门的意见;5)各项申请文件、资料和图纸完备。二、办理材料说明项目概况、设计方案主要内容、申请理由及需要特别说明的内容,申请单位盖公章,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的须盖公章。1)申请人是个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他人代理的,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个人的提供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本人签名、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1)或国土部门
    2023-12-05
    328人看过
  • 历史风貌建筑修缮方案审定和改变用途核准--历史风貌建筑修缮和装饰装修的施工方案审定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申请条件历史风貌建筑的所有权人、经营管理人、使用人应当委托专业设计、施工单位实施。申请条件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05年)第27条数量限制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办理流程纸质审查——现场踏勘——审图——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或专家评审——形式审查流程图四、办理地点办理地点: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五、办理时限承诺期限:5工作日六、办理机构市国土房管局七、办理费用是否收费此项无需收费八、法律依据《天津市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条例》(2005年第27条文章来源:天津市政务服务网(http://zwfw.tj.gov.cn/)
    2023-11-16
    161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历史建筑实施保护审批办理在哪个地址
    一、办理地点连南县三江镇团结大道县行政服务中心大楼办事大厅二、法律依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4号)(2008年)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选址,应当尽可能避开历史建筑;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对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的,建设单位应当事先确定保护措施,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因公共利益需要进行建设活动,对历史建筑无法实施原址保护、必须迁移异地保护或者拆除的,应当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本条规定的历史建筑原址保护、迁移、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列入建设工程预算。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三、办理材料
    2023-05-11
    278人看过
  • 汕尾城区市管权限的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方案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申请材料齐全且全部符合以下要求;2、建设项目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检查与正常运行;3、建设项目符合江河流域综合规划,符合防洪标准;4、建设项目不妨碍防洪抢险;5、建设项目对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和安全影响较小,且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6、以供水为主的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不得建设污染水体的生产经营项目;7、建设项目不影响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二、办理材料内容清晰、准确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建设项目涉及通航水域才需要,有航道主管部门出具,加盖申请人公章,同时提供纸质和电子版。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汕尾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
    2023-12-14
    434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荆州市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规定第18条有什么规定?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1
      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因保护历史文化风貌需要,无法按标准和规范要求设置的,由市公安XX会同市规划部门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 长春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第24条具体内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禁止擅自改变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立面、体量、色彩等。对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实行分类保护。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构筑物应当依法实施原真性保护;属于历史建筑的,重点保护建筑物、构筑物的外立面,内部可以进行加固和改造。
    • 在历史名园保护区内建设违法建筑怎么处罚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历史名园保护区内建设影响原有风貌和格局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责令限期拆除,恢复原貌;对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的,并可以按照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每平方米处3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原有文物建筑及其附属物损毁、改建、拆除的,按照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和赔偿。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历史名园周边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筑不符合建设控制标准的,责令
    • 在汕尾办取保候审什么流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15
      取保候审办理流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辩护人需要向公安、检察院、法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法定代理人”就是指依法代理被代理人从事某种行为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近亲属”则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 建筑材料采购流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21
      程序: 1、根据实际需要定制采购计划。 2、工程部经理签字并提交总经理审批。 3、与供应商协商合同细节、确定金额。 4、签订合同。 5、供应商履行合同,提供材料。 6、工程部按照合同验证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7、打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