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股东未实际出资是否承担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09:14:34 498 人看过

挂名股东虽然在实践中未曾进行过任何形式的出资行为,然而从法律层面来看,他们仍然被认定为公司的合法股东之一。

一旦公司遭遇外部债务危机而导致资产无法满足偿还需求时,那些尚未完全履行或根本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必须要在他们所欠资本及其利息之内,就公司债务清偿过程中所产生的无法偿还的部份承担起补足赔偿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三条第二款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17: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实际出资公司的股东出资未经股东决定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吗
    2014年3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颁布实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制度由原来的实缴制改为认缴制,注册资本没有最低限额的要求。注册资本认缴制度是指股东在公司注册时可以不实际缴纳或只实际缴纳部分认缴的注册资本,剩余部分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缴纳,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的制度。无论是实收还是认缴,股东都必须对自己的出资承担足额到位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三)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司债权人要求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
    2023-08-09
    62人看过
  • 未实缴出资股东是否承担责任,法律依据是什么
    未实缴出资也是需要承担公司债务。因为我国现在实行的是认缴制,不再以实缴出资为依据,因此即便股东未实缴出资的,也需要以其认缴的股份额度为限承担责任。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2024-05-02
    101人看过
  • 实际投资者是否需要为股东滥用有限责任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通则》和实践中掌握的通则,公司股东滥用法人有限责任,实际投资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名义投资者受实际投资者委托行使股东权利。在追究股东责任时,名义股东应当以实际股东的出资承担民事责任;在需要追究实际股东责任时,实际股东应当承担出资不足部分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当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发生冲突时,一般不主动确定实际股东的身份。根据《公司法》,可以确定名义股东应当承担股东责任。对于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纠纷,可以通过股东身份诉讼来解决。确定哪个股东对债权人负责有法律依据,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只有当名义股东不能承担责任时,才有可能查明实际股东的身份,确定实际股东的民事责任首先,不当控制又称过度控制,指责股东对公司的过度控制,主要发生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由于母公司的特殊地位,对其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影响是不可避免的,这也是法律允许的。但如果控制权超过了必要的限度,母公司应该对
    2023-05-07
    148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挂名股东有什么法律风险
    所谓挂名股东是指在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或者股权转让中,自己没有出资,替实际出资人挂名的股东(自然人或法人)。他们虽然具备了股东的法定形式要件,有完整的法律手续,但其名下之出资为他人所有,从而缺乏出资之实质要件的股东。挂名股东是经济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现象,然而对挂名股东隐含和酿成的种种法律风险并未引起企业家的足够重视。挂名股东现象出现的原因是种种规避法律和趋利避害的心理所致,当投资者选择挂名股东这种方式时,更多地想到的是它可能带来的便利和好处;而对其间隐藏的风险和漏洞却疏于防控。然而风险的发生就意味着损失的形成,任何避免风险的有效措施都只能在事情发生之前做出安排,而不是发生之时或之后,这就是我们所倡导的事前防范,未雨绸缪,如此才能真正起到法律为企业保驾护航、减免损失的作用。在公司正常运转盈利的时候,挂名股东不会存在风险;但当公司出现亏损,公司资不抵债时,如果有股东出资不实,或者公司财务混乱,挂
    2023-06-20
    466人看过
  • 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未满期限出资责任
    一、股东是否需要承担未满期限出资责任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未满期限出资责任,但是当公司解散时,未到期也应当缴足认缴的出资。股东的认缴出资时间,最长为20年,20年后是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股东出资未到期可否追加为被执行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单个或者部分债权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并以其认缴但未届出资期限的出资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一般不应支持。但是下列情形除外:1.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人民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2.
    2023-06-12
    272人看过
  • 股东未参与实际经营需要承担责任吗
    也是有可能要承担责任的,大多为民事责任多一点。《公司法》第一章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意思就是:股东仅是公司的投资者,以股东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不承担公司经营方面的连带责任。即使公司将来出现债务问题,也不需要股东负什么责任。股东出资之后是享有一部分的权利或是义务,因此该承担的责任会承担,但并不会完全承担所有的公司责任,大家可以区分清楚。一、公司注册的步骤:1、核准名称:到工商局领取一张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填入你准备取的公司名称(一共5个),工商局会检索是否有重名,如无重名,即可使用并核发“企业(字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费用是30元(可以检索5个名称)。2、租房:租写字楼的办公室,民用房屋
    2023-02-11
    196人看过
  • 股东挂名涉事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一、股东挂名涉事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公司出事挂名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需要在认缴的出资额或者认购的股份范围内承担责任。如果挂名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挂名股东,是指一方与他方约定,同意仅以其名义参加设立公司,实际上并不出资,公司注册资本均由他方投入,该不出资一方即为挂名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股东被侵权时效股东被侵权提起诉讼的时效是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
    2023-09-08
    192人看过
  • 虚假出资挂名股东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实际股东虚假出资,挂名股东的责任和义务为补足出资。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补足出资后,可以向实际股东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六条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024-05-18
    162人看过
  • 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股东出资不实,总经理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总经理只要是属于普通的职员就不会有任何的责任。1、我国法律中规定,公司设立时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的责任应分为内外两种:内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补足设立时认缴的出资额,并对其他已足额缴纳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外部责任: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在未足额出资的部分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对于公司债权人而言,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不足以弥补其差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股东也应承担连带责任。3、对股东出资不实承担连带责任的主体范围仅限公司设立时的发起人,不包括后来的入股股东。出资不实的股东应当承担补足出资额和在未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连带的责任。当出资不实的股东的个人财产无法补足未出资的出资额时,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应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
    2024-01-13
    377人看过
  • 名义股东是否承担出资不实的义务?
