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部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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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四年三月十八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二00四年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为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经省高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全省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集中由省高级人民法院、各中级人民法院及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审理。现就有关地域管辖及级别管辖的问题规定如下:
一、地域管辖
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审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管辖。
第一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由济南、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青岛、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市范围内的案件,全省其他地区的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由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济南市历下区和青岛市市南区范围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网络域名和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除外),分别由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和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下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第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和20万元以上(含本数)不满500万元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其他中级人民法院管辖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本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及其他应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三、其他规定
上级人民法院发现下级人民法院违反规定受理案件的,应当撤销下级人民法院的裁定、判决,提审或者指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院于2002年2月1日公布的鲁高法(2002)24号《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区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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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专利权纠纷案件管辖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171、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案件,由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第二审法院;3、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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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19等级管辖是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原《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第20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事件。第21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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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01法院的管辖有级别管辖,还有地域管辖,两方面都限制着有管辖权的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管辖第一节级别管辖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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