    1、一般情况下是要承担出资不实的法律责任的,具体看名义股东和实际投资人之间签订的书面协议,但该协议只在公司内部有效。2、一般而言,实际出资人会同名义股东事先签订书面协议,就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约定,主要应涵盖股东权益、责任分担等事宜,依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产生相应效力,但该效力仅针对签约双方不对外(第三人)产生法律约束效力。3、名义股东、实际股东同公司其他股东方的关系。如果公司成立有效,遵循实质主义规则,确认实际股东享有股东权益并履行股东义务,但如果隐名出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则认定行为无效,则当事人间法律关系依照无效合同条款执行。4、名义股东同第三人的关系。无论公司是否成立有效,依照形式主义规则,名义股东对公司外第三人承担责任。一、暗股受法律保护么暗股也受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应当订立一份书面协议写明谁是出资人,谁是名义股东,股东的权利由谁享有等问
    2023-04-11
    67人看过
  • 隐名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时,显名股东是否担责
    需要。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名义股东根据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后,向实际出资人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律师补充: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
    2023-05-06
    342人看过
  • 名义股东和实际股东谁承担债务
    是由名义股东承担,如果双方有约定的就要看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协商。名义股东,顾名思义就是她名义上是股东,但是没有承担股东的责任,也没有履行股东的义务。股东对一个公司的责任是要对于自己相应的份额进行财产的出资和缴纳,也就是说在公司的运营过程当中,股东是要注入自己的财产的,如果没有注入,并且对于公司的经营和管理问题,没有承担一点点责任的话,这个人就叫做名义上的股东,而不是实际上的股东。名义上的股东,不是股东的一般形式,所以它是一种比较特殊的情况。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股东一般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以及名义股东这种特殊的情况下对于公司的债务承担。对于公司的债务规定已经债务承担作出了明确的划分,公司整个是企业法人,这个企业法人要对于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但是股东作为自然人,仅仅是企业这个法人的参与者和投资者,而已是没有必要。对于整个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只需要按照自己的股份份额为限
    2023-02-04
    219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享受权益?
    一、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享受权益享有。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然而股东知情权是公司股东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是行使其他股东权利的基础和前提,股东知情权的行使直接关系股东自身利益的实现,股东尚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可依据《公司法》二十八条的规定,依法补足,及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不能因此而剥夺其股东知情权,除非章程或股东与公司之间特别约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
    2024-01-30
    129人看过
  •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吗
    股东未实际出资享有股东资格。法律并未规定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因此而丧失股东资格。股东资格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具有股东资格,就意味着股东享有包括自益权和共益权在内的各项权利;同时,也意味着需要承担股东应当承担的相应义务,主要是指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能提起诉讼吗股东代表诉讼中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无权提起。因为丧失了股东资格就不再是公司的股东,不是公司的股东就不享有股东权利,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就是股东权利之一,所以丧失股东资格的股东是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
    2023-07-24
    14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实际出资人可以由名义股东承担责任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7
      一般来说,名义股东需要参与公司的设立、登记事项,对自己的名字记载于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是明知的,那么对实际出资人的出资瑕疵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名义股东是被冒名登记的,则名义股东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承担股东责任,无需承担出资瑕疵责任。
    • 什么是挂名股东 挂名股东是否要对外承担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0
      一、什么是挂名股东 股东包含两个要件:形式要件是指在公司章程、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或在股东名册中都表明其股东身份,实质要件是指实际出资。在公司设立或者股权转让过程中,虽然具备了股东的法定形式要件,但其名下的出资实为他人所有的股东,被称为“挂名股东”,也被称为名义股东、人头股东。 挂名股东产生的原因很多,常见的有两类,一类是实际出资人不便于出面。此时往往为了享受或规避国家对于公司待遇的法律和政策,如规
    • 挂名股东虚假出资、真借款关系,挂名股东是否应承担法律责任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4
      如果该挂名股东已经在工商登记时备案,则挂名股东的假出资、真借款关系不能得到支持。理由:第一,股东不能虚假出资。挂名股东已经挂名,从法律关系上,其本人已经放认自己是公司股东,必须履行该出资义务。另外,事先也并没有其他安排,由他人代为履行该出资义务。第二,保护公司法人财产权的需要。股东出资后不允许撤资。第三,保护公司债权人的需要。同公司债权人相比,假使退一步承认挂名股东的借贷关系,但其利益价值应在公司
    • 名义股东与实际股东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2-02
      最高人民法院在公司法解释(三)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司债权人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其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要求名义股东在为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
    • 什么是股东未实际出资债务连带责任?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09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